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我们这边有一个小护士下夜班的时候被强暴,由于她反抗激烈,被强奸犯殴打得伤痕累累,更可怕的是,她无论怎么呼救,怎么反抗,仍然被欺负了。感谢友人邀请,黑龙江5岁小女孩被邻居侵害,怎么惩罚这个人渣?古人云,人无脸辱无法可制,狗无脸辱一棍打死,一个成年人做为邻居,丧失人伦理智,不如禽兽猪狗,一个5岁小女孩,经得起一个成年人的兽欲侵害吗?按我国宪法规定,结合婚姻法有关條文,女孩子不足18周岁,算少女,13岁以下算幼女,不论女孩是否同意过性生活,一律按强奸处罚,同时附带民事赔尝,如精神补偿费,身体营养费,医疗保障费,电活费误工费等费用,当然成年人威胁强抱一般判刑较轻,对少女强奸理当重判,对幼女哪就不用多说,对一个5岁女孩身体伤害,是无法估量,无法弥补的,造成有的终身不育,見到性生活胆怯害怕,慎止讨厌反感,苦脑遗憾,伤悲欲绝,留下终身残疾,对这种人应该怎么处理,我认为对黑龙江邻居侵犯五岁小女孩一案,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以上,给小女孩及家属一个赎罪交代。

女生被性侵后该怎么办?

前两年,我们这边有一个小护士下夜班的时候被强暴,由于她反抗激烈,被强奸犯殴打得伤痕累累,更可怕的是,她无论怎么呼救,怎么反抗,仍然被欺负了。小姑娘很勇敢,她第一时间报警,接着让男朋友送自己去医院,去医院的途中,她说出了自己的痛和恨,男朋友很心疼她,即便不说,男孩也能够猜测到大概,在就医期间,中年女医生絮絮叨叨,言语之中颇有轻蔑之意。

在此期间,一个民警带两个辅警也在女孩就医的地方作笔录,他们不约而同被女孩的天生丽质震惊了,尽管她形容狼狈,但不掩绝色,大家为小姑娘惋惜。几天之后,姑娘发现自己小区的人对她指指点点,随风飘过,隐隐约约…是她就是她,嗯嗯…告诉我的,奇怪了,怎就是她,不是别人,还不是………哈哈哈,现在的女娃子…。小姑娘听得脸色一寸寸变白,已无血色。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辅警之一的女朋友就住在这个小区,这个辅警不知道是有意或者无意,就透露给了他女友,要说为难女人的大部分还真的是女人,同性相斥。再加上女孩的美貌也是让人嫉恨的源头。女孩真不错,马上以泄露隐私罪举报那个辅警,辅警被开除,女方被拘留半个月。而女孩子却是再也待不下去了,人言可畏。她父母把房子卖了,陪同女儿去了谁也不知道的地方,男朋友嘛,自然也是分道扬镳,从此江湖不再相见。

怎样惩罚伤了你心的男人最解气?

感情里,两个人相亲相爱自然是最好的了。只不过,不是每对情侣都能够相敬如宾,女人对待感情总是更执着一些,所以,也更容易在感情中受到伤害。被男人伤害时,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呢?是不是想要报复呢?那么,怎样惩罚伤了你心的男人最解气?方法一:蜕变成更好的自己,让他后悔。男人伤了你的心,你想要惩罚他,其实不过是心里还有爱,不甘心一段感情就这样逝去罢了。

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所以,你应该做的是,蜕变成更好的自己。有朝一日再见面时,你会以一个全新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让他后悔曾经对你的伤害。当然,这样做并不完全是为了惩罚他,也是为了自己可以拥有更好的人生。告诉自己,无论被谁伤了心,都不要因此而自暴自弃,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将来才不会再受到伤害。他看到你时惊艳的眼神,会让你觉得特别解气。

方法二:找到一个各方面都比他强的男朋友。前任在彼此心中都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他能够舍得伤你的心,说明你在他心中已经不重要了。他心里想的,或许是想看你的热闹,如果真的给他这样的机会了,只怕他会小人得志。所以,曾经被他伤害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经历过他的伤害之后,你能够重新振作起来。找一个各方面比他都强的男朋友,让他明白,你值得拥有一段更好的感情,和一个更优秀的人。

