坤卦看起来是阴卦,实际具有了纯阳的乾卦的性质,体阴而质阳,乾卦用龙象征纯阳,如此以来,好像是阴坤与象征纯阳的龙交合一体,叫做“龙战”;坤卦本身象征着郊野,上六也象征着边远之地,所以叫做“龙战于野。

《帛书易经》450句辞里提到“得敌”、“我仇”、“不利为寇利所寇”以及“龙战于野”,是谁打谁的故事?

题主提到的这几个句子,并不是历史故事,并且合理的解释,大部分和战争没有关系。《易经》里的卦爻辞,确实有关于历史故事、历史背景的内容,不了解这些故事的意思,也就不能理解卦爻辞的真正含义。源于年代久远,这些历史故事又叙述不详,这给理解《易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了解这些故事的意思,对通晓卦爻辞十分重要。比如《既济》卦、《未济》卦里的“高宗伐鬼方”,晋卦卦辞里的“康侯用锡马番庶”,泰卦、《归妹》卦里的五爻爻辞里的“帝乙归妹”,《旅卦》上爻爻辞里的“丧牛于易”等。

但是题主提到的这几个句子,没有历史故事的含义。这几句话,帛书和通行本,文字上的出入很小,并没有因为帛书本的出现改变了对文意的理解。之所以出现难解的问题,原因在于过去的解释大部分不够透彻,由于望文生义,都当做和战争、争斗有关,误解了基本的卦意,导致读者看了以后还是处于云里雾里。对这些句子,要善于鉴别出比较合理的解释,甚至自己体会出正确合理的解释,走出过去不合理解释的误区。

这几句话比较合理的理解是:“ 得敌”,出自《中孚》卦六三爻的爻辞:“得敌,或鼓或皮(罢),或汲(泣)或歌。”这个“敌”,是指和六三爻有竞争对立关系的六四爻。这两爻之间,一个是下卦兑卦的上面阴爻,一个是上卦巽卦下面的阴爻,两个爻志不相通,言不投机,互不信任,互相竞争,甚至于互相攻伐,所以呈现出紧张的互为对手的关系。

这是人和人之间互不信任造成的竞争和攻伐关系,还不是绝对的敌对关系。脱离这种互不信任的处境,就可以避免这种对立。"我仇”,出自《鼎》九二爻爻辞:鼎有实,我求戈(仇)有疾,不我能节(即),吉。”这里的“仇”,曾经被解释为仇人的“仇”,其实应该解释做匹偶的意思。这个匹偶就是六五爻。六五阴爻居于天爻中位,也是上卦离卦的中爻。

《鼎》卦要做熟食物,就要靠上面离卦的火,火要燃烧,又要靠下卦巽象征的木材供给。所以,六五爻需要下卦的九二爻输送“食物”给它,这个食物就是巽卦的木,送给离卦的火,离卦才能达到煮熟食物的效果。“不我能即”,是我不能自己只顾自己享用,应该把食物之类的东西上奉给天爻,才能算吉利。把“仇”看做仇人,卦象上解释不通,是望文生义的结果。

“不利为寇利所寇”,出自《蒙》卦上六爻辞:“击蒙,不利为寇,利所(御)寇。”这个“寇”,倒是和征战侵夺有关,就是指侵夺者。蒙卦上爻,也是蒙卦上卦艮的上爻,艮为防、为止,说明卦主虽然学有所成,但还是能力不足,只应该防御,而不应该主动去出击侵夺征伐别人。帛书本的“所”的意思,是“处”的意思,和通行本的“御”的意思相近。

“龙战于野”,出自《坤》卦上六爻辞:“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这个“战”,它不是战争的“战”,相反,它是指阴阳交合的意思。要不,怎么血是玄黄的呢?这个玄黄之血,不是通常所指的血,而是交合的混成物。这一爻象征坤卦由初爻至上爻,逐爻变上来,全体呈现出纯阳乾卦的形态。坤卦看起来还是阴卦,实际具有了纯阳的乾卦的性质,体阴而质阳,乾卦用龙象征纯阳,如此以来,好像是阴坤与象征纯阳的龙交合一体,叫做“龙战”;坤卦本身象征着郊野,上六也象征着边远之地,所以叫做“龙战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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