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个飞入太空的是谁

5)寻找时事热点与教材基本理论知识、重要考点的结合点。...例题:某校初三⑴班在第四个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准备进行法制宣传活动。①活动主题:公民与法、青少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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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飞入太空的是谁

2,我是一名学生急需一篇关于12月4日法制宣传日的活动总结或者活动感想

《2008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12月4日中央台直播的《200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晚会上,在华南虎事件中的“打虎”网友获评称为“年度法治人物”。 三名网友分别是“小鱼啵啵啵”、“小兔”、“祖辈是农民”获颁“年度法治人物”。他们的网名很可爱,做出的事可不一般! 中国华南虎保护协调委员会主任袁耀华在颁奖时说,“打虎”网民是法治精神和网络时代的结晶,法治精神在网络时代超越了时空,他们彼此携手捍卫真相,网络时代在法制社会放大了正义,他们相互鼓励守卫信念,他们的胜利笑容在网络时代瞬间传遍,也让现实中的我们共同分享快乐。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为“打虎”网友颁奖。他们很激动,但是这是他们应有的回报。想知道他们的事迹吗?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对外称陕西省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农民周正龙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片,照片多达70余张,陕西省林业厅经“鉴定”认为照片真实,并奖励了周正龙两万元人民币。此事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华南虎照”的置疑之声不绝于耳。 2008年6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向社会通报,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一个用老虎画拍摄的假虎照,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9月27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案。法庭当庭宣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10月10日上午,周正龙正式提出书面上诉意见,并同意他妻子委托的律师为他进行辩护。来自北京的律师顾玉树和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建军为周正龙二审进行免费辩护。 2008年11月17日安康市中院对该案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所得2万元奖金上交陕西省林业厅。 同学们,这三位“打虎英雄”当选“2008年十大法制人物”真是名副其实,我们一起向他们学习吧! 这是我写的,好像不太好。。。参考吧!!。。。

我是一名学生急需一篇关于12月4日法制宣传日的活动总结或者活动感想

3,法制宣传活动总结4篇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陈改林 本文目录1.X年法制宣传活动总结2.村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3.大学团总支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第1篇】乡镇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要求,我镇紧扣“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12.4主题,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系列活动领导,按照岳池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中共岳池县委宣传部岳池县司法局《关于开展XX年“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岳法组办〔XX〕25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村、各部门、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召开了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并结合全辖区农村和社区的特点,制定下发了中共临溪镇委员会《关于开展XX年“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通知》(临委综发〔XX〕68号),对全镇“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明确了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内容,对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周密布置,细致的安排。并要求社区、各村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