这是对他自尊心的一种打击,也是最解气的惩罚他的方式之一。方法三:和身边朋友倾诉他的所做所为。伤心时,女人最喜欢做的事情除了购物花钱之外,就是倾诉了。找几个身边最好的朋友在一起,痛诉他的所做所为,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人品。当然,倾诉的时候要实事求是,只要说出自己的真实经历就好了。最好的朋友会心疼你,然后和你一起讨代他的“种种罪行”。

如此一来,相信你的心情会好很多的。最后我想说一句:能够伤害你心的男人,一定是你爱的男人,你的痛不欲声他无法理会,甚至不屑一顾。对于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来说,你的一切也许都与他无关了。所谓的惩罚,也许只是为了让自己心里舒服一些吧。舒服过后,解气过后,你的心也许仍然是痛的。不要为了惩罚任何人而伤害自己,不值得。

伤害你的男人,不值得留恋,甚至不值得你挖空心思去惩罚他。你这样做,只会让自己更放不下。你对他有恨,往往更加证明了你对他是有爱的。倘若有一天你真的能够坦然面对他了,那么,也就没有所谓的惩罚与不惩罚了,过去的事情总算了吧,感情总是要翻篇的。(end)我是江峰,专注情感领域,关注并私信我,你将获赠《情感宝典》课程。

古代女人犯了通奸罪,是怎样惩罚她们的?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要明白古代女性的地位是怎样的?在中国古代,女性无权主宰自己的婚姻,且备受男性的约束进而沦为男性的附属品。中国古代社会道德认为:女性必须恪守社会规范,以更好体现男性的尊贵。古代女性在婚姻中往往不能自主。她们的婚姻可以是媒妁之言,可以是父母之命,可以是礼聘制,但都具有强制性,她们只能服从。

婚姻中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古代“三纲” 的观点:“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 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董仲舒则认为 “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天道之三纲,可求于天也”,“三纲”从此成为处理男女关系的最高典范,女性的足迹被囿于家庭之内。女性在家庭中的主要任务就是料理家务、相夫教子,甚至只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她们只能被动地从属、依附于男性。

而古代又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有后,男性就会孜孜不倦的娶妾。女性婚后的艰难处境。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这是古代男子休妻的七条规定,作为妻子,如违反了其中一条,丈夫就可以按照这种规定将妻子逐出家门。“三不去”是对随意离婚的一种限制措施:“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娶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 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

”就是说:与丈夫共同为公婆服丧三年的,不能休;曾与夫同甘共苦的,不能休;妻子无家可归没有依靠的,不能休。“三不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女性,但女性在婚姻中仍处于绝对的被动状态和随意被践踏的地位。其次,古代对女性的贞节有苛刻的要求。贞节观要求女性在婚前、婚后以及丈夫死后都 要“守贞”,就是说婚前要保持“童贞”,婚后要保持 “妇贞”,丈夫死后不再改嫁要保持“从一之贞”。

但对于男人就不一样了,对男子而言,妻子死了可以续弦,妻子病了可以休妻,妻子在时还可以纳妾,如果妻子有怨言, 就是犯了“妒”罪,可以休妻。贞节观严重禁锢着古代女性,使得女性在婚姻中丧失了独立人格和自我意识。所以,古代女性在不犯法的情况下都过的都像“奴隶”,如果犯了通奸罪,后果是很严重的。各个朝代对于通奸罪的处罚力度不太一样,但都不会很轻。

元朝之后则是实行杖刑,也就是打屁股,别小看这个打屁股,可以参考嘉靖时期的“大礼议事件”,很多人挨不了几下就被打死了,何况还是女性。由于通奸罪比较特殊,可谓是人神共愤,通奸罪是被允许执行“私刑”的,也就是旁人可以实施刑罚。由于法律对“私刑”的支持,所以就出现了一些残忍的“私刑”。比如:幽闭:用木棍不断重击女人腹部,直至“羞秘骨”坠落,堵塞牝户,使其失去交合能力。

浸猪笼:这是古代处理通奸偷情最普遍的私刑,有诅咒偷情的男女猪狗不如、死后再也不能转世为人等恶毒之意。 将犯罪的女子关入猪笼之中,放到江河中淹浸,如果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淹浸一段时间即可;如果是重罪者,直接淹浸至死。骑木驴: 就是在木驴背上竖有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然后将女犯下体对准木驴背部的木桩,尖木桩就会刺入下体,随着木驴的走动,尖木桩会一伸一缩,许多受木驴之刑的女犯也往往惨死在木驴上。

女朋友被人强奸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做?

