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民政局的消息,2018年1月起泉州市正式施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

今年泉州城乡低保提高了,各县市分别是怎样的?

今年泉州城乡低保提高了,各县市分别是怎样的

来自市民政局的消息,2018年1月起泉州市正式施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各县(市、区)的城乡低保标准将有所提高,最低提至460元,最高提至630元。城市低保标准方面,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南安、惠安、泉州台商投资区提高至600元/月;石狮、晋江为630元/月;安溪、永春、德化提高至560元/月。农村低保方面,石狮、晋江为630元/月,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泉州台商投资区提高至460元/月。

值得一提的是,这当中,石狮、晋江已全面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一体化。申请城乡低保,应当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今年泉州市将逐步放开网上申请。要注意的是家庭财产中有以下情况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含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2.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并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3.有高额价值收藏品的家庭;4.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5.有经商、办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6.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7.申请城乡低保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城乡低保期间,购买商品房、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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