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的速度可达70公里/时,并不比家马慢,而且斑马还有一个家马比不了的优势,那就是对采采蝇的抵抗能力很强。采采蝇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大陆广泛分布,是动物锥虫病和昏睡病的主要传播者。近代欧洲人进入非洲开拓,他们从欧洲带来的家畜无法抵御采采蝇的侵袭,也无法适应非洲的气候,不管是多么优质的良马,进入非洲后都会变得病怏怏的甚至成批死亡。

而斑马作为本土物种,对采采蝇传播的疾病具有免疫力,于是欧洲人就尝试驯化斑马作为坐骑,也随之也发现斑马的很多缺陷。斑马的性格是驯化的最大阻碍1871年弗里德里希·塞卢斯来到非洲,他把在非洲的经历写成书籍《猎人的徘徊》,在英国极为畅销,引发了欧洲人驯化非洲动物的狂潮。1891年德国人海因斯捕捉一匹雄斑马并骑行两天。

1907年肯尼亚内罗毕的一名医生罗森多·里贝罗骑斑马出诊。19世纪中期,乔治·格雷把他在南非的斑马运到了新西兰卡瓦乌岛用来拉车。在驯化斑马的众多尝试当中,最著名也最成功的就是英国的银行家和政治家,也是古怪的动物学家,第二代罗斯柴尔德男爵——沃尔特·罗斯柴尔德。他耗费了很多努力,训练斑马拉车,最终驾着6匹斑马拉着的车抵达白金汉宫,以此向人们证实斑马是可以被驯服的。

但只仅仅是驯服,离驯化还差得远。罗斯柴尔德也发现两个问题,令他觉得斑马不适合骑乘。首先,斑马的身躯没有家马那么强健,耐力也差,无法背负重物长途行走,用来拉车最合适。其次,斑马桀骜难驯,这是驯化斑马的最大阻碍。斑马名为马,看起来也像马,但基因上更接近驴,但它的脾气比驴还差劲。斑马是一种群居动物,小的十几匹,多的数百匹,群体由一匹强壮的雄马(牡马)带领,一群雌性(牝马)和马驹跟随雄马,雌马也有等级,最强势的走在前面,弱势的走在后面,马驹的地位和母亲的地位保持一致。

遇到危险时,领头的雄马会站出来保护群体。雄马相互之间打斗时除了踢踹之外,还会用嘴相互啃咬。斑马也会使用后腿踢踹食肉动物,斑马可以将两条后腿并排,奋力抬起给后方追击的食肉动物重重一击,能够给食肉动物头部造成重伤,也能踢碎下颚使其无法进食而饿死。从已有记录来看,斑马踢死过母狮和猎豹,踢伤过雄狮,甚至还用嘴咬过狮子和斑鬣狗。

斑马对待同类更狠,成年雄斑马会杀死非亲生的斑马幼崽,将它踢死或者咬住头部按到水里淹死。在上世纪80年代津巴布韦,一群斑马被捕获,其中16匹斑马被装上一辆卡车运走,抵达目的地时人们惊讶的发现,居然只有一匹存活,其他的都在相互踩踏中死亡,这是因为斑马很容易受惊,而且恐惧情绪还会在群体里传染,一匹斑马受惊后,一群斑马都会躁动起来。

在1970-1980年代,津巴布韦国家公园与野生动物管理局就尝试驯化斑马作为畜力,但最终项目被搁置,因为想要驯化斑马就要快速磨灭它暴躁的脾气,要达成这个目的所作出的行为无异于虐待。斑马可以被驯化吗?斑马时一种群居的食草动物,存在驯化的基础,但驯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上千年甚至数千年的一代代选育,最终将动物的繁育过程完全掌控在人类手里,并随着人类的需要而创造出不同的品种。

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名少女谢伊·英曼就购买了一匹斑马,并训练用来骑乘。她耐着性子使用各种温柔的方式让斑马变得服服帖帖,说明斑马这种动物或许“吃软不吃硬”,也可能她买下的这匹斑马脾气好些。所以驯化斑马需要耐心。每匹斑马性格不同,我们就抓住一大群斑马,从中挑选出脾气比较温顺的个体,让它们繁衍下一代,再从下一代中再次挑选温顺的个体,这样几代下去,就能逐渐改善斑马的坏脾气。

如果要培育大个的斑马,那就挑选强壮的个体,但强壮的斑马和温顺的斑马可能不是同一批,这倒有点麻烦,不过只要多挑选几代,就能解决。近代那些人太过急功近利,因此功败垂成,但他们是明智的,没有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花费在选育斑马上,因为这是毫无意义的。即使驯化了斑马,其作用也比不上选育了几千年的家马。如果斑马生活在亚欧大陆,说不定在几千年前就被人类驯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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