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的削权方式十分简单粗暴,就是直接将原本总兵镇守的地方进行分割,将其变成几个比较小的地方,每个地方都安排一个总兵,就此削弱了原本总兵的实权,经过清廷这样一番操作之后,明末时期的20多个总兵,到了清朝时期迅速增加到了83人。总兵在清朝时期的全称一般是“镇守某某地方总兵官”,这个官职属于绿营兵中的编制,与八旗兵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一点我在后边会详细说明一下。

为了对总兵有一个更明确的分工,清廷将总兵所辖的军队称之为“镇”,而在镇之下,还设置了协、营、汛等分驻单位,协设副将,营设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汛设千总、把总、外委等。在职位上分工明确之后,总兵在职权上也是要进行分工的,清廷将总兵下辖的一镇军队,分为了两种性质,一种是标营,一种是营汛辖兵,其中标营就是一些经过集中训练的官兵,可用于征战,而营汛辖兵主要是维持地方治安的,很少对其进行训练,就相当于是一群保安一样。

一般情况下,清廷为了防止总兵做大做强,所以对总兵的实权会进行限制,而想要达到限制目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减小标营所占比例,清朝时期的标营,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一个镇总兵力人数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一万人的一个镇,标营最多只有三千多人而已。清朝最巅峰时期,全国共计83个总兵拥有63万绿营兵,平均下来每个总兵旗下有7590人,但是真实情况下,总兵所辖的镇大小和重要程度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兵力也不会是平均分配,在比较重要的防守之地,总兵的兵力最高可达两万多,而在一些不重要的镇,总兵只有几百或者几千的兵力。

清朝时期总兵地位清朝时期的军事体系分为了八旗兵和绿营兵,其实八旗兵才是清廷最信任和重视的军事力量,因此在权力和地位方面,自然是比较偏向于八旗兵的,比如八旗兵中的驻防将军和都统,其不仅在官阶上属于从一品,比总兵的正二品高一个级别,其在军事实权和朝廷地位方面,也是远远高于总兵的,清朝时期全国总共才有14位驻防将军,其地位和实权自然不言而喻了。

可以说在八旗兵中,就是驻防将军和都统的地位最高,实权最大了,此外,还有总督、巡抚等地方大员,地位仅次于驻防将军和都统,但也比总兵要高,比如清末的两江总督、湖广总督等等,都是实权很大的,当然有时候也会设置抚远大将军,但是因为不常设,我们就不加以分析讨论了。在八旗兵之后,就是绿营兵,可是总兵在绿营兵中的地位,都很尴尬。

在绿营兵中,权力和地位最高的是提督,提督又根据水军和陆军的区别,专门设置了陆路提督和水师提督,清朝时期全国共有12个陆路提督,3个水师提督,提督自然就是绿营兵中实权和地位最高的了,其官阶也是从一品,比总兵高一个级别。综上所述,总兵虽然从明朝时期就开始设立,但是其在清朝时期的地位并不算高,不说和八旗兵的那些长官相比了,单纯是在绿营兵内部,总兵也受到提督的限制,权力范围很小。

结语总兵从明朝时期开始,到清朝正式成熟起来,在清朝时期,全国共有83个总兵,每个总兵的兵力几百到两万不等,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们也还是比较风光的,可实际上总兵地位不仅比不上八旗兵中的驻防将军、都统,地方大员总督、巡抚,甚至连绿营兵中的提督也是总兵的上级,可发挥的空间并不算大!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必删,欢迎评论留下有趣思想。

民国保安团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民国保安团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萨沙第8637条回答。什么叫做保安团?不同时期是不同的。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建立了地方保安团制度。这主要是清末实行严格的保甲制度,地方基本是自治的,皇权不下乡,只到县城。而乡下都是乡绅管理,壮丁以宗族为单位,有的则是村子为单位,自行组织起来防匪防盗,实行自卫。民国时期也沿用了这个制度,1914年5月20日,北京北洋政府颁布《地方保卫团条例》,组织保卫团。

保卫团以县为单位,本县副县长负责监督,地方乡绅负责协同办理,保卫团部设在县城。具体为乡民每家都要1人参加,10家为1牌,10牌为1甲,5甲为1保。也就是说,1个牌大约10个壮丁,1个甲大概100人,1保大概500人。牌、甲、保分为设置牌长、甲长、保长,最上面的团则设置团总。保卫团的目的只有一个,辅助军警维持地方治安,对付地方的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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