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公务员法》都明确规定,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不能登记为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勤人员也不能过渡为参公人员。即使是以代干、聘干、转干身份,已经提拔在领导岗位上的工勤人员,也要逐步退出实职,只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至于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享受公车补贴,是以司机岗位人员享受的,和公务员身份没有关系。参公事业单位对工勤人员的管理,和党政机关是一样的。

工人同样不能参公,不能提拔任用,已经提拔任用的,也要逐步退出实职。不仅如此,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要求严禁工勤人员直接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即使是以前取得执法资质的,也不能从事执法工作。新成立的执法机构中,明确要求进入执法队伍,不仅要有执法证,而且还要有参公身份。事业单位虽然没有像党政机关、参公单位一样,明确要求已经取得领导干部身份的工勤人员退出实职,但也已经明确规定不得进一步提拔任用。

在实行了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符合条件,可以竞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该岗位对应的身份待遇,但享受待遇不等于可以提拔任用,这方面有点例似于已经取消的党政机关的“非领导职务”,只享受相关待遇,不担任实职。过去通过代干、转干、聘干,已经担任副处级以上的工勤人员,不在上述限制之列。因为时间推移,这类人员基本上已经都不在岗了。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已取得中级资格但未聘任,可以竞聘管理岗科级职务吗?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专技岗和工勤岗,三种岗位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因此从专技岗转到管理岗也是可以的,但能否竞聘管理岗的科级职务就不一定了。竞聘上岗方案一般是由各个单位自行拟定和组织实施的,方案中对于竞聘上岗的人员的条件肯定有所规定,比如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工作必须达到一定年限、学历要求等,这些都是基本的条件,如果没有达到条件,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

但是大多数事业单位对于管理岗并不会硬性规定必须有技术职称。管理岗的科级岗位有管理七级(正科)和管理八级(副科),如果是管理八级的话,专技人员还是有一定机会的,不过晋升管理八级已经涉及到干部提拔,单位领导的意见是最关键的;如果是管理七级的话,则专技人员基本上没有机会,正常必须是管理八级的人员才有资格能晋升。

不过如果有机会竞聘科级职务的话,还是要努力尝试,说不定还能解决职称的聘用问题。目前很多地方还有“双肩挑”人员,允许领导职数的50%为双肩挑人员。这些人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上任职,但使用的是管理岗的职数,但是因为专技岗工资更高,所以领着专技岗的工资,并且不占用专技岗的职数(不过有些地方是两个同时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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