如果我的女朋友被人强奸了,我会怒火中烧,。我绝不会去找那个卑鄙的家伙去理论,而是找到他痛扁一顿。如果他胆敢反抗,我会用刀捅了他,但是绝不会把他杀死,而是用刀割下他下体的零部件,让他成为太监,今世枉为托生一次人!这样做痛快是痛快了,细想一下这种做法实际不妥。女朋友被伤害的问题没有解决,作恶者虽然受到了惩处,但是我已经触犯了法律被捕入狱,至少要判7到10年的有期徒刑。

这种处理方法,代价太大了!女朋友被强奸,愤怒总归是愤怒,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被愤怒冲昏头脑,做出不明智的举动。作为她的男朋友,首先应该保持头脑冷静。要知道这个时候安抚女朋友,报警取证,让坏人受到惩治才是最重要的。我觉得在这个时候应该要做以下三件事:1、立即报警,协助警方收取证据,让施暴者得到惩处。无论对方是谁,有什么背景,无论是托人求情,还是用钱来平事,通通拒之门外,一定要让施暴者得到应有惩罚!2、在报警的同时,一定要安抚好女朋友的情绪,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因为女性这时候是最脆弱的,往往有时候想不开自寻短见。这时候你的安抚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整个诉讼期间,你可以代表你女朋友出头,千万别让她抛头露面,减少对她心理上的伤害。3、整个事情结束以后,我一定带她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生活。一是怕她触景生情,忘不掉她被欺侮的阴影,二是避免她被别人指指点点,增加心理压力。

17岁少女午睡被人用开水灌进嘴里,如何看待?

观点: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孩子是无辜的,无论是行凶者还是女孩的母亲都印证了“最毒妇人心”的道理,这两位一个是将对别人夺夫之恨撒到了别人孩子身上,一个是为了情夫连累自己的孩子而且还抛夫弃子。案件概要:6月27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扬州市宝应县射阳湖镇蒋家堡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17岁少女在家时,竟然被人用开水从开口中灌下,导致严重烫伤。

现代快报记者采访获悉,受伤的女孩姓吴,今年只有17岁。而行凶者姓徐,今年56岁左右。知情人士介绍,小吴的母亲和一名男子私奔,结果在27日中午,该男子的妻子徐某找上门。当时小吴正在家中,徐某就拎起开水瓶,骑在了小吴的身上,然后将往小吴的口中灌开水,导致小吴烫伤严重。根据新闻可以知晓案发的根本原因是受害人的母亲与行凶者丈夫私奔之后,行凶者怀恨在心故而将所有的仇恨泄愤至受害人头上。

我很好奇受害人的母亲看到这则新闻之后,心中将又会作何感受?还是毫无感觉呢?既然能够抛夫弃子都能干得出来,还会在乎自己女儿的安危吗?行凶者的法律责任和受害人母亲的责任行凶者法律责任:毫无疑问,用热水灌入受害人的喉管中,可以说手段极其残忍,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而本案中不用想都可以知道行凶者将开水灌入他人喉管中所造成的伤害绝对会是重伤,故而个人认为该案至少应当判处行凶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受害人母亲的责任:注意到本案中提到的是受害人母亲和行凶者的丈夫私奔,既然是私奔,那么想必两人在外地均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目前仍未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

故而受害人母亲以及行凶者的丈夫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后,受害人的母亲我认为就是个祸害!这都什么年代了,如果不爱完全可以离婚处理,为何还要私奔?因为这位母亲的不负责任最终害了自己的女儿,破坏他人的家庭!。

黑龙江5岁小女孩被邻居侵害,怎样惩罚这个人渣?

