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鉴于上述原因,我国《刑法》,只有男方强奸犯罪,以及女人协助男方强奸犯罪。不能告强奸罪强奸罪主要指男方强行与妻子以外女性发生关系的行为,以及女人协助男人强奸,是强奸犯罪的共犯。除此之外,没有女人强奸罪。诱奸认定强奸难。

强奸对于女性来说意味着什么?

强奸对于女性来说意味着什么

题主,你问题里面是不是少了一个字啊?问题应该是“被强J”对于女性来说意味着什么吧?如果是这意思没错的话,那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女性一旦被强J以后,受到的身心伤害将是非常巨大的。现在情况好多了,人们的思想确实是开放些了,包容性也好了很多,出现这种情况后,受害女性的日子,也的确还是好过了不少。要是放在30年、40年前,很多受害女性是会痛不欲生的,一些人甚至是会以自杀的方式来了结生命的。

因为,发生这种事情以后,受害女性不但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往往反而会遭到社会的歧视。嫁了人的遭嫌弃,没有嫁人的则很难嫁出去。尤其是,如果还遭到她们熟悉的亲朋、好友、同事、邻居等人的歧视的话,那给她们造成生活压力、精神压力就更加巨大了。对于一些承受力比较差的女人来说,很多时候,由于一时无法承受这巨大的压力,整个人可能一下子就崩溃了。

如果你老婆被强奸了,你会和她离婚吗?

如果你老婆被强奸了,你会和她离婚吗

包里有安全套,你用上吧。肖亚丽家住深圳市龙岗区,2000年4月7日晚10点20分左有,肖亚丽下了夜班后,快步往家的方向走,当她止到横岗梧桐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时,突然从路边的树丛中跳出一个蒙面人,与此同时,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紧紧抵住了她的脖子:“别动!老子今天只要钱,给我老实点!”说完就将肖亚丽拉到路边的树林里。

推倒在地。肖亚丽知道,肯定是遇到坏人了,本能的恐惧感让她颤抖着向对方表示:钱和手机都在包里,随便拿走,只要放了自己就行。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蒙面人看了看她,竞将包扔在地上,伸手朝她的胸部抓来。肖亚丽本能地喊了一声;“救………”对方当即再次捂住她的嘴,并将冰冷的刀架在她的脖子上。肖亚丽知道,只要自己一喊,很可能这一刀捅下去命就没了。

于是,她想反抗的手又颓然放了下来,并忍着泪对蒙面人说:“包里有安全套,你用上吧……”根据肖亚丽提供的线索,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侦支队的干警仅用一天时间就将犯罪嫌疑人陈小唤抓获。然而,身为肖亚丽的丈夫范云锋,却如同活吞了一只苍蝇。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竞然会主动向强奸犯提供安全套!在他看来,面对歹徒,一定要勇敢地反抗。

如果因反抗而死,那起码也是烈女;如果顺从地与歹徒发生关系,活着还不如死去,更何况妻子竟然主动给强奸犯安全套!范云锋和肖亚丽都是深圳本地人。1974年6月出生的范云锋,在深圳一家银行担任信贷经理。1975年9月出生的肖亚丽,从美国留学回来后,在深圳一家外企担任人力资源管理师。两人于1999年3月底结婚,并在深圳市龙岗区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婚房。

从强奸案发生后,这个昔日恩爱的家庭却弥漫着刺人心骨的寒气,范云锋对肖亚丽产生了强烈的厌恶和反感,对她不闻不问,连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肖亚丽伤心地对范云锋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亏你还受到过高等教育,你难道不知道生命比什么都重要吗?难道非要我被歹徒杀死了,或者被染上性病你才舒服?在生死关头,我递给强奸犯一个安全套有什么错啊……”其实,范云锋内心里也觉得妻子的话有道理,可是,他就是无法释怀,他无法放下男人的尊严去认可和接受妻子的行为。

我绝不离婚,拖也要拖死你自此,范云锋对肖亚丽的态度从冷淡到厌恶,他甚至不愿意和肖亚丽一起吃饭。2000年5月的一个周末,肖亚丽特意买了很多范云锋喜欢吃的菜,辛辛苦苦做了几个小时,可范云锋刚吃了一口就呕吐起来,然后跑到书房躺下了。大约过了两个小时,他走出家门,进了一家餐馆,点了几样普通的小菜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这一幕被悄悄尾随而至的肖亚丽看在了眼里,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这样不尴不尬的日子过了三个多月。想想两人很久都没有过夫妻生活了,这天,肖亚丽洗完澡,特意穿上新买的性感内衣,想通过亲热化解与范云锋的矛盾。可范云锋却一把将肖亚丽推开,厌恶地说道:“你这人怎么这么贱啊,一天到晚就只想干那些龌龊的事情?”此后,范云锋与肖亚丽依然维持着夫妻之名,但他们却不同床,不同行,不同桌吃饭,关系比陌生人还要陌生!比范云锋更痛苦的莫过于肖亚丽。

2000年11月9日,肖亚丽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用刀片在自己的左手腕上割了一道口子。幸亏 邻居发现及时,她在鬼门关转悠了一圈又回来了。妻子的自杀,让范云锋心里有了一丝震撼。然而,就在范云锋试图拉近与妻子的距离时,范云锋的一位大学同学来深圳,两人见面吃饭时闲聊了起来。那位同学大学毕业后做了记者,他无意中讲了这么一件事:一个卖淫女下班回家的时候,遭遇强奸犯,可卖淫女拼命反抗,用刀将坏人刺死,最后因防卫过当被判刑。

