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运行中,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最大限度激发了全党创造活力,又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好、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民主集中制
1、党的组织原则一般指民主集中制。2、民主集中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3、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要使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得到贯彻执行,就必须科学、完整、准确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含义。

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2,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什么意思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什么意思

3,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民主集中制。拓展资料: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内容介绍:列宁首次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并将其作为建党原则。列宁在领导俄国人民革命实践中,继承性地发展了马、恩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党的组织原则理论。其早在1902年初写作出版的《怎么办》一书中,在继承马、恩的无产阶级建党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民主制”和“集中制”的概念。首先在继承马、恩“工人通过革命争得民主”、“组织是民主的”思想基础之上,提出了按照“广泛的民主原则”建立民主制的新思想,并论述了“工人阶级是争取民主制的先进战士。”其次在继承马、恩“决议一经通过就必须服从”、“把铁路、工厂、土地以及其他私有财产交给整个民族、整个社会”基础上,提出并论述了建立集中制的新见解。1905年12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党的组织的决议中,列宁第一次使用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1906年3月,列宁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1906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党章。从此,确立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概念,并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中的一个根本性原则。后来,列宁把这一原则推广到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中,提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党的十六大制定并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参考资料: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视频学习_共产党员网
民主集中制。拓展资料: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内容介绍:列宁首次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并将其作为建党原则。列宁在领导俄国人民革命实践中,继承性地发展了马、恩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党的组织原则理论。其早在1902年初写作出版的《怎么办》一书中,在继承马、恩的无产阶级建党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民主制”和“集中制”的概念。首先在继承马、恩“工人通过革命争得民主”、“组织是民主的”思想基础之上,提出了按照“广泛的民主原则”建立民主制的新思想,并论述了“工人阶级是争取民主制的先进战士。”其次在继承马、恩“决议一经通过就必须服从”、“把铁路、工厂、土地以及其他私有财产交给整个民族、整个社会”基础上,提出并论述了建立集中制的新见解。1905年12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党的组织的决议中,列宁第一次使用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1906年3月,列宁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1906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党章。从此,确立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概念,并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中的一个根本性原则。后来,列宁把这一原则推广到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中,提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党的十六大制定并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参考资料: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视频学习_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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