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学校对学生应该有惩罚制度嘛有什么好的建议

很多网友表示,现在的学生很难管教。只靠说服教育,起不了多大作用,是不是可以对学生进行惩罚呢?当然可以。«人民日报»也发表文章称,将惩戒权还给老师。目前,一个最大的困惑是很多老师不敢使用惩戒权,一旦没有把握住度,惩戒就变成了体罚。«教师法»第37条也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惩戒和体罚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就目前而言,没有一个具体的文件或者规定来阐释什么是惩戒权,具体包含哪些惩罚行为?只有靠老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把握这个度。

通常认为,只要不伤害到学生的身体和心灵,这种对学生的惩罚行为是合理的惩戒。前几天,一位老师用戒尺打学生手板,手板上出现了一道红色的印记,学生家长跑到学校来闹事,要求学校老师给学生和家长道歉,否则上告到教育局,你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建议尽早出台«惩戒法»。让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合理使用惩戒权变得有法可依。

为了孩子在学校里身体健康,学习优秀,你对学校有什么期望呢?

可能大多数家长的期望就是:期望能遇上一所环境优雅、文化氛围和学习氛围浓厚的学校。期望能跟对一个有责任心、真正关心学生、能与家长悉心沟通的班主任。期望能遇到一个经验丰富、上课有启发性、能开动孩子智慧、课堂生动活泼的好老师。期望能孩子有整洁舒适、设施功能齐全的住宿环境。但是,我亲爱的家长们,我们忽略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

我认为,我们最期望的应该是:长期坚持不懈的德育教育和及时、深入、高质量的心理引导。孩子学习,必先明“德”。应该说,“德”是一个人的人生起步,更是一个人的灵魂核心。万事德为先,一个有德之人,虽然不一定有精深的文化,但他一定有尊敬师长、感恩他人、回馈社会、报答国家的品行。在德行和学习面前,我宁愿首选德行。

孩子的世界,我们不会百分之百读懂;孩子的心里想法,我们更是捉摸不透。什么时候孩子受打击了,什么时候孩子伤心了,什么时候孩子心里有起伏了,什么时候孩子变得沉默寡言了,我们不可能一一了解。如果这个时候学校能有及时的心理疏导,可以说这就是一场及时雨,甚至可以拯救孩子一生。我们身边发生过太多的悲剧,究其根本原因,那还是孩子的心理出现了问题。

每学年学校都要对教师进行一次评优,你对学校评优有什么看法呢?

评优评先年年搞,哪知其中弯弯绕?对于乡镇评优评先,一般教师是不知内情的。每年乡镇年终总结,本人总是被口头表扬,乡镇是不发劳模奖状的,只发所任单科名次奖。县级以上劳模一般是乡镇教委领导推荐,被推荐者有的是县级劳模,有的是市级劳模,甚至省级劳模…,被推荐者很难服众。这好比在一筐黄豆中挑一粒最大的,大家皆是彼此彼此,合格者较多,这就难免出现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嫌疑,难免使广大教师内心不平,某某劳模论能力也不比我强啊?说真的,这主要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必竟劳模是评职称的一个有利条件,职称每高一级,工资必定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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