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现金支票存根丢失了。这样做可以吗?

对,这样做很正规了。完全可以据此入账。没问题。

不行哟,到时候收款人收没收到你的支票,你证据都拿不出来。

支票存根丢了怎么办,取现金支票存根丢失了这样做可以吗

2,支票存根丢了怎么办?重新开需要多久

1、支票的存根丢了不要紧的,要由丢失人员写一个丢失说明并由领导、财务负责人、本人签字后附在凭证上以备查询。 2、说明要写出丢失原因,丢失支票根的号码、原支票的金额。 3、以后查账的时候谁看都能明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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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支票存根丢了怎么办?

钱也已经取了,存根也丢失了,作废也不可能了。拿张过去作废的空白支票存根填上金额用途抵吧。一般没什么大碍的。

其他联应该没丢吧?没丢的话拿去复印,完了盖上单位公章和财务章,注明:存根联原件丢失,此联仅作代替用。这样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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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废的支票存根找不着了怎么办啊?关系大不大?我是出纳。

关系不大,支票核销的时候,把没有存根的那张支票和其他作废的支票一起核销,跟你们会计主管说一下,(要是没发现就不要说了),以后支票作废的时候,就要及时把它和存根粘一起,这样就不怕丢失了

如能拿出作废的依据,关系就不大。 这里容易被作弊怀疑担心的是怕重复入帐。

将银行对账单(有盖错章存根支票号)的那页复印,另附出纳说明一并放到盖错章支票存根的后面进账

5,支票存根遗失怎么办?

支票存根遗失以后。应去银行请求帮助,你写好一个情况说明:我单位XX年XX月XX日,开具一份转帐支票,收款单位是XXXXXXXX,号码是XXXXXXX,付款金额为五万元,不慎将支票存根遗失,请贵行给予证明,为感! 银行盖章以后,就可以作为依据入帐了。

丢失分几种情况: 1、如果不是支票人员: 丢失支票凭证是空白的,那你得拿支票登记证件、代扣代缴证或代收代缴证、支票结报簿去主管税务机关办手续。 丢失支票凭证不是空白的,那去开这支票凭证的税务机关或代开部门复印存根即可。 2、如果是支票人员的,及时那报告你的领导和征管部门,并准备接受处理。 丢失支票的,不管是不是空白的,那都要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如果是空白的,还要到媒体去办理遗失声明。

银行支票存根遗失 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只是用来做帐的而巳 没有了 还有银行的回单 一样可以做帐的

收据一般情况是不能作账的,同意楼上的,找银行开证明

小黎头说的很正确,赶快去照办吧。

6,在银行存钱,不小心把支票弄丢了,怎么办????

1、让支票所有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和“支票遗失冻结书”,加盖财务印鉴及单位公章。授权查询这张支票状态,如果未支取就冻结该支票。(支票遗失冻结一般为15天,15天内未办理完手续冻结自动解除)。 2、持银行开具的“支票冻结回单”和支票所有单位的“支票遗失申请书”去报社登报声明支票遗失。 3、持银行开具的“支票冻结回单”、支票所有单位开具的“支票遗失申请书”、报社出具的“支票遗失声明(税票)”和第二天的报纸登出的遗失声明、去当地的公证处和法院公证支票作废的公证书。 4、持报社出具的税票、报纸登出的声明、公证处和法院开具的公证书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销号手续。 5、持以上所有回单去单位重新开支票。 如果那里不明白,直接QQ343118727

首先,赶快到银行看看丢失的支票有没有被支取,如果有就赶快报警,如果没有就到银行办理遗失支票销号,一般被销号的支票是无法使用的。然后找单位会计重新开票。

你好! 1、支票作为一种同城结算工具,其主要功能是用来代替现金流通的; 2、遗失了支票,就等于遗失了货币资金,可能给单位或集体带来经济损失; 3、支票毕竟不是现金,只要正确、及时采取有交措施,是可以避免经济损失的。 ① 一是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止付; ② 二是请求有关单位协助防范。 注意:不要到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刊登声明作废一类的广告。 如有疑问,请追问。

到银行赶紧挂失哦!

7,发票存根丢失怎么办

《全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30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全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36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全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第41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根据以上条款之规定,你应主动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一般在《中国税务报》上声明作废),拿出整改措施,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否则难于再领用发票。

办理遗失发票手续,在当地市一级报纸登报遗失,如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增值税票属已开具并申报了的办理已抄税证明单即可(无需处罚),如普票需区分为是否开具按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进行处罚。

发票存根丢失的解决方法是: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11年2月14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该《实施细则》分总则、发票的印制、发票的领购、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发票的检查、罚则、附则7章38条,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8,支票弄丢了!怎么办?