感谢友人邀请,黑龙江5岁小女孩被邻居侵害,怎么惩罚这个人渣?古人云,人无脸辱无法可制,狗无脸辱一棍打死,一个成年人做为邻居,丧失人伦理智,不如禽兽猪狗,一个5岁小女孩,经得起一个成年人的兽欲侵害吗?按我国宪法规定,结合婚姻法有关條文,女孩子不足18周岁,算少女,13岁以下算幼女,不论女孩是否同意过性生活,一律按强奸处罚,同时附带民事赔尝,如精神补偿费,身体营养费,医疗保障费,电活费误工费等费用,当然成年人威胁强抱一般判刑较轻,对少女强奸理当重判,对幼女哪就不用多说,对一个5岁女孩身体伤害,是无法估量,无法弥补的,造成有的终身不育,見到性生活胆怯害怕,慎止讨厌反感,苦脑遗憾,伤悲欲绝,留下终身残疾,对这种人应该怎么处理,我认为对黑龙江邻居侵犯五岁小女孩一案,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以上,给小女孩及家属一个赎罪交代。

电视剧《不完美的她》中小伍为什么会虐待莲生呢?

在电视剧《不完美的她》中,尚武的设定就是一个有点钱但人格阴暗的年轻男人,利用穆静渴求更好生活和经济依靠的需求控制她们母女,并在生活中不停虐待莲生。而虐待莲生的原因主要是尚武自己说过的,他要有兴奋点。只不过正常人的兴奋点是考试得第一,工作获得认可,家庭喜事或者升职加薪之类的,但是尚武的性格比较变态,所以他的兴奋点是折磨其他人,看着他们痛苦的样子会让他特别开心,这点与林绪之的父亲李泽一模一样。

而根据尚武所说,他喜欢虐待莲生,然后看穆静为了莲生来乞求他,这让他特别有兴奋的感觉。当穆静对莲生被虐待的事麻木习惯之后,他的兴奋感就消失了,所以当他看到有人发现了莲生被虐待的情况后,甚至要杀了莲生来掩盖真相。这层虐待持续发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尚武从来没有把莲生当作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对他而言,莲生和他玩的攻击类游戏里的那些NPC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他要如何摆弄,如何操作全凭自己喜好的存在。

所以他理所当然地把游戏里所有打法和攻击力都用到了莲生身上,还觉得是在跟她“玩”,就连想放火烧死她,估计心情和打死游戏里的一个小boss没什么不同。当然,在这场持续的虐待里,穆静的袖手旁观也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尚武这样变态的行为之所以会愈演愈烈,也是因为没有受到任何的劝阻和警告。穆静作为一个母亲,在自己应该尽最大努力去保护的孩子受到虐待时听之任之,对孩子的乞求和呼救充耳不闻,甚至禁止孩子对外人说出自己受到的伤害。

16岁少女被光棍汉囚禁地洞性侵24天,对此您怎么看?

16岁少女被50多岁的光棍汉辣手摧花,囚禁地洞性侵长达24天,好久没听过这么惊悚的新闻了,朗朗乾坤之下还有人如此大胆罔顾人伦国法行此龌龊之事,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着实可恨!事件描述2019年2月13日下午,16岁的女学生龙某某在马路边招手搭车,这一幕被正在跑车拉客的龙某和看到,因见龙某某青春俊美,龙某和顿时心生歹意,花言巧语将其骗至车上,中途故意借走她的手机,引发其警觉,龙某某试图下车逃跑,无奈被龙某和追上并进行殴打,随后将其封口捆绑至其事先挖掘好的地下室内,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龙某某被多次性侵,直到被警察解救的那一刻,她在里面足足呆了24天。

嫌犯的动机这几年全国上下掀起了“打黑除恶”的整肃风潮,无数的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有力的震慑了那些潜藏在人民群众当中的不法份子,但凡是一个逻辑思维正常的人,多不会顶风作案。但本案的嫌疑人龙某和却是一个特例,因为他的犯罪动机并不是因为利益冲突,仅仅是单纯的想满足自身的兽欲,由于长年受到不良音像制品的侵蚀,龙某和的心理逐渐变态扭曲,精虫上脑无法自拔。

