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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外汇管理局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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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外汇管理局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电话是多少

2,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延期收汇合同登记序列号指什么请大

这个是你做延期收汇登记时, 第一先做合同登记, 登记完信息确认好了, 系统就会产生一个合同登记序列号. 你要把他记下来, 或者可以在合同查询那里根据登记日期查回来, 然后你就要做下一步的债权登记, 第一项就要填这个序列号, 是必不可小的.
在海关办理注册后,企业要在当地外管局登记备案,才能领取出口核销单和在外管局网上办理进出口核销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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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的钱转到了人民币账户请问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需

如果外汇已经核销了,但是还仍然以美元存在账户上,你们可以向银行售出美元兑换成人民币,银行就可以将人民币转入你们指定的人民币账户。外管局并不限制企业向银行销售外汇。
结汇就不需要了。结汇前才在网上做预收款登记
你好!客户美元汇入,先用公司的电子口岸卡在外管局的平台上从待核转户里转出到公司的银行美元户里,银行就允许结汇了,结汇后就不要在外管局平台操作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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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问什么时候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做预收合同和提

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生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企业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企业按合同约定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
发生预收货款的时候,先合同登记收到预收货款后进行提款登记,提款登记后系统会传送预收货款额度供你结汇。出口后进行注销登记,要求录入报关单号 记住:登记时限都是15个工作日

5,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延期付款不能办理指定银行

这笔超过该公司的可付汇额度,必须到当地外汇局申请延期付款额度确认,相关资料可以到当地外管局网站查询或前台咨询。
由银行来做。付款后,银行登录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找到相应关单的延期记录后,确认关单的核注金额,并注明该笔付款的申报号码即可。
未经确认的,需到外管局审批。有可能是额度不够。审批资料查看延期付款操作指引中的第十四条
你公司的额度应该不够了,你看看是不是的。如果是的,就要填申请表去外管办。

6,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登陆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系统为每个企业增加了企业机构管理员,外汇局为企业开户时,系统会自动为企业初始化一个企业机构管理员用户,默认用户名为admin。企业机构管理员用于创建和管理本企业的业务用户,企业机构管理员不能直接操作业务,所有贸易信贷的登记业务只能由企业业务用户操作。企业机构管理员可以管理企业内部的所有业务用户,包括创建用户,初始化密码和授予系统操作权限等。详细操作请参考用户管理。企业机构管理员的密码重置由其所属外汇局操作。企业机构管理员登录时,在用户名一栏输入admin。
这是企业用于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用的,首先要银行把你单位涉外收入的基础信息发送到这个申报系统,在右侧才能看到一条条的待申报列表,点击进去即可录入申报信息。是不能直接输入“申报号”或“收款人名称的”。如果右侧通过“查询”后没有记录,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你单位还没有通过银行发生涉外收入;二种已经通过银行收汇,但是银行没有为你单位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功能;三种已收汇入账且已开通网申功能,可能是银行还没把收汇基础数据发到外汇局申报系统。

7,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预收货款登记的事儿

货物出口报关后15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登录主界面,点击 “预收款登记管理”—“有关单注销登记”,点击预收货款注销----选择预收款的登记日期范围,点击查询----点击注销----输入报关单号、贸易方式、实际出口日期、出口金额、注销金额,点击确定。最后通过注销登记查询查询已注销的预收款登记
正常的流程为先进行合同登记,再进行提款登记。提款登记会用到合同登记的序列号。实际操作可以参考进口报关单上的日期来进行登记,即在需要做提款登记前再登合同,一般情况不需要提前很长时间。需注意的时办理延期付款的时间要求,一定要在90天之内进行登记,否则,不能在网上进行登记,需到外管局办理相关手续,比较麻烦
我把我所遇到的问题给你说一下,作下参考:比如说:我们合同签定时间是09年2月21号,做合同登记是在3月20号,提款登记也是在3月20号登记的,外管局的人说我们违反了汇发(2008)30号文规定,即第三条:自2008年7月14日起,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生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企业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企业按合同约定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我方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但实际收到预收货款是在3月20号,并且也是在当天做的登记,外管局的人给我的解释是:只要合同中含有预收货款条款就必须在15天之内做合同登记,3月20号距2月21号晚了半个月,又让我写了份检讨书,唉!但同时我有个问题想在这里请教下:如果我们按规定做了合同登记,客户又突然违约了或者好长时间都不给我方打钱,那我们该怎么办?做的合同登记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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