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小二是水军头领,他水下的功夫了得。阮小二,绰号立地太岁,在梁山大聚义后,阮小二在梁山排第二十七位,是梁山水军的头领之一。那阮小二是怎样的一个人,后来为什么自刎呢?阮小二和阮小五、阮小七是和晁盖一起上的梁山。然后是血洗祝家庄,得粮五十万石。阮小二就也开始了梁山的生活。

如何评价《水浒传》中的宋江?

通读《水浒传》,我认为宋江不是什么及时雨,宋江身边的一群所谓英雄人物,只不过是一群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干着打家劫舍勾当的土匪,宋江是土匪头子!《水浒传》从文学角度看,具有一定的历史影响。但从政治思想内容来看,站在作者所处的封建社会,应有它的进步意义。但站在今天现代文明社会来看,特别在宣传正能量,构建和谐社会、法制社会、文明社会的大背景来看,我觉得《水浒传》的政治思想内容需要重新审视,宋江一伙的所作所为需要重新审视。

下面我就《水浒传》替天行道的主旨发表我的陋见,对宋江一伙的所作所为发表我的看法。宋江一伙真的是替天行道了吗?要弄清这个问题先得认真说说“替天行道”,他的“天”指什么?他的“道”指什么?他的“天”,小说很隐晦,没有言明,在一般读者看来,应该是天理,应该是公平,公正的道义,它的“道”在小说里有信息显示,就是江湖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对于这一点,老版电视剧《红楼梦》的主题歌作了精准诠释,就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闯九州”。

《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们正是这样做的,这对于我们今天的和谐社会、法制社会、文明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他们的“替天行道”应该是为天下的百姓主持公道、公理、公平、正义,但通读全书,却可看出,他们离这一宗旨相去甚远,甚至是背道而驰!为什么这样说呢?我现在从三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宋江一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到底干了些什么样的事?他们算得上是农民起义吗?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宋江一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晁盖上梁山之前,就有一伙人已占山为王了。

这一伙人,先是锦衣秀士王伦、摸着天杜迁、着云里金刚宋万,还有一个开酒店的旱地忽律朱贵,这是一伙什么样的人?还是用旱地忽律朱贵的话说:“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过往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臊子,肥肉煎油点灯”。

由此可知,这是一伙杀人越货的强盗。后来,林冲带着柴进的手书投奔梁山,王伦提出的条件,“把一个‘投名状’来”。所谓“投名状”就是要先杀一个人才能入伙,由此证实这是一伙名副其实的杀人赵货的强盗。晁盖、吴用等七人是第二拔上梁山的人。这七人分别是晁盖、吴用、公孙胜、刘唐、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本来还有一个白胜提前被官方抓走了!晁盖是什么样的人呢?公开身份是东溪村保正(相当于今天的村长),据《水浒传》介绍:“祖是本县本乡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賫助起身,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

”根据此段文字和以后的所作所为,用今天的话说,应是一个具有黑社会性质团伙的头目,晁盖与郓城县的政法系统干部有很好的关系,如押司宋江、都头朱仝、雷横等,他们这一伙是怎样走到一起的,用一个字概括就是“财”。具体地说就是抢劫梁中书送给他老丈人蔡京的“生辰纲”,他们为什么要抢劫“生辰纲”呢?用吴用的话说就是“聚几个好汉,向山凹僻静去处,取此一套不义之财,大家图个一世快活。

”吴用是个读书人,但无能力考取功名,沦落为找几个学生教他们识字,以此谋生。阮氏三雄是梁山泊边上的渔民,以打鱼为生,贪酒好赌,更贪图富贵,早已羡慕王伦一伙落草为寇的“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的山贼生活了!刘唐是个泼皮无赖,这从他的所作所为中可以看出,晁盖为了救刘唐,给了一些金银雷横,他躲过晁盖,追上雷横,讨要晁盖给予雷横的银子。

公孙胜是个不在五行之中的道人,却还是没脱净凡尘,到晁盖这里来,就是为抢劫生辰纲。宋江是继晁盖死亡之后的当家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江湖上名声很大,呼作“及时雨”。“晁盖”等能逃上梁山,就是宋江提前透露的信息。他一心只为搏得个功名以光宗耀祖,但命运多舛,先是杀死了老婆吃了官司,躲到柴进那里,后来发配江州,又在寻阳楼上吟反诗,被黄文炳告发,最后不得不落草梁山为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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