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那里丧事喜办得多大岁数?

你们那里丧事喜办得多大岁数

我们无锡也有喜丧一说,一般要90岁以上。但我们这里是没有唱戏或载歌载舞的习俗,只是气氛没有一般葬礼的压抑,比较轻松的那种。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玄孙辈佩戴红袖套;二是葬礼结束回府时孙辈“红绿进门”,己婚的孙子穿红衣服,孙媳妇穿绿衣服;三是要发寿碗,参加葬礼的亲友、乡亲每人发一个碗,有的地方还时兴“抢”呢。

母亲跳楼自杀的人有什么感受?

你们那里丧事喜办得多大岁数

我母亲在我5岁时悬梁自缢了。母亲自杀后给她的子女会带来什么影响是吧?我用亲身经历回答这个问题。痛苦这不用说了,痛苦过后是不解,不解之中周围再没有真善之人,就会怨恨。母亲自杀首先看孩子是什么年纪。年龄越小当然打击就越沉重。所以我很欣赏活不下去了就带着年幼的孩子一起走的女人。不知从何说起了,一个母亲自杀留给她孩子的有痛苦,不解,迷茫,怨恨,这个怨恨有怨恨他人,也有怨恨自己。

我生母的离世叫我更懂人性之恶。我们这个国度太少人懂爱了。都像行尸走肉一般。一说到这个话题我有点语无伦次了那用我的人生说吧,口口相传都说我母亲是神经病,所以我从生下来就被强制和我的妈妈不生活在一起。90年代初,刚勉强温饱,除了地里干活,基本就是互相串闲话的消遣,我姐姐因为是女孩,有幸在我妈身边生活过两年,从她模糊印象中,我妈就是喜静不喜闹的人。

不爱说话,不爱串门。其他没有任何问题,就被判定为神经病。当然,被拉去医院得到了一个精神不正常的诊断书的。5岁前我对妈妈这个词一无所知,远远的见她的第一眼就是永别了。我只记得一个模糊的身影在那挂着。这就是我对妈妈唯一的印象。0到5岁没有妈妈的概念,所以说并没感觉多难受,只是被吓到了吧而我妈生前的一切都是从那些所谓成年人的交谈中耳闻的。

她是神经病。她死后,所谓的亲戚,我的生父再也没有提起过她。就像那个人从没存在过一样。我被四处寄养,直到7岁才回到生父身边活着。我妈死后到7岁这两年间。也耳闻一些话。有的说我和姐姐多么多么可怜,有的说我妈妈多么心狠,多么不负责任。这么说吧,我死去的妈从未从那些成年人的口中得到过一个好字。全都是负面的评价。

所有人都教你怨恨点什么,所以我的人生里压根没有快乐这个词。直到人到中年,我这个人活的还不如一只流浪狗。我也没自杀成,恰恰是我妈的自杀是我活着的唯一情感。我非常恨那些所谓的亲戚,包括我的生父,我妈妈曾经的丈夫。恨之入骨。从那些埋怨,抱怨,怨恨中我看不到一个人爱过我的妈妈。我比一般人更懂什么是爱,什么是善良。

那些绝口不提我妈的亲戚们,自以为是的认为不对孩子说他们母亲的自杀是为了孩子好。没有一个是善良的人。别看他们一辈子没犯过法,甚至从未与人打架甚至红脸。也就是说这个世界唯一爱我和姐姐的人已经死了,这个世界再无可能出现爱我们的人了。她在乎不在乎她的孩子,爱不爱她的孩子。与她是活着还是自杀绝不是一回事。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评判我妈妈所谓的有一双儿女还去死的不负责任。

那要包容与自己不同的人算不算一种责任。丈夫要爱自己的妻子是不是一种责任。直到人到中年我才懂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也就是我妈的自杀,除了她的一双儿女很在乎很在乎。这个世界再没有一个人在乎了。我妈妈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她的老公都不在乎。人性中深深的恶意让我脊背发凉。我妈妈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姥姥,也抱怨她的女儿心眼太小。

