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说一句,物业服务合同只能由开发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小区业主即自然人是没有这个签订资格的。有不少人把收房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当做物业合同,这是不正确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小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但在有些地方是没有的,它不是一个法律认定的必要件。当然,如果有这个协议,法律也是认可的,一旦对这个协议双方有争议,那就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以合同的约定为准。

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会产生哪些费用?

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有权收费吗

只要是业主共有资金,业委会这个“代理人“任何支出都要经业主同意,否则属侵权,严重的可依法追刑责。业委会的权力是什么?是业主把自已权力转借给它代为行使,也就是业主把自已依法享有的权力借它玩玩,出了事业主代他“背锅”,谁叫借权力给他?而业委会的“过半选举”更是与法无据。你过半了,那少数业主依法享有的权力就可被作废,被剥夺?笑话。

所以“代理人”的业委会没业主授权,你无任何权力!像"双过半"的少数服从多数投票,就更是与法不符。太简单化,甚至难以执行。比如有的小区要加装电梯,低层业主不同意,虽然是少数那也是不能硬装的。因为省市规则不能抗国法,一切地方法,不能抗宪法民法典,业主私权力是受国法保护,不是多数就可侵害少数。所以,业委会拿着少数服从多数"双过半"投票,就以为可以为所欲为,那业委会主事成员必将落入被判罚的违法泥坑。

现如今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利弊?为什么小区自治这么难?

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有权收费吗

对于业委会的利弊,我们先来说说弊在哪里吧:1.业委会最大的弊端就是在需要决策时,业主能够参与的很少。如果真的是按照全员参与的业主大会,且要业主总户数过半同意票数或者建筑面积过半户数过半同意的话,那么业主委员会是不可能做出任何成绩的。按照这个规则,估计能够真正成立属于业主的业委会很难。2.没有业委会的时候,业主怕物业,物业要涨价就涨价,要开拓财源占为己有,业主屁都不敢放。

成立了业委会,业主能不费吹灰之力干掉业委会。因为这时候的业主特别牛逼,只要没有满足他的个人诉求,一句“这是谁决定的?我不知道!我不同意!”,或者“看看,业委会更贪更黑,业主的事情都不解决!”。可是他不知道自己的诉求是否合理,为何被拒绝。3.由于业主的参与度不高,很多的业委会都是和物业关系好的,经过社区同意或者指点成立的,这样的业委会就是业主口中的又贪又黑。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文章TAG:业委会  成立  小区  费用  条件  小区业委会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业委会成立哪些费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