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副局长想要提拔为正处级,一般有两种发展道路:第一种是在机关内部提拔。通常,要先晋升党内职务,从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提拔为党组(党委)副书记,成为排名第一的副职。然后,经过几年锻炼,遇到了合适的机遇,得到了分管领导的推荐,才有资格竞争局长一职。但是,根据目前的用人方式,为了避免廉政风险,市局局长还是以空降为主,很少直接从机关内部提拔。

因此,市直机关副局长想要在内部提拔为局长,概率还是较小的。第二种是下放到县(市、区)提拔正处级。通常,是先担任县(市、区)党委常委,再晋升为党委副书记,然后竞争县(市、区)长一职,或者回到市直机关担任局长一职。总之,市局副局长要经历一到两个岗位的锻炼才能提拔为正处级。其次,介绍一下副县长的有关发展情况。

在一个县里,副县长属于实权副处级,优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以及法检两院一把手。但是,其排名只在15位左右,除了四套班子正职之外,还排在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之后。因此,副县长看似和县长只有一步之遥,但二者之间有2到3个隐藏的小台阶。第一步,副县长必须要先晋升县委常委,成为县里的核心决策群体之一。

第二步,担任县委常委后,要转任更好的岗位,最好是能担任常务副县长。第三步,晋升为县委副书记,成为县长的第一候选人。在发展很顺利的情况下,一位副县长至少也要5、6年才能提拔为县长;而绝大部分副县长终其一生也解决不了正处级。最后,对比市直机关副职和副县长的其他优劣。第一,论话语权,市局副局长对全市的专项工作有一定的话语权,但离开这条线后话语权就小很多;而副县长对全县的分管工作有话语权,但是出了县里话语权就小很多。

可以看到,一个侧重于线上,一个侧重于面上,很难说孰高孰低。第二,论人事权,市局副局长只对自己单位的中层干部有一定的推荐权,而副县长对分管县局的副局长有一定的推荐权,含金量高一些。并且,副县长在经费的使用上自主权更大一些。第三,市里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城市建设、生活环境肯定优于县里,市局副局长可以使用的资源更多。

并且,市直机关副职更靠近市领导,有句古话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更容易得到市领导的赏识和推荐。第四,论工作强度,市局副局长操心的事情较少,工作更轻松一些;副县长要操心县里大大小小的事情,更劳心劳神,一旦出现问题,也容易被问责。第五,论自由度,副县长要高一些,作为县领导的一员,基本只对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很多事情可以拍板决断。

而市局副局长只是一个单位的副职领导,要听取局长、分管副市长以及市领导的意见。综上所述,市直机关副职和副县长其实各有优劣。不过,在现在的干部使用中,想要更进一步,基层经历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经历多个不同类型的岗位锻炼。因此,如果你是市直机关的中层干部,最好的发展方向是先提拔为单位副职领导,然后下放到县市区担任党委常委,再谋求更进一步;如果你是基层的科级干部,最好的发展方向是先提拔为副县长,再交流到市直机关担任副职,再谋求更进一步。

哪些领导干部提拔使用需要进行任职公示?在什么范围公示?

你好,提拔担任正厅级以下领导职务的,一般都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的范围与干部所在的机构类型、机构层级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也要按照规定进行任前公示。首先,介绍一下“提拔任用”任前公示的有关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简单来说,从科员提拔副科,从副科提拔正科,从正科提拔副处,从副处提拔正处,从正处提拔副厅,从副厅提拔正厅,都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干部、群众认为某人不适合提拔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反映,核查后情况属实的会终止提拔程序;如果公示结果没有问题的,才能办理任职手续。但是,某些特殊岗位的干部提拔是不会公示的,主要是指涉密岗位和安全岗位。

例如,国安系统干部提拔就不会对社会公开。另外,关于公示范围,与干部所在的机构类型、机构层级有关:1、如果是县管干部,也就是县里的科级干部,会由县委组织部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发布任前公示的公告,其渠道包括政府官网、公众号、电视新闻、报纸等等。2、同理,如果是市管干部,会由市委组织部向全社会公告;如果是省管干部,会由省委组织部向全社会公告。

3、但是,如果是局管干部,一般只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告,较少对社会公开。例如,某个市局要提拔一位科长,市局人事部门一般只在市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下属社会组织内进行公告。然后,介绍一下“进一步使用”任前公示的有关情况。“进一步使用”是指一位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调整后,职务层次(行政级别)保持不变,但是岗位更加重要,也叫“平级转任重要职务”,俗称“同级重用”。

由于“进一步使用”与“提拔任用”都属于选拔干部的范畴,因此,也要走选拔流程,也要进行任前公示。目前,要进行任前公示的“进一步使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6种:1、行政级别不变,但从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班子转任党委的领导班子。例如,副县长升任县委常委、镇长升任镇党委书记,都属于进一步使用,我们会在公示中看到这样的表述:“现任**县副县长,拟任县委常委”。

2、行政级别不变,但从群团机关、事业单位转到党政机关任职。例如,本科高校副校长是事业管理岗4级(对应副厅级),如果转任地级市副市长,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3、行政级别不变,但党内职务得到了提升。例如,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转任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后,党内地位提高了,变成了省厅的二把手,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4、行政级别不变,但管理权限上移了。例如,县委书记都是省管干部,而市局的局长属于市管干部,从市局局长转任县委书记就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5、行政级别不变,但担任的职务有明确的先后排名。例如,市交警支队有两位正职,分别是党委书记、支队长和党委副书记、政委,前者是明确的一把手,后者是明确的二把手,从政委转任支队长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县里大局排名第一的副局长,有机会去一个冷门局当局长,去吗?

我建议去。首先:常务副局长调任局长,职务调整了,级别也调整了,由副科级调整为正科级。这在基层公务员体系中是最难迈出的一步。县里的委办局只有县委办主任和公安局局长是高配副处级,单就级别而言还是科级单位。而你说的县里大局可以理解为有实权的、地位比较重要的比如: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等与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委办局。

在这些委办局里有的股长都手握“生杀大权”地位“超然”,比如财政局预算股股长,县里面各个单位你花多少钱、应该花多少都是他说了算。在这样的委办局里上班,确实会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但感觉毕竟只是感觉,他不能给你带来什么。由副科提正科,工资待遇会跟着涨,比如我们单位,行政副科绩效和正科绩效一个月差1000多块,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其次:由副职调整为正职,在机关里面自己是一把手,有很大的自主权和管理权。

俗话说在级别越小的地方是“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当你提成局长了,就有机会列席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参与县里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审核。第三:这种调整是一种干部的提拔,不管是年轻干部还是岁数大的干部,都要经过多岗位的锻炼,每个岗位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只要你干出成绩来,领导和老百姓是会看在眼里的。综上,我认为常务副局转岗到局长是组织对你工作的认可,是组织对你的一种提拔,必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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