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知,虽然表面意思很简单,只是指校园贷的学生债务人不去征信,不列入失信人名单,不限制其消费。校园贷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有借贷平台诉讼的法律,也是要求大学生还款的。监管部门多次要求不得发放校园贷。以前做了很多校园贷。2016年,银监会和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现金贷禁令。

如何看待400名大学生既不还钱也不应诉,并称校园贷借钱不用还这件事?

整个过程真是看的我极其无语,吐槽地方太多。借钱主要都用来买高档手机,普通手机就没法完成学业?这400多名大学生,通过某金融公司借款,借款不多,金额均7000左右。这笔钱大多都被学生用来买了高档手机,手机到手后,他们却都拒绝还款,被该公司全部告上了法庭。这400多名大学生,并不是来自一个学校,而是来自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

集体拒绝应诉,不来调解,本金都不想还,不仅法盲还无耻最意想不到的是,立案后,大学生们集体没有应诉,甚至不少人还直接拒收了应诉材料。而在法官专门前往高校,企图调解时,所有大学生都没有人自愿参加调解。最后法官和金融公司共同商量的方案。只要被告,也就是大学生,肯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那么金融公司就不再追究利息,手续费和违约金,以上都体现在了合同中。

然而在这样的方案中,目前四百多名大学生里,仅仅只有3名主动接受了这个方案,同意还钱,而还钱的原因是,他们马上要毕业,已经找到了工作,怕欠钱不还影响工作。而之所以这群大学生集体不还钱最大原因,居然是他们有一个内部的QQ群,他们一致认为,由于国家在打击高利贷和非法放贷,他们认为他们使用的校园贷就属于非法放贷,因此,他们借的钱根本不用还。

这个观念是对的吗?当然是错的校园贷并不代表都是高利贷和违法的,合理的利息是被保护的这么说吧,并不是所有的校园贷都是高利贷和非法的。并且既然自己强行认定就是违法的,干嘛一开始要去借,这不是典型的抱着占便宜的形态去吗?并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合同是自己签订的,在我国只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超过年利率36%,那么利息就是有效的,没效的仅仅是超过的部分。

何况法官还只要求给本金,本金怎么就不应该还了?最不可思议的是,作为大学生没有诚信可言不说,居然还敢直接不前来应诉,如此法盲的让人瞠目结舌,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征信和老赖黑名单吗?不知道有个手段是强制执行吗?大学生如此,父母们也如此没有基本常识和道德?还真以为自己可以把法律当做笑话了。别把法律当笑话,为了7000征信都不要了,何必呢?为了虚荣心,借钱7000元非要用高档手机,借钱了各种不还,起诉又不去,本金也不肯给。

7000元多吗?可能每个人感受不一样,但是7000就把自己征信弄毁了,还上黑名单,还真是相当让人无语了。长点心吧,尽量不要触碰校园贷,没高档手机你真不会死掉,这么说吧。你们运气好,遇见的都是合理的起诉你们,就让你们还本金而已,真遇见非法的了,你还真以为就是起诉这么简单,可以轻易逃脱吗?你以为放贷款的都是傻子在开公司吗?下文更新在7.4日看评论,挺颠覆我三观的,即使说再多法律知识,插图是法官在解释,说再多并不是校园贷就绝对等于违法,并不是校园贷本金就可以不还,但是支持的人永远处于装睡的出来。

我其实本可以置之不理,毕竟你们骂我也好,评价我也好,对我其实没多大意义。我只是可怜这些学生,在你们的支持下,坚持不还,上了黑名单,后果只有自己承担,而且调解下来法官让给本金,可能很多人理解不到法院判决和调解的意义。除了上黑名单,不履行判决还会面临刑事责任我真不希望这样错误的思想蔓延下去,我就只问一句,哪些支持的人,你们认为不还应该的,你们怎么不去找贷款公司借几百万发大财啊,反正不还是应该的?。

学生该如何拒绝校园贷?

大学生借校园贷只是因为欲望太多,钱不够花。大家都知道校园贷不好,但是为什么还有人去做?我只是觉得我能还,借的少一点也没问题。但最后,你欠的钱越多,你就越是跌入深渊...学会规划,学会理财,控制支出。合理分配自己的生活费。有多少钱就做多少钱,过度消费不可取。钱不够花没关系,想买东西也没关系。你可以通过兼职来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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