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338年百年战争前夕,骑士们终于发展出了一整套规范的全身板状铠甲,组成部分多达20个,其费用高昂,甚至相当于一个小型封建农庄一年的收成所得。(百年战争时期的欧洲盔甲)在英法百年战争初期,最著名的骑士当属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之子“黑太子”爱德华,据说这个绰号的来历是源于他惯于身穿表面未做抛光的黑色盔甲。

在头盔方面,十字军时代带有护鼻的尖顶头盔由于防护力不够,逐渐被带有护眼罩和面甲的钵型,或者水桶型“大头盔”所代替。(米兰式半身盔甲,16世纪)中世纪欧洲大陆上绵延不断的战火,使得盔甲制造成为许多自由手工业大城市热衷于从事,有利可图的产业,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意大利的米兰。在米兰,盔甲制造行会的匠人多达数百人,其中的佼佼者当属米萨基里亚(Missaglia)家族,15世纪末,米萨基里亚家族第三代传人托马索,正式发明出了“全套盔甲”,打破了全本盔甲设计左右部分完全对称的传统,诸如心脏位置的左胸部胸甲,较之其他部位更为厚实,头盔和身甲之间,也增加了围脖状的颈甲,以防穿着者在近身格斗时被对手割喉,头盔的前额也增加了被称为额甲”frontable”的部分。

(哥特式盔甲,16世纪)与米兰遥遥相对,位于今日德国境内的纽伦堡,因斯布鲁克,奥格斯堡等自由工业城市,则擅长制造名为“哥特式”的盔甲。与意大利米兰式盔甲充满光滑曲线的设计不同,“哥特式”盔甲在制造前期先用刀棱敲打,然后通过钣金加工完成,盔甲表面布满凸起的几何棱条。到了十六世纪,贵族骑士的全身铠甲总重量已经超过25公斤,骑士一旦落马,就很难进行有效的步战,反而会被身着轻装的步兵终结,诸如英法百年战争中的克勒西与普瓦提埃战役中,大批法军精华贵族骑士被英格兰平民弓箭手和步兵轻易所杀。

为此,如何在减轻盔甲总重量的同时增强其防御力,成为盔甲制造业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佛兰德(比利时)的盔甲大师孔拉.左森霍夫创造性地发明了“冷锻造法”。在盔甲钢板毛坯温度降低后进行锻打,钢铁中的分子反而收缩更紧,增强了铁板的韧性,同时在盔甲全身通过捶打制造出隆起的棱条,在钢板厚度不增加的情况下增加了各处的倾斜角与相对厚度,从而提升防护性。

这种浑身布满隆条,通过冷锻造方式制作的盔甲被称为“马克西米利安式”。 同时,为了彰显贵族骑士的身份,在骑马比武中展示富丽堂皇的仪式性,工匠们还在盔甲表面镀金,镀铜,通过热处理使得盔甲显出深蓝,与藏青色,或者用化学蚀刻法在盔甲表面造出精美繁复的花纹,然后镀银。16世纪德国奥格斯堡盔甲大师安东.佩亨豪塞尔就擅长制造这种豪华风格的盔甲,并以“文艺复兴式”之名闻名于世。

“文艺复兴式”盔甲的头盔较之前代,防护性与方便性也大大提高,头盔基本由盔帽,面甲,盔,颚甲三部分组成。面甲依靠头盔左右两腮部位的铆钉连接,通过调节铆钉松紧,可以防止面甲意外落下,闭合后,则可以通过颚甲上的钩子固定,文艺复兴式盔甲大师们还将面甲锻造为各种动物外形,诸如狐狸,狮鹫,熊与狮虎,增加佩戴者的气势。

今天,军人们举起右手至军帽帽檐的敬礼方式,即来自当时骑士们用右手推起面甲,与对方交谈表示友好的动作。(17世纪,三十年战争中的法军)(拿破仑战争中的法国胸甲骑兵)随着火器在战争中的广泛使用,以及主权国家以平民步兵为主的常备军兴起,全身盔甲与贵族骑士在欧洲战争中的作用逐渐下降。从十六世纪下半叶开始,复杂沉重的全身盔甲逐渐沦为单纯礼仪用途或者骑马比武使用,相对简单轻便的半身盔甲开始流行。

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征服美洲和东南亚的“地理大发现年代”,防护力优秀的半身盔甲和钢制刀剑,火绳枪一起,为欧洲早期殖民者带来了压倒性的武力优势,诸如西班牙冒险家科尔特斯仅靠近千名职业军人,就只手摧毁了庞大而悠久的阿兹特克帝国。而欧洲各国军队中保持到十九世纪中期的“重骑兵”部队,诸如拿破仑战争时代中的胸甲骑兵(cuirassiers),是欧洲战争进入火器时代之后,传统盔甲所代表的尚武精神发出的最后余晖。

明清时期,取代铁甲的棉甲,其防护力究竟如何?

明清时期,取代铁甲的棉甲,其防护力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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