她只是为自己20多年的养育付出的金钱,精力而惋惜。我的生父也就是我妈妈的丈夫,也怨恨那个女人,太矫情了,没受过苦。脑子不正常,脑子有病了才自杀。他只是惋惜失去了一个女人,没人给她洗衣做饭,回到家冷冷清清了。没有一丝的爱,没有对他过往有一丝的忏悔。谁自杀,那所有问题都是那个自杀者的。我妈就是因为缺爱,然后被那些人活活逼死的。

我身为她的孩子,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在乎我,我也能活下去。完完全全的一个人活着。我或许谈不上那些所谓的有出息,但是我很可能是完全能独立于世的人。这在互相依附的大环境里走出来的人,实属不易。我妈读书比我都多,加上她身为女人,有些天性的孤独,缺乏安全感。她一直想抓住点什么才能活下去。而有了孩子的她,唯一的救命稻草还被她那些所谓的亲人剥夺。

可见父母对子女都做不到理解。只是生了,养了。没有爱,扭曲的爱,是常态。很多的事不是只言片语能说清,当年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中,哪怕有一个主动和我谈谈我母亲。告诉我她的死只是对残酷现实的抗争。我妈妈的自杀与她爱不爱我,抛弃不抛弃从不是画等号的事。而所有的人都绝口不提,因为每个人都劝过她想开点,少胡思乱想,按时吃药,你有病,振作点。

就是没人发自真心的在乎她。她们的在乎都是以我妈妈正常起来,好起来,健康起来为条件。到底是我妈妈病了,还是那些人病了。他们或许会长寿,会活到90岁100岁。可他们活一生和活一天没有什么区别。又扯远了,反正母亲自杀。所有人都会把她的孩子教成怨念深重的人。我总结这的人有什么特点。麻木,贪生怕死,浑浑噩噩。经常挂在嘴边的是人要争气,要努力,要有出息。

要负责任,要这个要那个。唯独没有爱。其实压根不懂什么是爱。爱的对立面就是所有的负面。所以抱怨,指责,愤怒,怨恨是大部分人的常态。生前各种虚伪,死后各种指责。而做这一切的都是本该这个世界最亲,最近,最爱的那些人。我劝那些自杀的人,没有人值得你放弃自己生命,不管他是你的父母,还是你的老婆老公。这个世界你唯一拥有的就是这个生命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开普通发票,三十万内免税的,需要对公走账吗?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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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个人还是企业,除客观不能外,建议均对公走账。一、对公走账,有利于规避涉税风险对公走账,对于收入方来讲,资金流和票据流一致,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既避免了发票虚开之嫌,又避免了隐藏收入之疑,有利于税企和谐和避免不必要的解释、询问。同样,对于付款方来讲,尽管付款了,但未对公付款,有获取虚开的票据列支成本、费用之嫌。

二、对公走账,有利于企业账务的处理对公走账,不需要经过第三方,资金流、票据流等5流一致,使企业的账务处理简单,直接和清晰,不但相关债权、债务清楚,而且让利益相关方更明了。三、对公走账,有利于股东增加互信账目清,好弟兄。对公走账,使企业的账务清晰明了,使股东了解企业的经营,增加股东间的信任,促进企业更好经营。

四、对公走账,使公私财产清晰,不产生混同对公走账,使股东和企业的财产能够清晰,不混同。尤其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来讲,如果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没有混同,那公司的债务对股东个人来讲,不会产生无限连带责任。五、对公走账,避免个人占用资金,减少了舞弊的可能对公走账,能够使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个人占用,同时也减少有关个人或合伙舞弊的可能。

杭州杀妻案侦破时如果一开始就对其住宅进行严密侦查岂不省事多了?

