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核销需要哪些资料

银行结汇水单核销联,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批次核销审批表

办理核销需要哪些资料

2,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如下:2、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3、点击右上角登陆;4、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还可通过忘记密码来重设密码;5、点击全部功能;6、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7、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8、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9、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10、预览提交后,选择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业务即可办理完成,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可返回主页点击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3,进口货物后如何核销

拿到报关单后,填写一式两份的到货核销表(到外汇管理局领表样),拿上跟报关单相应的付汇核销单,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手续。
拿着核销表(一式两份+公章),报关单,操作员卡去外汇管理局核销就ok了,很快的,就是盖个章,在网上交单。。
到外汇管理局进行核销,带好财务的资料和报关的资料,还有证明,卡,等

进口货物后如何核销

4,货物进出保税区如何办理核销手续

货物进出保税区视同进出口,由保税区外的企业办理核销手续,保税区内的企业不办理核销手续。具体办法是:货物从保税区以外进入保税区或从保税区进入区外,由保税区外的企业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出口收港发进口付汇核销手续。货物从保税区运到境外,或人境外运抵保税区,区内企业不办理核销手续。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代理出口的,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后,持代理协议将外汇原币划转区内企业;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代理进口的,区内企业持代理协议和外汇局的核准件将外汇汇往区外企业,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5,网上核销具体怎么

① 进入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② 选择正处理业务中的批次报审,③ 点击新建,贸易方式选择一般贸易,④ 从核销单信息上选择要报审的核销单号,添加,⑤ 从收汇水单信息中选择相对应的水单号,添加。注意查看右上方的差额,不可太大。⑥ 保存放入待报审箱。⑦ 选择数据交换菜单---数据报送---核销数据报送。选择点及左键开始报送。报审成功后会有提示。(3) 境内收汇的网上没有水单的信息,要选择补录入信息申报,补录入水单信息。具体如下:进入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补录入信息申报---境内收汇管理---新建---输入内容(带星号的必填)---保存(4)报审完要及时查询报审结果。(一般第二天就会有消息)
① 进入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 ② 选择正处理业务中的批次报审, ③ 点击新建,贸易方式选择一般贸易, ④ 从核销单信息上选择要报审的核销单号,添加, ⑤ 从收汇水单信息中选择相对应的水单号,添加。 注意查看右上方的差额,不可太大。 ⑥ 保存放入待报审箱。 ⑦ 选择数据交换菜单---数据报送---核销数据报送。选择点及左键开始报送。报审成功后会有提示。 (3) 境内收汇的网上没有水单的信息,要选择补录入信息申报,补录入水单信息。具体如下: 进入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补录入信息申报---境内收汇管理---新建---输入内容(带星号的必填)---保存 (4)报审完要及时查询报审结果。(一般第二天就会有消息)

6,来料加工核销怎么做啊

怎样办理来料加工业务的核销: 出口企业在来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应自取得《海关来料加工手册结案通知书》之日起十天内持下列资料到进出口处申请出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1) 海关核发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2)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3)复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复印件)(4)工缴费普通发票(原件、复印件)(仅限于外贸企业)(5)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原件)(6)出口销售发票(原件)(7)海关结案通知书(复印件)(8)来料加工核销台帐(原件)三、来料加工的核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4、核销专用联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首次核销时提供)注意:1、同一合同项下的出口首次进行收汇核销报告时,提供经商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由外汇局进行合同登记;2、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执行时,还应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3、按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来料加工的核销: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①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裣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②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你可以打个电到114

7,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的简单流程是什么

简单流程: 1. 首先填写核销申请表。 2. 录入报核申请。 3. 海关报核申请审核。 4. 海关提交的单证: 登记手册。 核销申请表。 进出口报关单原件。 预录入的核销申请表。 5. 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如余料申请补税的需提供省外经贸厅核发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如余料继续加工出口,应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结转。 6. 海关经办人员接受报核手册及登记核销申请进行初审、复审。审批后签发台帐核销联系单,等你回执交回,领取结案通知单。海关在30个工作日内结案。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须知 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计划进口和计划出口的货物全部进口、出口完毕后,在向海关申请核销前,应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的全部进口、出口明细记录进行复印,在海关将手册核销后,持下列资料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手册核销手续。 1、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3、间接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4、间接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指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未作为进口料件申报的部分); 4、向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增值税、关税); 5、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结案通知书》原件; 6、电子数据 注意:在申报手册核销前,需将此本手册上所有的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毕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结束。 企业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后,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 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通知书》所核销的手册号是否与企业申请核销的手册号一致; 2、 “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结转至其他手册或销售给其他企业产品销售额;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金额与间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金额合计数及间接出口货物总值是否一致。 3、 “剩余残次成品”是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残次成品、半成品折人民币金额;“剩余边角余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边角余料折人民币金额;剩余残次成品金额换算(根据手册上的单耗计算)为所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与剩余边角余料金额之和与海关补征关税的计税依据(扣除应补消费税)是否一致。 4、 “其他减少出口成品”指生产的产品发生内销、损失等没有出口,或虽已出口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产品销售额或核定销售额; 5、 “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未使用完的并结转至其他手册的进口料件金额;是否有已申报的进口料件结转到其他手册上再复出口的情况,如果有,应将结转到其他手册上的进口料件金额在“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栏目反映,并应与提供的相关海关结转材料上的金额一致。 6、 “其它减少进口料件”指进口料件发生内销、退货、损失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的情况时,其料件进口金额。若业务发生时已调减了料件进口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过,则不参与本栏目的计算。 7、 属海关补税、进口退货情况的,应在“其它减少进口料件”栏目中反映,金额应与海关补税的计税依据、进口退货金额一致。
简单流程: 首先填写核销申请表。 录入报核申请。 去海关报核申请审核。去海关提交的单证: 登记手册。 核销申请表。 进出口报关单原件。 预录入的核销申请表。 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如余料申请补税的需提供省外经贸厅核发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如余料继续加工出口,应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结转。 海关经办人员接受报核手册及登记核销申请进行初审、复审。审批后签发台帐核销联系单,等你回执交回,领取结案通知单。海关在30个工作日内结案。
如果快到期的话,劝你先不要做别的,首先去办延期,然后手册延期之后再继续后面的核销事宜.

