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归正传,校园贷引发的征信风险有很多,比如。监管部门多次要求不得发放校园贷。即使出借人是持牌金融机构,也不能抹黑大学生的信用记录。不要纵容这些非法校园贷平台,毁了这一代人。不会对大学生征信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自己还是一个无辜的人。

校园贷为什么不能合法进入征信?

校园贷为什么不能合法进入征信

首先我来说一下个人观点,对于校园贷这个事,我觉得她对于学生来说就是一个无形又现实的压力。特别现实!首先呢,学生本来就没什么经济来源,大学生个别会有兼职,能控制的就控制了,但是如果花钱大手大脚控制不住的,那么就会变成无底洞!学生因为还不上钱,而失去生命的新闻一个接一个发生,我想说,其中还有一个就是虚荣心在作怪。

能自己兼职挣钱的就挣点,少花点就少花点,别总攀比着过日子,作大了很容易把命作没。言归正传,校园贷引起的征信危险有很多的,比如:1.个人信息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你不知道你的身份信息被别人拿去干什么!他们拿去冒用你的个人信息去刷各种不良的记录,尤其是信用不良记录,完全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要知道,出事了他们是会带着你的信息去找你麻烦的。

最高法对在校生的校园贷,不纳入征信和限制消费,你怎么看?

最高法在一月二日新闻发布会上正式颁布的通知,其实就宣布了校园贷放贷平台的末日到来。同时也给了在校大学生一条不因为曾经借过网贷,就会影响未来生活和职业发展的光明之路。真是一个善举啊,要给最高法和政府大大的点一个赞。在校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是因为没有接触过社会,一直在父母家庭的保护下成长,哪里明白社会还有这么多诈骗套路,这么多丑陋的放款人?在主动借款或者被引诱借款之后,面临着各种套路的催收,发生了各类惨剧。

因为超前消费,大学生欠下贷款,为还贷去捐卵打裸条,甚至有非法校园贷受害者沦为帮凶。难道他们的人生就因为一次无知的借款就要毁掉吗?打击校园贷,其实可以运用刑法对什套路贷一样来刑事打击,这样才能有效的遏制。其实监管部门早已三令五申要求不得发放校园贷。在银监发2016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

其中六部委明确规定四个不得,规定有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在审核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借款人资格时,必须落实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借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但是这些平台,包括持牌金融机构,做了这些工作了吗?没有,或者就是忽略或者漠视监管规定!为什么房贷平台不遵守这些规定,就是因为处罚措施太少太弱,也仅仅是勒令停止发放校园的业务,也仅仅是最多进行罚款了事,有重罚吗?有刑事打击吗?有法律切实保护大学生吗?面对着大学生这个容易贷款容易催收的群体,各个放款平台就像饿狼面对小羊羔一样,还是狠狠扑了上去。

所以在这两年死灰复燃,包括以前的那些校园贷头部平台仍然在偷偷放款,还增添了新的违规平台,包括一些持牌金融机构,也漠视这个规定,偷偷在放款。最高法的这个通知,其实内涵深意,我们应该这样理解:1.校园贷完全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有放款平台诉之法律,要求大学生归还借款。估计各地法院一概不会受理,更不用说判决了,那自然也提不上上征信和限制消费了。

也不会对大学生征信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仍然是一个清白的人。2.在一定程度上,借了校园贷大学生可以不用还款,让这些放贷平台为他们的错误自己买单。因为无法诉讼,又不能做暴力催收。即使放款方为持牌金融机构,也无法抹黑大学生的征信记录。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老老实实做小羊羔,去让这些违规平台可以收回本金,继续牟利呢。

3.最高法真正从法律角度再次宣告了校园违法。最高法只是对非法借贷平台进行了警告,对大学生进行了法律保护。如果以后非法借贷平台继续大规模放贷,估计等待他们的将是刑事处罚。这是一个真理,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一个年轻人比中国更强大。不要纵容这些非法校园贷平台,毁了这一代人。目前做校园贷业务的平台还有很多,包括刚刚倒下的米庄金融爱学贷,以及被投诉的京东金融即刻金融、美团金融、小米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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