题主说得好,如一开始就在家里仔细搜证,拿回去仔细化验,蛛丝马迹早己暴露许某就是凶手的事实,然后立即提审许某,许某如顺利交代尸体去向,立马追搜尸体,可能能从化粪池中找到更多尸碎,还可能从垃圾场追回部分骸骨。不过,这一切都是咱们事后诸葛亮。回到当时看,许某伪装得很好,骗过了大女儿,也骗过初步与许某接触的警察。

因为报的是失踪案,实际有许多失踪案的失踪人事后出现了,这很可能导致没直接上手在家中仔细搜证,而只是调监控想发现人往哪里出走了,审查视频是个费力费时的活,时间就拖过去了。因此,来女士大女儿急了,自已亲自出马出价十万找人,这里面包含大女儿的无奈和不满。后来网友们纷纷做起了破案能手,各种假定猜测,破案思路,跃然纸上,不一而足。

时间拖得这么久才破案,还与不能火速断定来女士己死亡有关,试想一下,如果火速断定来女士己死亡,那么肯定会立即在家里仔佃搜证,想必当时卫生间多少总时留下一些血迹啥的,现在的精密设备能够捕捉,关于这个重要的卫生间,时间拖久了,许某也会补充清理卫生间,搜证就越来越难了。作为事后谐葛亮,总的看来,许某戏演得真骗过了大女儿和初始时的誓方;由于报的是失踪案,思路上放在了人离家往哪去了上面,警方行动也指向查看监控、地下室和坊邻上;不能及早断定来女士己死亡使侦查指向上没能及时对准应该的目标。

浙江男子报警称老婆床底下有人,警察掀开一看真有男人,老公要离婚,大家对这事怎么看?

我为这位男子行动大大的点赞,也认为这种操作方法为一些家庭纠纷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办法。在新闻中,我们经常看到因为妻子出轨,老公前去捉奸时,因情绪激动,双方发生打斗,不是老公就是奸夫一方或死或残,一发而不可收拾,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还有人为此锒铛入狱,悔不当初。还有的发生其他意外,例如2018年2月2日,湖南省永州江华县一位老公带着人到酒店捉奸,结果妻子的情夫躲到房间飘窗后,从12楼意外坠亡,死者家属还将夫妻俩人告上法庭索赔,幸好法庭只判了酒店因窗台设置不规范担责5%,他们的错误就是太冒失了,找服务员开门不是最稳妥的吗。

还有一个发生在河北,老公偶知老婆与人开房,找了哥嫂去捉奸,强行踹门而入,自己拍了老婆与奸夫的照片,并打了二人。又要求赔偿,活生生地将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和敲诈勒索者,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提起公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以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判处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位老公如果头脑清醒一点,直接报警,堵在宾馆门口,不是更好地解气吗。而浙江这位老公,发现妻子出轨后,没有贸然进入,引发不必要的打斗。而是选择报警,由警察同志帮自己抓住奸夫,以及固定住妻子出轨的证据。在警察同志的面前,奸夫想跑想打人都是痴心妄想。而警察叔叔的执法记录仪,更是直接将奸情发生的现场记录下来,再好的嘴也无法狡辩了,这是铁证如山,拿到法庭上都是被法官及陪审庭所认可的。

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进项700万销项750万,为什么会有150万库存商品?怎样才能减下去?

进项700万,销项750万,为什么会有150万的库存商品?我觉得这里混淆了一个概念,就是销售成本≠库存商品。假设这是一个新成立的商贸公司,没有期初余额。公司在购进商品后,肯定会加上自己的利润销售出去,所以,加的利润高了,那么相对应的销售成本就会低,从而库存商品就会出现剩余。那么根据题主描述,700万的进项和750万的销项,价税分离后情况如何呢?700万的进项发票,603.45万计入库存商品,96.55万是进项税额。

如果库存还剩下150万,那么销售成本就是603.45-150=453.45万。也就是说453.45万的成本,卖出了646.55万的收入,利润是646.55-453.45=193.1万。毛利润率是93.1/646.55=29.87%。商贸企业不存在生产加工的过程,没有产品形态的改变,如果是生产型企业,计算的过程将会更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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