更可怕的是,龙某和的这种行为并非因为一时冲动,而是蓄谋已久,他在自家房屋下面挖了一个地洞,洞体上嵌入铁环配置锁链,用于囚禁被害人,开口就在自己卧室下面,非常的隐蔽,实施侵害的时候,会戴上假发和人皮面具,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如果硬要用一句话来形容,他就是一个心思缜密的变态狂,这样的人无法用正常的社会道德标准来衡量。

未成年人该如何保护好自己我想起了去年发生的“空姐遇害案”,这两起案件的共同特点是受害人在完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上了嫌犯的车,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进行预防呢?我有以下几点建议:外出时应尽量结伴而行。犯罪分子在作案之前会考虑可能面临的风险,风险越大,触发其犯罪的几率越小,所以他们的目标一般是落单的人,结伴而行的好处是能大幅增加实施侵害行为所面临的的额外风险,令犯罪分子不敢轻举妄动。

选择标识物清晰的正规运营车辆。这一类别的车辆本身很显眼,多半装有定位系统,除了可以有效帮助招揽生意之外,本身也很难藏匿,而且其驾驶者的基本个人信息在企业内部是透明的,有着极强的约束力。有意识的提出警告。上车前故意大声打电话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告知自己上车的地点和车辆的车牌号码,并打开手机实时定位功能,可以直接告诉对方大概多久可以到达,让亲友提前等候,保障自己的全程轨迹可追溯,彻底打消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保持冷静,择机逃跑。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前会有一些明显的苗头,案件中的小女生其实已经察觉到了,但她一下子陷入了慌乱之中,选择了在错误的时间逃跑,如果她当时能够冷静下来,选择周围有人烟的时候逃跑,获救的几率会更大。以上几点建议至少要能够同时采用两点,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未成年人自身的出行安全,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一个社会人应有的担当,如果您有更好的建议,欢迎与我互动!(文中图片均选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答者删除)。

强奸犯的人性有多恶,你知道哪些真实发生的女人被强奸的事?

1983年春末夏初,一个针织厂的年轻女工在上完夜班回家的时候,突然被一根从街上黑暗中伸出来的钢筋棍子,插进了自行车的后轮。“啪”的一声摔了出去。连衣服都擦烂了。这个22岁的姑娘还没有从地上爬起来,就被黑暗中窜岀来的一个人拿匕首顶住了脖子。低声威胁她不许岀声。接着挟持着这个苗条的姑娘,沿着土坡爬上了远离居民区的一座土丘上。

这个变态的家伙,在多次强奸了这个可怜的姑娘之后,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先是逼着姑娘自己解下了鞋带,用鞋带在背后捆住了双手。又用姑娘的裤腰带勒住了脖子,咬下了她一侧的乳头……第二天下午,人们在土丘旁边一丈多深的沟底,发现了被折磨的面目全非的遗体。参加寻找的姑娘的妹妹,竟然第一时间认不出尸体是不是自己的二姐:只见她脸上全是各种伤口,有烟头烫的,有砖头砸的……全身到处是青肿的瘀斑。

最后是根据沟上方土丘上遗留的衣服,才判断出沟里的尸体是自己的二姐。公安局接到报案以后,迅速岀动。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就破获了这起强奸杀人案件。这个凶残的强奸杀人犯,居然是姑娘的邻居。他觊觎姑娘的美貌已久,但是因为他恶名在外,经常打架斗殴,胡作非为。以搞对象为名,欺负了不少女孩子。他也曾经撩拨过这个姑娘,在下班的路上堵截过。

但是人家不愿意,也不接受他送的礼物。使他在同伙面前吹牛皮没有兑现。于是就使出了这个恶毒的办法。法医在检查尸体的时候,又从尸体其他的地方找出了木棍、敲烂的砖块等东西,连肠子都扎破了!可见其阴暗和残忍的心理,有多么恶毒!在所有证据面前,交待了作案的全部过程。气得参加审讯的一个转业军人,都想打他一顿岀气。当年秋天,在全国“严打”活动中,这个恶贯满盈的家伙被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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