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初级职称考试
来源:整理 编辑:教育管理 2022-05-26 08:26:51
1,全国会计初级职称考试
考《初级会计实务》和《初级经济法》,两门课程要在一年内同时通过.可以买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制的《初级会计实务》和《初级经济法》,每年11月中旬在右报名,可以询问当地财政局会计考试中心.
2,会计资格考试
可以的,你先报名,报名不严格的(起码我们这里是这样).你也可以咨询一下你们当地为准.
先考试,到成绩出来了,你毕业证也拿到了,刚好可以领证.领证要用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你好,财政局是依照毕业证为准。6月20日是截止报名还是开始报名,如果是开始报名,应该时间够的。
具体你可以咨询柳州市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2815109
像你这种情况最好是到你当地的财政网上去查下,,,或直接打电话或去财政局问下比较好的。。。。(在哪里考就在哪里问)你可以通过学校的老师去报名的,他们都会给想办法的。放心吧。
3,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是什么单位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是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和会计人才评价工作。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职责范围是:
1. 负责组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与会计人员水平评价工作。
2. 建立考试信息系统和合格人员库,开展考试后优秀会计人员跟踪评价。
3. 建立会计人员流动配置平台。
4. 研究提出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建议、会计人员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以及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后评审指引。
5. 开展会计资格考试与评价国际交流与合作。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财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前身为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
7.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具体而言,会计是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核算和监督,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 资格评价中心成立于2001年8月,主要负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和会计人才评价工作。具体包括拟定考务规则、安排考务日程;组织考试报名,命制试题,指导全国阅卷工作;组织考试用书编写;负责会计人才评价发现、评价体制机制创新、引导会计人才流动使用等会计人才评价工作。
4,区财政局发的会计证调转手续需要到市财政局办理吗
会计证调转需要准备的手续及材料:
1、到目前所在的工作单位或学校开证明,证明因工作需要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地。
2、带单位证明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地所在财政局办理会计证转出手续。让工作人员把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注册地调转至新注册地所在财政局。
3、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更改注册地,并开据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出证明。
4、带会计证转出证明、本人会计证、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在新的注册地所在财政局办理会计证转入手续。
5、在七个工作日后可以去财政局领取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盖当地财政局公章,发证时间为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发证时间。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把我这边的做法发给你做个参号吧。
会计人员工作单位调动应如何办理调转手续?
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会计工作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且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调转登记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你可以登陆你所在的财政局网站查一下。
5,会计职称考试
今天的文件才下来的你可以看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会考[2008]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现就2009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在2009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进一步推广网上报名工作,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取消手工报名,实行全省范围的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三、考试大纲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1.2008年11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09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2.2008年12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1日。3.2009年2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4.2009年3月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5.2009年4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6.2009年5月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7.2009年5月14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8.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2009年5月23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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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助理会计师报名时间
助理会计师全国每年只考一次,一般是在每年的10月份报名,次年的5月份考试。你可以在所在地区的财政局报名。给你一个网站,是我们长沙的,但是和你说一声 http://www.cskuaiji.gov.cn/
如果你想知道重庆的报名时间的话,也快了,用百度搜索···重庆会计网 http://www.cqkjw.com/
其实你可以看到,全国的都是一样的···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8年11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09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2.2008年12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1日。
3.2009年2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4.2009年3月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5.2009年4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6.2009年5月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7.2009年5月14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8.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2009年5月23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10.2009年6月2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工作,将成绩数据光盘、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和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检查验收意见一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11.2009年7月9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检查验收工作。
12.2009年7月15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下发成绩数据光盘,各地收到后即可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13.2009年7月17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发布考试合格标准。
14.2009年9月10日前,各地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
15.2009年9月30日前,对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要更正考试成绩的,应由省财政厅、人事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见附件3),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
16.2009年11月30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08年度考试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见附件4),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17.2009年12月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9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7,会计初级报名
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现就2011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在2011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取消手工报名,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编排考场。网上报名工作应按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10年9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1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2、2010年10月3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1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
3、2011年2月18日前,各省级考斯管理机构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4、2011年3月4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定表》(见附件2)。
