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无人认领的尸体。在不少缺少尸体的院校,甚至在唐山大地震时期的尸体。那么异地死亡后的安葬事宜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一般情况下,死亡地即为火化地:根据1993年3月30日正式发布实施的《国家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里面对“客死他乡”的火化事宜是这样规定的: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这句话的意思很好理解,凡是“客死他乡”的,尸体一般要求就近火化,而火化后的骨灰转移是没有特别禁止的,比如火车、客运等都没有将“骨灰”列为禁止携带上车的“违禁品”,只要携带人带好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那么携带上车不需要办理额外的手续,这是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的。

人去世之后必须买墓地吗?

人去世之后必须买墓地吗

人死了千万不要埋在墓地,埋在墓地几年以后,就成了孤坟了。1.现在的孩子变化太大,说不准将来在哪里生活,或者去国外安家落户了,一个孤坟在那里,根本没人在祭拜,多孤单,那有什么意义呢。2.即使每年有人来祭拜,也就是一代人,最多两代人,到了第三代人,谁还记得你的坟墓在哪里啊?同样孤坟一座。所以,不要埋在墓地,找个树下埋了,或者从水路,走向大海!。

医学院解剖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

医学院解剖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

春雨医生来回答这个问题。学医上解剖课的尸体,我们都会尊称为大体老师,我们对他们是心怀感激的,正是他们促成了医学生的成长,大体老师有以下两个来源:1、遗体捐赠有些愿意为医学献身的人在生前主动签下遗体捐赠协议,有些是因病去世,亲人主动捐献(这类情况较少),为的更好的研究疾病帮助其它人,主动捐献算是主要来源。

2、死刑犯或无人认领的尸体一些死刑犯会要求捐献,如果死刑犯家属不想认领、或者一些没有家属认领的尸体,经公安局审核后会送到医学院。第一种基本是因病去世的尸体,第二种大多是健康的尸体,可以互为补充,用于研究病理和生理。不过,对于医学院来说,这两类加起来的数量也仍然供不应求,所以解剖课上基本都是6—10个人一具大体老师,甚至有的一个班才一具,很多大体老师都是供一届又一届的医学生研究学习。

至于解剖尸体会不会害怕?一般是不会的,真正进了解剖室,心理装着的只有对大体老师的敬畏和对知识的渴求,而且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泡大体老师的福尔马林真的很辣眼睛。希望春雨医生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关注头条号【春雨医生】获取更多健康科普知识哟。版权声明:本文为春雨医生原创稿件,版权归属春雨医生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授权与合作事宜请联系reading@chunyu.me。

在异地死亡的人怎么运回老家?火车可以运送吗?

人去世之后必须买墓地吗

说了你可能不信,理论上铁路、民航部门都可以承运尸体运输工作,不过这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而且手续必须完整,绝大部分人是做不到的。首先,异地死亡怎么办?随着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客死他乡”的情况越来越常见,而中国人又讲究“落叶归根”,去世后大多希望安葬在故土。那么异地死亡后的安葬事宜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一般情况下,死亡地即为火化地:根据1993年3月30日正式发布实施的《国家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里面对“客死他乡”的火化事宜是这样规定的: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这句话的意思很好理解,凡是“客死他乡”的,尸体一般要求就近火化,而火化后的骨灰转移是没有特别禁止的,比如火车、客运等都没有将“骨灰”列为禁止携带上车的“违禁品”,只要携带人带好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那么携带上车不需要办理额外的手续,这是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的。

其实就近火化的原因很好理解,目的是出于卫生和防疫的要求,再就是维持良好的秩序,避免引发一些不必要的恐慌。而火化后的骨灰干燥、无异味,也不会滋生细菌,所以是允许转运的。综上而言,“客死他乡”后,尸体一般不允许异地转运,但是骨灰可以“落叶归根”。第二,特殊情况下,尸体允许跨地区运输,但手续必须齐全;同样是《国家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里面有这样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除此之外,“第二条”还特别强调了一点:“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也就是说,如果情况特殊,那么异地运输首先需要家属向县级以上的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征得同意后,再加上由公安机关或者医疗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运尸证明的基础上,才可以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进行运送。这里特别注意一点,尸体的运输极为严格,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除了殡仪馆的车辆,一切社会上的车辆、单位和个人都没有运输的资质,那些所谓可以找私人车辆进行运输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这是不合法的。

比如医院门口那些转运病患的私人“救护车”,它们是没有运输实体的资质的,完全是打擦边球的行为。再就是影视剧《落叶归根》中,本山大叔的做法也是极为不妥的。再者,如果有需要,除了殡仪馆的车辆外,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可以承运尸体:在我们传统印象中,好像铁路、民航部门不可以承运实体,其实不然: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从此规定来看,特殊情况下,民航、铁路等公共交通运输部门也可以协助运送工作,但必须有上文我们说到的几项证明,比如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运输证明等等。

如果没有以上证明,或者证明不齐全,按照“若干规定”的相关解释,公安部门是有权禁止通行的。当然,民航、铁路等部门参与、协助运送尸体只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几乎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大概率针对的是在异地牺牲的烈士、国家工作人员等等,几乎不会发生在普通人身上,普通人尸体的转运基本还是依赖于殡仪馆的车辆。

写在最后:综上所述,对于异地死亡的人来说,在火化、转运等方面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一是本着“就近处理”的原则,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就地火化,火化后的骨灰是可以异地转运的,火车运输、客运等都不将其列为“违禁品”;二是特殊情况下,实体可以转运,但必须征得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的同意,且手续必须齐全、转运车辆必须是殡仪馆的专用车辆,其他社会上的车辆不具备资质,这也是防疫、卫生的要求;三,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民航、铁路可以协助运输,但手续不全的话,公安部门可以禁止通行。

随话说,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我们也很能理解“落叶归根”的情绪,客死他乡后到故土安葬并无什么不妥,但是尸体会滋生细菌,既不卫生、安全,又极容易引发一些恐慌和反感的情绪,所以家属也应该站在他人的角度上多考虑考虑问题,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那么还是选择就近处理、就近火化吧,把骨灰转运到故土进行安葬是最负责任、最明智的选择。

请问那些医学院,做实验解剖尸体时候,那些尸体是哪里来的?

医学院解剖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

对于医学院来说,学习实验用的解剖遗体都是珍贵的,特别是新鲜的遗体,更是难得。在医学院,供人体解剖使用的遗体被亲切的称之为“大体老师”。遗体的来源主要有下面几个渠道:1、遗体捐赠。这个是现在医学院遗体的主要来源渠道。2、无人认领的尸体。死亡但无亲属认领的遗体,经过一段时间后,经当地警察机关同意可以作为医学用途。

特别是在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后,如唐山大地震、汶川地震,很多遗体无人认领后,就可以作为科研使用。在不少缺少尸体的院校,甚至还在唐山大地震时期的尸体。医学院的女生在冲洗遗体,真的是佩服!3、死囚遗体。在早期,死囚遗体是可以直接使用的。但现在死囚遗体的使用也需要争取家属的同意。4、夭折的婴幼儿。也需要家属同意。

5、买卖的遗体。别误会,遗体资源较为丰富的医学院,可以将遗体作价,卖给有需要的科研机构。如上便是医学院“大体老师”的主要来源了。在北京等大城市,因为公益意识比较强,很多人在去世后会选择捐献遗体,所以“大体老师”比较多。而在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资源就比较匮乏。遗体使用之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做成标本,发挥余热;一是将遗体火化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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