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短短三年,中原便恢复了元气,长城内外战略形势再度易转。贞观三年(629年),李世民以颉利可汗既请和亲,又援助梁师都为借口,六路大军齐头并进北伐突厥。次年,唐军大败突厥,生擒颉利可汗,东突厥灭亡。当时,东突厥为北方魁首,威势尚存,但在唐军打击下,如沸汤泼雪旋即而亡。此事一出,整个亚洲的游牧部落无不震慑,太宗“天可汗”之名已成。

从此时开始,唐朝才有能力开始构筑属于自己,有别于隋朝的“天下秩序”构架。二、构建“天下秩序”的四大柱脚。在属于唐朝的“天下秩序”模型中,有四个结构性的支柱撑起了整个体系。它们分别是“羁縻州府制度”、“质子及宿卫制度”、“内附蕃夷子弟入学(国子监)制度”及“公主和亲制度”。由于此篇文章不是专门讨论唐朝的“天下秩序”构型,故前三大制度不详述,我们只详细阐释一下“公主和亲”制度。

和亲制度肇始于西汉,汉臣娄敬曾上书汉高祖申明利害:其一、蛮夷因和亲而获中原“厚币”,基于爱慕中原物资,必然大受欢迎,连带内地礼数风俗可透过和亲产生影响力;其二、和亲公主必因彼等爱慕“重币”而为“阏氏”(王后),并于中原成为翁婿关系;其三、若和亲公主之子继承大统,则岂有外孙与外祖父相抗衡的道理?几乎一模一样的话李世民也说过,“北狄风俗,多由内政,亦既生子,则我外孙,不侵中国,断可知矣。

”由此可见,公主和亲制度从肇始之日起,便暗藏政策性的内核。汉地政权寄希望于通过这种政策,对周边政权施行软实力影响。至于其政策是否奏效则因人而异、因时而异,谁都不敢保证效果如何。同时,上述两段话也可以解释,为何汉族政权始终都是嫁女儿,从未有娶皇后案例。因为,和亲的长远目标是出现一个带有汉族血统的异族政权首领,而不是相反。

说到软实力影响,与公主和亲相配套的还有“纳质”、“宿卫”和“入学”三个手段,这就是我们前述的“质子及宿卫制度”和“内附蕃夷子弟入学(国子监)制度”。唐朝时,曾要求内附诸蕃首领自身或首领的子侄入朝为质,《贞观政要》便记载:“选其酋首,遣居宿卫”,类似记载在新旧唐书中也屡见不鲜。对于这些入京为质的人员,唐朝有一整套相应措施,一般先是入国子监学习汉族文化,然后根据“个人表现”、“政权重要性”以及“其在国内的影响力”相应“授官宿卫”。

《册府元龟》曾记载这样一件趣事,吐火罗叶护(君主)的弟弟,在长安为质获授四品中郎将。他感觉很委屈上书朝廷叫屈,因为同为人质的吐火罗属国石国、龟兹国人员获授了三品将军。同时,这些入学国子监的质子们,对唐文化的仰慕达到了令人瞠目的程度。他们不但着汉服说汉话,还能熟练的吟诗作对,甚至曾有吐蕃使臣太过仰慕唐朝文化,死活不想回国,请人代言皇帝:“跟我国内说,我已经死了。

”(“伏望报之云其使已死”)三、和亲制度下的外交取舍和向背。除软实力影响外,公主和亲还标明了唐朝对外的取舍倾向和亲疏向背。这一点上,对薛延陀的态度的变化是最典型的例子。隋乱之时,唐朝和薛延陀共同感受着东突厥的压力,李世民在联合薛延陀打败了东突厥后,薛延陀归附唐朝并建立了薛延陀汗国。在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前,两国关系尚好,李世民曾将新兴公主许婚薛延陀。

这位新兴公主是李世民第十五女,根正苗红的唐朝公主,如果她能顺利和亲,将是唐朝历史上第一位和亲异域的唐朝公主。因为之前参与和亲的弘化公主(吐谷浑)和文成公主(吐蕃)都是宗室女,而再前的四位公主,虽有两位是李渊的亲生女儿,但嫁的都是归附唐朝的异族大将。(详见文中“唐朝公主和亲一览表”)但薛延陀最终也未能娶到新兴公主,因为唐朝发现薛延陀汗国已在北方做大,隐隐有第二个东突厥之势。

李世民也挺逗,当时薛延陀赶着十万匹杂畜作为聘礼前来迎亲,可途中遭遇暴风雪袭击,牲畜冻毙走失过半。太宗便以“聘礼不足”作为理由回绝了薛延陀。李世民当然不差这点牲畜,如果有必要就是倒搭点牲畜,他也能把女儿嫁出去。唐庭君臣的一次奏对,充分说明了唐庭在此事上取舍的原因。如果将公主嫁给了薛延陀相当于认可了其地位,会让周边族裔更加驯服。

(“今以女妻之,彼自恃大国之婿,杂姓谁敢不服!”)而如果不许婚,那就会让周边族裔知道,薛延陀并没有获得唐朝的支持,不久他们就会崩盘。(“今吾绝其昏,杀其礼,杂姓知我弃之,不日将瓜剖之矣”)果如李世民所言,三年后(贞观十二年,724),薛延陀在唐朝分化瓦解和周边族裔围攻下灭亡。同样,在对吐谷浑国内政治势力的支持上,也能看出唐朝和亲的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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