法制宣传活动总结4篇

4,南山首次举行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周对校园欺凌说不 你怎么

南山是哪?南山是指深圳市南山区。南山首次举行“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周”,这不仅仅是新闻,更是严厉整治校园欺凌的良好开端,我们为深圳市南山区组织这样的活动叫好!校园欺凌不能根绝,主要滋生土壤绝不仅在学校里。为什么在教育部三令五申要严肃整治校园欺凌,欺凌事件仍然不断在各地学校里出现呢?最关键一点,就是在落实文件的过程中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未有切实的行动举措。因为校园欺凌的滋生土壤绝不仅仅存在于校园里,更有学生家庭里,还有社会上一些负面风气的影响。要想根治校园欺凌,必须要让家长参与到打击校园欺凌活动中来。整治校园欺凌离不开司法机关的配合,这样才能让学生和家长信服。深圳南山区此次“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周”由南山区检察院与教育局共同组织,活动时间为5月28日至5月31日,活动内容包含法治宣传、法治宣讲、学生模拟法庭暨“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通过对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生学会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预防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校园欺凌是青少年心灵被污染的结果,需要全面治污,净化学生心灵。深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何勋表示,检察官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深切体会到,未成年人犯罪正如一条被污染的河流,从下游治污很难,要从根本上治理河流污染问题,必须要反溯回上游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解决。校园欺凌也是上游的污染源之一,孩子们首先要学会对校园欺凌说不,校园欺凌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南山经验可以全国推广,要常抓不懈,坚持长年治理,才能彻底根治。校园欺凌既带有隐性滋生的过程,又有显性的事件暴露,这就需要全国各地学校借鉴南山经验,不仅要检察机关和教育局做好配合工作,还需要公安机关,法院会员检察院和教育局共同组织专项活动小组,形成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始“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动”,让广大家长清楚,如果再不从家庭里重视对孩子进行人格品质的培养,将会面临着被司法机关盯上,指不定哪天自己会为教育不作为而付出代价。结束语:校园欺凌并不是有难根除,而是看我们是否真能重视起来,各方联合起来,从家庭到社会,从社会到学校,从学校到个体学生,在每一个环节上,都需要有人重视,有相关部门去重视。也唯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让校园欺凌彻底被铲除,还校园一片真正的安宁和清静。
南山是哪?南山是指深圳市南山区。南山首次举行“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周”,这不仅仅是新闻,更是严厉整治校园欺凌的良好开端,我们为深圳市南山区组织这样的活动叫好!校园欺凌不能根绝,主要滋生土壤绝不仅在学校里。为什么在教育部三令五申要严肃整治校园欺凌,欺凌事件仍然不断在各地学校里出现呢?最关键一点,就是在落实文件的过程中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未有切实的行动举措。因为校园欺凌的滋生土壤绝不仅仅存在于校园里,更有学生家庭里,还有社会上一些负面风气的影响。要想根治校园欺凌,必须要让家长参与到打击校园欺凌活动中来。整治校园欺凌离不开司法机关的配合,这样才能让学生和家长信服。深圳南山区此次“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周”由南山区检察院与教育局共同组织,活动时间为5月28日至5月31日,活动内容包含法治宣传、法治宣讲、学生模拟法庭暨“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通过对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生学会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预防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校园欺凌是青少年心灵被污染的结果,需要全面治污,净化学生心灵。深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何勋表示,检察官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深切体会到,未成年人犯罪正如一条被污染的河流,从下游治污很难,要从根本上治理河流污染问题,必须要反溯回上游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解决。校园欺凌也是上游的污染源之一,孩子们首先要学会对校园欺凌说不,校园欺凌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南山经验可以全国推广,要常抓不懈,坚持长年治理,才能彻底根治。校园欺凌既带有隐性滋生的过程,又有显性的事件暴露,这就需要全国各地学校借鉴南山经验,不仅要检察机关和教育局做好配合工作,还需要公安机关,法院会员检察院和教育局共同组织专项活动小组,形成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始“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动”,让广大家长清楚,如果再不从家庭里重视对孩子进行人格品质的培养,将会面临着被司法机关盯上,指不定哪天自己会为教育不作为而付出代价。结束语:校园欺凌并不是有难根除,而是看我们是否真能重视起来,各方联合起来,从家庭到社会,从社会到学校,从学校到个体学生,在每一个环节上,都需要有人重视,有相关部门去重视。也唯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让校园欺凌彻底被铲除,还校园一片真正的安宁和清静。

5,怎么写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活动总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夏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夏教函【2014】10号),我校认真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二、时间安排  在2014年12月4日,即国家宪法日当天,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三、开展活动:  (一)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校响应教育部的号召,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清晨,同学们整齐地坐在座位上,认真地朗读着。我们学校校长杨梅红亲自主持并参加宪法学习活动,深入各个班级,与学生一起学习宪法知识,使学生对宪法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  (二)举行了特别的升国旗仪式。  为了提高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感,12月4日,我校全体学生和老师在操场上举行了隆重而庄严的升国旗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体师生或行注目礼,大家仰注着国旗,心潮澎湃,为我们伟大祖国的日益文明富强而自豪。  升旗完毕后,由学生代表作了生动的国旗下讲话。讲话中对国旗在宪法中的规定作了详尽的表述。同学们听得认真,记得用心,对国旗有了更深入地了解。  通过此次升旗仪式,同学们更加爱护国旗,在各方面争当先锋,努力做到为国旗添彩,为祖国争光。  (三)上了一节宪法教育课。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校于12月4日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的法律知识教育活动。  通过上一节宪法教育课,让学生充分感受到了宪法的庄重。本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得到师生一致认可。增强了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  (四)开展了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展示活动。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校开展了以“12.4国家宪法日”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  各班开展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文艺演出、手抄报作品展、法律知识大讲堂等主题文化活动。活动进行得有声有色。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增长了法律常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明确了自己要成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好公民。活动见到了实效。  (五)校长为教职工和学生讲授了一次宪法教育课。  12月4日是全国的宪法日,我校充分利用今年宪法日这一契机,杨梅红校长为全校教师和学生讲授了一节宪法知识课。  此次授课紧紧围绕宪法内容宣传为中心,彰显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加强了宪法知识的了解,提高了我校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了良好的依法治校的氛围。  (六)在干部教师学生中开展一次宪法知识测试活动。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全校开展了全校教师、学生《宪法》知识测试活动。全体师生认真答题,交出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  测试结束后,杨校长总结了全体师生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并号召大家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紧密联系教育改革,注重教育的实效。  总之,本次宪法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带头、做到了领导教师学生的全员参与。全体师生提高了对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理解,营造了宪法教育氛围,突出了教育特色,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用法保护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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