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三巨头都是外资持有?那是不是利润大多被外国人拿走了?

看上去似乎很有道理,但公司具体的章程和利润分配方式是由董事会制定的,而董事会, 亦即公司的控制权却是依然掌握在二马一李手中的。根据腾讯控股(代码:HK0700)2017年06月30日披露的信息,南非的米拉德国际控股集团公司MIH持股占比达33.24%,而马化腾实际控制的比例仅为8.73%,与此相类似的是在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团,至2017年6月,第一大股东软银持股29.2% ,第二大股东雅虎持股15%,而马云持股7%位列第三,即使加上其他合伙人,马云等人合计持股也才10%多一点,看上去似乎腾讯和阿里巴巴都是外资控股的企业,控制着中国的两家互联网“巨头”,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以阿里巴巴为例,公司的控制权依然牢牢掌握在以马云为首的管理团队手中,管理层利用同股不同权的思路,以合伙人制度控制公司。“阿里合伙人”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传统合伙人,而只是借鉴了这个概念,实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公司章程中写道,公司董事会依然享有最大的权力,阿里合伙人并没有取代董事会来管理公司,阿里合伙人是通过合伙人会议掌握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权,亦即合伙人拥有董事会的人事控制权,而非公司运营的直接管理权。

实际上,阿里合伙人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以及更具体的操作控制了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席位。当今时代,资本的魔力令无数人为之疯狂,它可以一夜之间令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声名远播,也可以让经营多年的集团巨头轰然倒塌,所以,如何正确的引入资本,利用资本,使资本成为企业腾飞的翅膀而不是饮鸩止渴的毒药,便成为了企业家必须思考的问题。

不可否认,在这份答卷上,腾讯和阿里的做法是卓有成效的,既引入了资本,加快了自身的发展,又通过制度设计确保了公司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减少了资本涌入的弊端。尽管外资在腾讯和阿里巴巴的持股比例相当之大,但其实他们更类似于小股东,对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影响相当有限,控制腾讯和阿里巴巴的依然是其各自的核心管理层,所以利润分配自然是由他们把握的。

市值最高的21家互联网公司,美国12家,中国9家,为何欧洲为零?

“世界有千眼,我更有明见”,我是专注于财经、教育等知识学习和传播的“千眼明见”。我信奉: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帮人即帮己!欢迎大家留言点评,如果认同笔者的观点,烦请“关注”和“转发”。截至2018年底,全球市值最大的21家互联网科技公司里边,美国有12家,中国有9家,但没有一家欧洲公司。我认为,欧洲互联网公司干不过美国和中国的原因,主要是“六缺”:缺乏“源动力”优势美国本就是欧洲各国人组成的一个移民国家,建国232年的2018年的人口总数约3.27亿人,其中非拉美裔白人占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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