5、2011年4月29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6、2011年5月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向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7、2011年5月13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购置、租借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准备,并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8、2011年5月14、15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4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
9、2011年5月2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工作,引发主管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1年度将在全国全面实行网上评卷工作,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0、2011年6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成绩数据(光盘)、评卷工作报告以及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检查验收意见。
11、2011年12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1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1年度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还有需要帮助的话,给你个网站 http://www.hbpxt.org/湖北创业技能培训学校,你可以在线咨询它们的专业人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8,会计从业考试
一楼说的会计职称考试 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 是不能报名的
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怎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目前我国实行考试制度,凡高中以上学历、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通过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考试。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及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凡在一年内参加三门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单科目成绩合格的不作保留。
报名与考试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负责,所以每个地方有可能不一致,比如浙江杭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定在每年的4月份。
会计从业资格培训
会计从业资格证在考试前一般要参加培训班,而在杭州比较有名气的学校有杭州求是专修学校、杭州西湖财经专修学校等。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自取证第二年起,必须参加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详细的请参见网址: http://www.kakadoor.com/xxm_huzhuba_unend.aspx?id=239
参考资料: http://www.kakadoor.com/xxm_huzhuba_unend.aspx?id=239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现就2007年度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实行网上报名试点的省(区、市),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日程安排
1、2006年10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7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06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07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3、2007年5月19、2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注意事项: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试点的省份: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新疆、吉林、河北、辽宁、云南、河南、湖南、山东、兵团、安徽、湖北、山西、福建、江苏、广西、青海共计20个省、市、区实行网上报名试点。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新疆、兵团5个省份将在全部地区实行网上报名,其余省份在部分地区进行网上报名试点,具体要求见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通知。
下列省市的网上报名试点于11月15日至11月30日(11月12-14日可以进行网上预报名)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届时考生可登陆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吉林、广东、山西、湖南、河南、福建、青海、安徽、兵团、云南、广西、湖北。
其它省份的报名时间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决定。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通常称为理论考。理论考的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多选题、判断题三种。
其中多选题多选、错选、少选都不得分,判断题错了倒扣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全国通用,但在管理上是坚持属地管理,因此在考试结束后由浙江省财政厅统一发合格证书.合格证书不等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合格证书仅在全省范围通用,一旦将合格证书换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就全国通用了。
9,会计职称网上报名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除北京、江苏、上海、山东、天津、新疆、山西、浙江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的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外,其余各省考生必须通过财政部
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或 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进行报名,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各市会计考办、职改办,区直各单位,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桂各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8〕46号)精神,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现就2009年度考试我区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的会计人员(包括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被返聘、应聘的会计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规定报名条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规定报名条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通知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六)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五、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缴费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注册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www.kjzgks.com/);
2.网上报名注册开通的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8时起至2008年12月25日18时止(北京时间),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月4日8时起至2009年1月11日18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开通办理。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完成报名注册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3.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2008年12月15—25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补缴费确认的时间为2009年1月4—11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内,携带考生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到所属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缴费确认等相关手续。
在现场缴费确认的时间内,我区各报名信息确认点不办理网上报名注册手续。
(二)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安排和划分。
各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具体地址及工作安排由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和各市、县财政局分别对外公布。
全国的www.chinaacc.com,看你报的是什么,里面的流程很简单,一看就会,有初级,中级,高级:注册-选课-汇款-上课。OKhttp://www.chinaacc.com/new/15/17/29/2008/11/lu110613141211180027006-0.htm#hunan
大致的时间:
财政部公告“会计行业管理网”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08.12.5-25,
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1.4.-11。
这段时间随时当地财政局的网上信息或者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的信息,他们都是第一时间公布的!
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
加油~~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山东青岛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正在进行,各市考生可以登录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事宜并进行网上报名,省直考生可直接登录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青岛
报名时间:12月13日-25日
确认时间:12月16日-26日
咨询电话:0532-85730793
报名网址:www.rsks.sdrs.gov.cn
推荐网校:http://kj.kaoyee.com/Fina/KuaiJi/2008/0923/4323.html
更多详见:http://kj.kaoyee.com/Fina/KuaiJi/2008/1117/7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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