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拼多多”运营公司认为,被告采用与“拼多多”近似的标识,使用与“拼多多”近似的服务名称,已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误导公众,并造成公司损失。和豆豆一起购物的时候,误以为自己是在品多多购物,或者说豆豆是品多多新开的平台。

拼多多被告上法庭,消费者能否胜诉?

12月21日将会是法院正式受理某律师将拼多多告上法庭一案!此次案情是消费者状告拼多多具有隐瞒欺骗消费者知情权信息,虚假宣传扩大隐瞒信息,误导消费者盲目拉人头砍价,不具有公开透明的实质性那么对于这次法庭成功受理此次案情能否达成一致认同与后续改进,我们将拭目以待其实拼多多最生气的不是你砍不动,而是你砍价到最后一毛的时候,它给你按一分的来,砍到一分的时候,给你按一厘来,虚假拉动人头数量,我最讨厌这种活动的,所以我砍了一次,砍到后面看看剩下的数据,我就果断放弃了!太没意思了,可能是我玩不起吧,所以我不玩了[呲牙][呲牙][呲牙]。

如何看待拼多多”起诉“拼兜兜”,后者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70万元?

4月18日消息据上海徐汇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徐汇法院对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拼兜兜”运营公司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70万元,“拼多多”运营公司于2014年成立,2017年11月7日注册“拼多多”标识,凭借积极运营和宣传累积大量用户,收获诸多荣誉,在拼团类购物平台中影响力较大。

被告“拼兜兜”运营公司于2014年成立,亦为一家提供拼团购物服务的电商平台,原本名称为“沃沃拼”,2017年11月14日更名为“拼兜兜优惠”,并且在运营平台上大量展示其以“拼”字为中心的标识,两平台运营中,用户逐渐开始反映:在使用“拼兜兜”购物时,误以为自己在“拼多多”购物,或者以为“拼兜兜”是“拼多多”开的新平台。

“明明下单买个眉笔,结果订单生成变成了老人手机什么鬼?”用户小新以为自己在“拼多多”购物遇到了粗心的服务,发了个微博吐槽,然而他自己没发现,手机截图界面抬头标注的其实是“拼兜兜”,诸如此类的现象,引起了“拼多多”运营公司的注意,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其将“拼兜兜”运营公司告上法庭。庭审中,“拼多多”运营公司认为被告采用了与“拼多多”标识近似的标识,使用与“拼多多”近似的“拼兜兜优惠”“拼兜兜”服务名,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误导公众,造成了公司损失,

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拼兜兜”运营公司辩称,其公司成立后没有实际经营,2015年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空壳公司,被诉平台一直处于在线测试状态,虽然技术上可由商家自由进驻商城,但事实上没有商家入驻,没有收益,亦没有给原告公司造成损失。被控侵权标识与“拼多多”标识视觉差异明显,“拼兜兜”的文字外观及呼叫含义亦与“拼多多”存在重大差别,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拼兜兜”运营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被告对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客观上起到了指示服务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并且其标识与“拼多多”标识近似,都采用了以“拼”字为中心的几何状图文组合结构、用日常生活用品图案填充分割色块、用深色背景的外部方形框架予以修饰,并且还同样在网络拼团购物类电商平台上使用,与“拼多多”标识足以发生混淆,

被告使用“摔跤”构成不正当竞争。该公司在短时间内,将“沃沃拼拼”这个注册成功的名称,改成了类似于有影响力的服务名称“拼多多”的“拼拼折扣”,“拼拼多多”网站上出现了大量的模仿,甚至直接抄袭了“拼多多”网站的内容。攀比意图明显,足以误导公众,影响交易决策。IT之家了解到,由于原告未能向法院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法院决定按照法定赔偿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判决被告“全力以赴”经营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报纸、媒体上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及停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10万元,共计70万


文章TAG:拼多多为什么被告了  被告  法庭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