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是指承认犯罪事实,也就是他干的,认罪是指愿意接受刑事处罚。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对公诉机关出具的量刑建议无异议的,可以签署认罪认罚声明。辩护律师不是看守所值班律师时,一般会从宽处理,法院一般会根据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进行判决。上法庭受审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检察院只是公诉机关,不是审判机关,除非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大部分刑事案件都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其中一个环节是法官要审查被告是否愿意认罪。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被告人以各种理由不要求辩护律师,而由法律援助律师当场见证的情况。但是检察官和法律援助律师有时候也不会告诉他签认罪悔罪书的后果,因为法律援助律师毕竟不看卷子,也不知道证据是否充分,所以一般不会给出辩护意见,只起到证人的作用。所以犯罪嫌疑人不知道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否已经从宽,所以存在认罪认罚不是当事人自愿签字的情况,要经过法庭审判,查明事实,做出判决。

刑事案件中,凶手在检察院就已经认罪认罚,为什么还要去法院审判?

为什么有的律师知道你没犯法,还要劝你认罪,他是什么心理心态?

谢谢邀请!因为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是希望想尽快了结案件,脱离看守所重归社会?还是希望为了自己的清白,在自由受限前路渺茫的情况下,斗争到底?首先,几乎所有的刑事犯罪,公安是不会抓错人的,顶多就是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而且以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来说,还做不到疑罪从无的地步。因此,大多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是:先掌握部分证据,拘了再说,然后再找你录几次口供,如果确实有刑事的嫌疑,逮捕了再说。

只要被逮捕,原则上,一个案子拖个一年半载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有很多合理的手段可以延长审限。即便实在拖不动了,可以一审先判了再说,你不服肯定上诉,而二审,原则上拖个一年半载也是没什么问题的。其次,一个只要有些经验的律师,你到底有没有罪,会判多久,人家早就明白了。同样是学法的,法官的水平也并不一定就比律师要高,只是立场不同罢了。

而由于立场不同,律师说你无罪,只是以辩护的角度来说的,而律师的想法并不代表着检察院和法院的看法。而律师以辩护的角度来评判你的案子,可能会让委托人很兴奋,从而导致你产生错觉,认为自己确实无罪。就如同犯错的人,总归找各种理由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辩解,而律师就是干这种事的。即便你真的无罪,如果你已经被逮捕很久了,但办案机关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认错。

这时候聪明人会给个台阶下,我会认一部分犯罪事实。你可以判我有罪,轻判我,让我早点出去。或者说,其实你是有罪的,但是办案机关证据不充分,你还是做了无罪辩护,但是不可能放你走。这样一个不知好歹的死硬分子可以有很多合理的理由拖延你的审判。最后还是要判刑的,但是不认罪,认罪态度好就不会有从轻处罚,在某些方面会加重你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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