1. 支票作为一种同城结算工具,其主要功能是用来代替现金流通的; 2. 遗失了支票,就等于遗失了货币资金,可能给单位或集体带来经济损失; 3. 支票毕竟不是现金,只要正确、及时采取有交措施,是可以避免经济损失的。 ① 一是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止付; ② 二是请求有关单位协助防范。 注意:不要到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刊登声明作废一类的广告。 空白支票遗失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 1. 从民法和经济法的有关规定看,“遗失声明”是一种单方民事行为,并无法律意义。依照法律,为他人设定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必须由原法定机关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做出。遗失支票的作废声明行为,明显缺乏成立单方法律行为的条件。不仅如此,遗失人声明空白支票作废,还有害不幸福会,因为刊登遗失声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合法形式达到转嫁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拒绝履行票据合同义务。因而,该民事行为一开始就缺乏法律效力。 2. 从《民事诉讼法》得知,遗失人不能对空白支票通过申请催告程序来宣布遗失支票无效。民法规定,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仅限于因被盗、遗失,或者丧失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持有人,即持票人,而非票据签 发人。而且,公示催告必须有确定的和范围。即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票面的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而遗失的空白支票除发票人事项外,其他票据内容一概不详。公示催告程序是为丧失票据的票据权利人能依法继续行使票据权利而设立的。法院因此做出判决不会对其他人的合法权利有所妨碍。若对遗失的空白支票由法院通过该程序宣告无效,势必对善意取得该支票的持票人(如销货方)以及其他票据关系人(如开户银行)产生不利用影响,引起票据关系紊乱,这与民法中设立公示催告程序的立足点是背道而驰的。 3. 从《银行结算办法》可知,如带出盖有单位印章的空白支票遗失,纯属违章行为。 4. 从实践看,“遗失声明”不起作用,如被冒领支付,银行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受损失的仍归空白支票遗失者。

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赶紧去发展银行挂失,越快越好

转账支票存根弄丢了: 1、要求原经办人证明,并报请领导批准后入帐(后附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2、可以要求银行出一份回单。 证明如下: “因**原因不慎丢失一张支票存根,支票号是**,签发日期,收款人,金额”。 之后到开户银行确认,情况属实,银行加盖业务章,代替支票存根做帐务处理即可。

拿着存根联去银行挂失,如果盖了不得转让的章还比较好办,没盖的话就麻烦了

挂失

9,个人存款支票丢失了怎么办?

个人存款支票丢失了应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挂失,再携相关证件到银行柜台进行咨询。 一、办法: 个人存款支票(定期存款票据-存折/单)丢失后,可以先打银行服务热线进行存折/单挂失,然后再带上证件(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本均可)到柜台正式挂失,必须是本人。另外,该存折如果有密码可以不用太担心。 二、个人支票释义: 1、个人支票是指由出票人(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个人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支票上未划线的是普通支票,可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是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三、个人支票的优点: 1、安全性更高 银行卡信息被窃取、银行卡丢失后钱被冒领的新闻屡见不鲜。由此,银行卡的安全问题也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相比而言,个人支票显得更为可靠。 个人支票没有密码等信息问题,消费时随签随付,不必承担存有大额款项的银行卡丢失而蒙受损失的风险;而未签字的空白支票即使丢失也不会造成什么损失。 且个人支票属于非现金支付,用支票意味着钱从银行一个账户上转到另一个账户,每一笔交易在银行都有记录,丢失后可立即挂失,即使在挂失前钱被取走,也容易查出钱的去向。 2、交易费用低 与银行卡比较,支票交易成本(包括手续费)更低。使用银行卡的时候商家要负担一部分费用,持卡者本人跨行使用时也需要同时被扣除部分手续费;异地存取时,一般需要收取0.5%-1%的手续费,款项越大,需要被扣除的费用也就越多。 支票则不存在这些问题。一般来说,只需要支付个人支票办理时支票本的工本费(一般支票一本在20元-30元之间),手续费也相对低廉,不论金额大小,统一收取,一般每笔在1元以下。 支票交易无需额外承担跨行费用,异地结算也无需承担额外的手续费,这无疑是与银行卡相比最吸引人的优势所在。 3、硬件要求低 支票不受硬件条件的限制,不需要POS机等设备。因此,可以不受指定商场以及银行与商户间联网的局限,应用的范围也就更为广泛。 同时,个人支票还具备转让功能,个人收到的支票还可以转让他人,继续作为支付工具。 四、个人支票的保管: 保管储户获准从开户银行适量领用的个人支票要同对待现金一样妥善保管。不能把空白支票抵押给销货单位或交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 一旦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或被盗,储户应立即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止什。 五、个人支票的使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向银行提取现金。提取现金时,支票持有者应在支票背面背书。储户购买商品、支付劳务费或其他费用时,签发个人支票的,加盖预留印鉴,凭个人支票向收款入或收款单位办理支付结算,货款两清。

个人存款支票(定期存款票据-存折/单)丢失了:可以先打银行服务热线进行存折/单挂失,然后再带上证件(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本均可)到柜台正式挂失,必须是本人。另外,该存折如果有密码可以不用太担心。 相关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去所属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存折挂失(根据身份证号和名字还有存折/单的密码就可以查账号), 挂失需支付10元手续费; 2、挂失7日后,补办新的存折/单折; 3、按目前的规定,定期存款只能在同城同行通存通兑,不能异地提取。 不过,现在有些地方已出台了新政策:为了方便储户,定期存款可以异地提取,但需要事先办理相关手续,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详询相关银行网点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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