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支付宝人工智能发现这么多非法集资平台,说明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成为非法集资的最大渠道。4.有国家公安机关官网备案;5.具有金融网站认证证书;6.有符合标准的营业执照;7.拥有平台系统三级评价(属于银行评级)。关于刘志军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笔者认为应严格区分:平台数据库显示的融资总额为23亿元,不应算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额。作为老牌P2P平台,荣盛在线是否有合法业务?如果是,哪些是纯信息中介业务(合法)造成的,哪些是涉嫌自负盈亏、虚构项目信息(非法存储)造成的,笔者认为应该严格区分,这些在相关裁判文书公开后再一一解答。

大家平时都在哪些平台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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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可谓多种多样。当然陷阱也混杂于其中。 在我们选择平台时要注意一下几点:1,可参考以用过该平台的用户评价2,服务。 是否提供24小时支持与协助。可通过任何时段拨打协助电话3,尽量问一些专业的问题,听听接听着回答的是否满意4,服务费。 5,也是重要的一条是,入金容易,出金难的问题。 小资金入进去,你出金必定快,因为平台也要表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准(但是,大资金?打个问号)6,先尝试下载该平台的终端试用一下,合不合适自己的心中所要的。

(这个对我来说挺关键)7,平台终端有没有即时的重大新闻发送给客户,也是关键所在8,遇到突发,客户经理有没有来电询问顾客的当时状况(在国内,这项服务估计很少。除非你是大客户。)一定要“货”比三家。 有时候,这个也要随“缘”, 并不是平台不专业,往往架桥遇到这么个当日脾气不好的,可能你会对整体平台的质量而失望。

怎么看待昔日广州最大p2p平台负责人被判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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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重判,妥妥的重判。你要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也才十年,而这个案子的被告人,盛融的老板刘志军(不是铁道部那个),就被判了9年3个月;其个人罚款50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高罚款就是50万。意思就是,这个案子,法官是比着量刑最高点来处罚的。一般这么严重的判罚还是不多见的,比如去年那个美贷网P2P非法吸存案,被告人只有一单60万是真的,其他融资项目都是虚假,平台充值金额接近10亿,被告人最终被判7年有期徒刑。

1.刑期:非法吸存罪最高刑为10年,两名主要负责人分别被判9年3个月和3年,分别罚款50万和10万,可谓是在各自量刑幅度内的顶格判刑。个人吸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数额在20万以上100万以下,量刑应该在3年以下,如果个人吸收存款100万以上,就可以在3年以上,10年以内判刑。2.数额:据该网贷平台服务器中的原始电子数据记录显示,平台涉及投资人1.2万人,融资23亿,报警1492人,这1492人未收回金额为3.26亿余元。

3.行为:虚构融资方,自融资金投资高风险行业刘志军涉嫌以tonyliu的身份在该平台发布借款项目。据网贷之家对盛融在线的数据统计,tonyliu在三个月内的单月借款范围都名列盛融在线的前两位。同时,也有业内人士猜测,除了tonyliu以外,刘志军或有其他马甲。承诺20%的高息,2012年5月至2015年2月,刘某军伙同李某君在未取得银监会批准下,利用其经营的志科公司架设“盛融在线”网贷平台,通过网络宣传、注册会员、充值投资标的项目等方式,采取约年利息20%的高息回报的手段,非法吸收社会民众等大量不特定对象的款项,并投入房地产、借贷等高风险行业。

4.为什么2015年立案,2017年3月10日逮捕。据审理法院公号,该院于2017年3月10日决定逮捕被告人刘志军。首先,在审判阶段,法院是有逮捕决定权的。本案的案号是(2016)粤0111刑初1987号,所以该案应该是在2016年提起公诉到法院的。其次,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所以,可以判断(瞎猜一下),被告人此前应该是被取保候审了。5.案件的核心问题:虚构融资方由于没看到裁判文书和辩护词,仅根据媒体报道简要分析此案:被告人刘志军控制的盛融在线成立于2010年,此前是广州最早成立、规模最大的P2P,媒体报道(长江商报)其原本仅有3000万规模坏账,相对于如此体量的平台而言,3000万的坏账完全可以覆盖,但此事却导致投资者恐慌,突然涌现大量投资人提现,提现要求达到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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