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的勇士队的打阵地战水平怎样

巅峰的勇士队的打阵地战水平怎样

巅峰勇士应该是2016-2018年,勇士在这两个赛季连续夺得两个总冠军,其中库里、杜兰特、克莱和追梦格林四个全明星球员让勇士成为其他球队追逐的对象。那勇士在这两个赛季中的阵地战水平如何呢?勇士在这两个赛季中,阵地战水平也是联盟首屈一指的。阵地战的防守中,除了库里不具备换防能力,其他四位球员都可以换防,而且追梦格林和杜兰特都是最佳防守阵容中的球员,克莱和伊戈达拉也具备非常强的单防能力,所以在阵地战的防守中,勇士可以很好的降低对手的投篮命中率。

阵地战的进攻中,勇士也有一套成熟的体系。追梦格林作为勇士的进攻发起点,球队为库里和克莱设计了大量的挡拆战术,然后为两人创造很好的三分投篮机会,而当对手防住勇士的挡拆后,勇士又可以在最后几秒钟把球交给杜兰特,然后用杜兰特的单打能力来完成得分,所以勇士的进攻非常流畅,而且也非常高效。勇士还建立了一套非常完善的攻防体系。

虽然勇士赢球的关键是三分,但是也勇士的传球和空切也是他们赢球的保障。在巅峰的两个赛季,勇士每场比赛的场均助攻都达到了30个,这意味着球队有非常出色的配合,而且队员之间非常熟悉,所以在库里、杜兰特和克莱的牵制下 其他球员都可以获得扣篮的机会,这也是勇士能够连续夺冠的主要原因。虽然四年三冠,但是勇士在本赛季受到严重的伤病影响,所以他们虽然有成熟的体系,可是由于球员个人能力不足,因此勇士还是很难赢球。

高射机枪打平射作为阵地火力压制是否可行?

高射机枪打平射作为阵地火力压制是否可行

高射机枪大多数都能用于平射,而且威力十分可怕。防空高射机枪原本是用于防空作战的,不过它也可以用于平射攻击,所以也叫高平两用机枪。防空高射机枪和普通机枪相比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就是口径可能会更大,一般会有12.7毫米和14.5毫米这两种大口径,杀伤威力明显强于一般的5.56毫米、7.62毫米普通机枪。其次,防空高射机枪设计之初就是为了防空作战,为了提升拦截效果,防空高射机枪往往会采用双联甚至是四联组合,射速更高。

总的来说,防空高射机枪口径大,射速高,自然就可以想象它用于对地平射攻击时的恐怖效果。以中国的56式四联装高射机枪为例,尽管它早在1956年就已经设计定型,不过到今天仍然具备不俗的作战威力。它的斜射距离达到2000米,平射射程大约1500米,最高射速为600发/分,可发射包括燃烧弹、曳光弹、穿甲弹等多种特殊弹药。

由于口径大,弹头初速快,56式四联装高射机枪的毁伤效果相当惊人,在1000米距离上仍能够击穿20毫米厚的装甲钢板。一旦命中人体躯干部分,足以轻轻松松将人体撕成碎片,场面绝对是非常血腥火爆的。不过56式四联装高射机枪体积巨大,战斗机动性能比较低下,目前均已经从部队退役,不少还转战到海警船去发挥余热。目前解放军正在使用的是02式14.5mm高射机枪,它属于一款轻量化高射机枪,配备了最新研发的穿甲爆炸燃烧弹和钨心脱壳穿甲弹,毁伤效果更加强劲,总体打击威力和普通20毫米机炮相比竟然不落下风。

据悉它在使用钨心脱壳穿甲弹时能够在1000米外击穿50°倾角的20毫米均质钢装甲。鉴于02式14.5毫米高射机枪性能如此出色,目前中国海军部分老旧护卫舰都加装02式14.5毫米高射机枪作为辅助武器。尽管02式14.5毫米高射机枪的有效射程为2000米,比一般的30毫米舰炮短了大约1000米。但02式14.5毫米高射机枪的体积小、即使加上枪架和装甲护盾,占据的空间仍然比较小,全枪重量只有70多千克,备弹量、精度等指标都比较出色,足以完成摧毁漂雷、警告射击等作战任务,更远的目标则可以交给主炮去完成。

徐昕、徐杰两大中锋同场合作,杜锋会选择小球还是阵地战?

徐昕、徐杰两大中锋同场合作,杜锋会选择小球还是阵地战

首先广东打法已走在CBA所有队伍的前列,也顺应了小球时代流行打法,在杜锋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阵地战这一说法。日前广东总经理朱芳雨亲承,下赛季身高2米20的小将徐昕将升入一队,加上阿联的回归广东内线将得到改善,但是球迷别高兴太早,毕竟阿联回归状态还是未知数,小将徐昕虽然在青年队呼风唤雨,但是青年队的强度与CBA相差甚远,想要打出成就还任重道远,这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历练出来的,得需要漫长过程融入球队,那么问题来了,徐中锋如果与徐昕同场作战,杜锋会选择怎样打法呢?众所周知杜锋有三大法宝,一是阵容厚度,二是威姆斯无解突破杀伤,三是全场紧逼快速轮转的压迫式打法,从上赛季到本赛季两次夺冠,杜锋都是利用阵容深度支撑着全场紧逼战术所取得的,这也是当今时代最流行战术,即使有徐昕这个内线强点,杜锋也不会使用阵地战的,这就要求小将徐昕早日适应广东打法,徐中锋也会贯彻杜锋这一方针,带动徐昕快速轮转进攻的,徐昕应尽快学习徐中锋的灵动与睿智,保护好内线是他最大职责。

G2第三节猛龙陷入得分荒,为何还坚持投三分不打适合自己体系的阵地战?

我们先看看总决赛G2第三节两队的分差吧,勇士拿下了88分,猛龙拿下了80分,从第三节打完的分差来看,猛龙当时是处于比较大的落后之中,如果有三分球空位的情况下,选择三分球进攻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猛龙第三节的得分荒就是依靠“范乔丹”范弗利特的三分球终结的,所以其实问题中的讨论只能说是当时的局面可能是三分球选择会更好。

阵容战不好打也是其中一个因素,这是什么意思呢?阵容战其实就是稳稳的捣鼓球寻找到一次进攻机会,多是利用球星稳定的单打去终结。但显然在勇士这种强队面前有点行不通,我们在本场比赛也看到过不少猛龙的阵地战,但效果都不怎么样,莱昂纳德作为阵地战多数的终结点,虽然砍下了34分,但他也只是20投8中,只有40%的投篮命中率、再者勇士拼三分,猛龙打阵地战多数都是2分为主,显然在得分效益上会跟不上节奏,而且猛龙在东部决赛中就是利用三分球击垮了雄鹿,他们的阵容体系就是依靠伦纳德吸引包夹然后分球外线西亚卡姆、范弗利特或者马克-加索尔。

这会引出一个情况,可能并不是猛龙坚持打三分,而是阵地战融入了三分球,我举个例子,猛龙五人落好位置,球交到了莱昂纳德手里单打,这算是阵地吧?但莱昂纳德被包夹后分球到三分线外的范弗利特手里,后者得到空位后投三分球。所以三分球和阵地战其实没有什么冲突,问题中的原意会不会是为什么猛龙坚持打三分球而不是更加稳定的两分呢?以上就是我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我更倾向于是有三分机会或者说是阵地打出来的三分球,其实逻辑很简单,像NBA等级的球员,他们会选择投三分,这本身就意味着三分球在当时他们的眼中会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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