8,进出口业务中核销的业务流程是什么

外汇(核销 → 退税)步骤 :  核销流程简单概括为3点 :  1 在海关注册的中国电子口岸里申领核销单  2 到外管局申领正本核销单(就是备案)  3 在货物出口之后,等海关把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退下来,加上退税核销联发票和收汇水单到外管局核销。[前提是电子口岸上有核销信息(就是要处于交单状态)]  外汇(核销 → 退税)步骤可具体分为以下八点:  一 申请  1.1 在电子口岸上具体操作步骤 :出口收汇→ 核销单申领→ 填写份数 → 申请 → 返回主页  二 领单  2.1 第一次只能申领一份 需带盖有公司公章的介绍信 和IC卡  2.2核销单:一张三联 从左到右分为 存根联 — 出口收汇核销单联 — 出口退税专用联(没有核销不能撕开)[核销单上需要加盖3个章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 (核销单领来是就已盖上)  2.3 核销单上需盖3个章 (1)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 (核销单领来是就已盖上)  (2)核销单领来后 在出口单位、单位代码的位置上盖上有公司企业代码的形章  (3)在每两联中间的出口单位盖章的位置上盖上公司公章  2.4 核销单自领来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5 在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要将没有用掉的核销单退回外管理局注销(在电子口岸上进行数据报送的操作)  三 备案  3.1 备案分两步 (1) 在电子口岸上备案  (2) 在自己公司的外汇核销单登记表上备案  3.2电子口岸上备案的具体操作步骤有如下2种 :  (1)逐笔报审:出口收汇 → 口岸备案 → 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 → 核销单号点击进去 → 找到核销单 → 核对  (2)批量核销:出口收汇 → 批量备案 → 输起始号 → 份数 → 系统自动跳出终止号 → 确认(比较简单、方便)  3.3备案好后 特别注意 哪票核销单备案在哪个海关,登记起来  四 寄单、报关  4.1 邮寄(核销单 、代理报关委托书)传真(发票 、装箱单)  4.2 截关后一天(寄单后2、3天)向货代催要报关预录单  4.3 收到预录单传真件后,审核报关内容是否正确(预录单和报关单上记载的内容应该完全一致)  4.4 在出运后10天左右要开始在电子口岸上查询此份核销单是否有信息  五 退单  5.1 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一式六联 1 海关作业联 2 海关留存联 3 企业留存联 4 海关核销联(用于办理加工贸易核销)[1至4联为海关留存] 5 证明联(出口收汇用)6 证明联 (出口退税用)  5.2 报关后20天左右,海关会退下报关单 、场站收据、核销单(盖有海关验讫章 黄色联用于出口退税 白色联用于外汇核销 另一份为企业备份)  六 审单、交单  6.1交单电子口岸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出口收汇 → 企业交单 → 核销单号 → 数据报送 → 选核销单号 → 发送功之后 → 交单  6.2 两三个工作日后,收到外汇管理局信息(或打电话过去问核销单好了没有 一般直接在网上查询即可)  6.3向国税报送数据电子口岸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 出口退税 → 数据报送 → 选择报送 → 确认核销单号、报关单号 → 点击报关  七 申报、核销  7.1 申报根据具体退下来时间而定(自出口日期90天内要申报)  7.2 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申系统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批次申报 → 数据交换(数据提取) → 全部提取 → 点击开始 → 新建(一般贸易) → 按“贴加” → 输入核销单  7.3 核销信息登记表打印一份备案  八 退税  8.1 退税所需资料 (1)出口收汇核销单  (2)黄色的报关单(退税联)  (3)增值税发票  (4)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8.2 增值税发票认证 (抵扣联)  8.5 具体的步骤 增值税发票的认定 → 国税认证 → 清单  8.7 要把提单、报关单等退税资料留存好,以备海关来查 (做一份公司内部的留存报表)  九、其它  1. 所有货代退下来的单据〈报关单、场站收据、核销单、提单等〉须全部复印好。  十、会计备案须提供资料〈全部原件〉。  1. 报关单、核销单。  2. 场站收据〈货代提供〉  3. 购销合同〈一定要和开票工厂的公章一致〉。  4. 提单〈货代寄来复印留底〉。  5. 单证目录单与报表〈会计提供)参考资料:象牙塔商业经,致力于引导管理人实现卓越管理,是商业人士在线交流经验,解决疑难的专业服务平台。
补充下: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 第一步: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 第二步: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第三步: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第四步: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 第五步: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4]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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