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人员违规经商怎么处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个人经营行为如何处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事业单位有个人经营行为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等,应当辞去本职或者兼任的职务,所收取的报酬(包括各种经济利益)应当收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第十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是指个人独资或者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三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四项所称“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是指个人或者与他人合伙在国(境)外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个人在国(境)外投资入股”,是指在国(境)外以个人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

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五项所称“经济实体”,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公司)、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偿中介活动”,是指通过为市场各类主体提供信息、介绍业务、开展咨询等而收取钱财的活动。《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五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规定。

第十五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六项所称“离职”,是指以退休之外的方式离开公职,包括辞去公职、被辞退、被开除等情形。“原任职务”,是指离职或者退休前最后担(兼)任的职务。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个人经营行为的情况1、一般国家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行为的禁止性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十五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作为事业单位的员工,一举一动都能够反映出国家的形象,应该做遵守法律规定的好员工,私自有个人经营行为更是不允许的。如出现有个人经营行为,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的处罚。要求辞去本职或者兼任的职务,因个人经营所得收益要收缴,不得自留。声明:该内容系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事业单位干部可以开公司吗?

事业单位干部可以开公司,但只限于两类人,一是专业技术人员,二是科研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能在职兼职或经商为什么这两类人可以开公司,是因为人社部专门两次发过文在政策上予以明确。一、第一次是2017年3月,明确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在职办企业当时,为了配合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允许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双创活动,文件有三个重点内容:1、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2、支持和鼓励事业专技人员兼职和在职办企业;3、支持和鼓励事业专技人员离岗创业,保留岗位三年。

二、第二次是2019年12月,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可以兼职或在职办企业是月,人社部再次发文《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科员人员可以离岗办企业,离岗期限为3年,期满可再延长3年;可以兼职创业或在职创办企业;可以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除了上述两类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其他人员特别是管理岗位人员是不能兼职或在职开公司、创办企业的。

在职公务员可以开店做生意吗?

《公务员法》五十三条十四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可见,我国公务员法明文禁止公务员开店做生意。但对于公务员家属经商没有法律明文禁止,所以这也是很多官员隐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家属如果从事与公务员有关的领域,那么就容易出问题。


文章TAG:国企干部经商怎么处理  在职干部经商怎么处理  国企  干部  经商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