卖淫女说:强奸犯根本不算男人,我再贱也不会和他们发生关系。这个故事深深地印在范云锋的脑子里,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妻子连卖淫女都不如。回家后,他有意把这个故事讲给肖亚丽听,之后说了一句:“你真的要向人家学习啊!”整整一个晚上,肖亚丽怎么也无法睡着,第二天,肖亚丽向范云锋提出了离婚。出乎她意料的是,范云锋坚决不同意:“你做出那样的事情,我都没说离婚,现在你竞然要和我离婚?如果我们离婚了,你知道别人会怎么说我吗?如果你坚持要离婚,我就不活了!”妻子被强奸,作为配偶肯定是最难受的,本质上估计比妻子还要难受,妻子是身心遭受重创,丈夫是双倍,他不但要忍受妻子被侮辱的痛苦,还有作为男子汉的尊严,不是当事人,根本无法感同身受。

所以,发生了这样的事儿,无外乎两个选择,①,继续过下去,②,离婚。无论是哪一种结果,我们都无权干涉和指责,因为都是人不是神。女人被强奸后,要用一生来忘记这种屈辱,想必她比丈夫的难受程度也不遑多让,有的丈夫大手一挥可以提离婚,然后再娶再生,而妻子却要忍受这种双面侮辱,很长时间走不出来。所以,选择离婚的丈夫我们虽然无权指责,但是无论如何他们在道德层面上依然对妻子是有亏欠的。

看到有人性侵女孩子,我们应该怎么办?

看到有人性侵女孩子,我们应该怎么办

记得我在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年放暑假我和两个同伴宁勇、方正一起参加了课外兴趣班,也就是学习拉小提琴。我们课外兴趣班上课的地方,是在工人文化营。工人文化宫离我们的家比较远,坐70路公交车要有七八站那么远的距离,来回要两个多小时。而且,因为70路公交车是郊区车,发车的数量也很少,每隔四五十分钟才会有一趟车。

如果,你没有卡着点坐上车,等70路公 交车就是一件很熬人的事情了。而且,跑70路公交线路的车况也非常不好,都是市中心淘汰下来的那种破旧的大通道公交车在跑。再加上经过的站点多,路途长,公交车里往往都是人满为患。这些都是90年代初期的事情了。我和两个同伴心里都明白,父母拿出几个月的工资给我们报兴趣班、买乐器,那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因为,那时生活条件差,收入也很低,我们三个人 的父母也都是工薪阶层,并没有多余的钱让我们随心所欲的花费。

于是,我和两个同伴都倍加珍惜父母给我们的机会。尤其是对父母花钱给我们买的小提琴,那简直是倍加珍惜,恐怕嗑着、碰着了。在70路公交线路上,要经过一个牛马市场,那里是贩卖牛马和卖羊肉的地方。在我们上兴趣班之初,大人们就嘱咐我们三个,牛马市场那里很乱,经常有一些社会混混在那里惹事生非,打架斗殴的事情也时常发生,而且那里小偷小摸的事情也特别多,让我们一定要当心。

那时候我们虽然只是个初中生,但我们三个人都长了个大个子。尤其是宁勇和我都一米八十多了。所以,我们对大人们的忠告并不以为然。有时候,遇到放学早了,我们三个人还会在牛马市场那里下车,到市场里瞎逛一通。虽然在牛马市场里,我们也会遇到一些吊儿郎当的混混子,他们常常是三五成群的在市场里游荡,但他们并没有主动招惹我们。

事情发生在一个傍晚,那天我们下课晚了,我们紧赶慢赶才坐上了最后一趟70路车回家。记的那天天气很闷热,虽然太阳都快落山了,公交车里仍然象蒸笼一样热得人喘不过气来。那天公交车里还是象往常一样,人挤人,人挨人,可能是最后一趟车了,我反而感觉到公交车里的人,比以往更多了一些。虽然公交车里的环境十分恶劣,让人都快窒息了,但是,也有让人十分愉悦的事情。

因为,在我们从工人文化宫上车的时候,与我们一起上车的还有一位姑娘。这个姑娘十分有气质,打扮得也非常时尚,姑娘穿着一件碎花的白色连衣裙,在她雪白的脖颈上,戴着一条当时十分罕见的白色珍珠项链。这条项链非常醒目,仿佛是在闷热的天气里,给全车人带了一股清凉。隐约之间,我觉得这个姑娘十分面熟,她好象是在工人文化宫里,与我们相邻的舞蹈班的学员。

姑娘不仅吸引了我的目光,而且我发现,宁勇、方正也不由自主地频频偷看那个姑娘。姑娘可能也认出了我们,当她意识到我们三个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时候,她就朝我们这边扭过头来,莞尔一笑,甚是清纯。可是,当时我们毕竟才是三个涉世未深的半大小子,反而被姑娘搞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我们三人都因为姑娘发现了我们在偷看她,而羞红脸,赶忙低下了头去。

正在我们还处在不好意思的羞愧当中的时候,车到了牛马市场公交站。从站上又上来了不少人,同时也下去了不少人。因为牛马市场站是个大的中转站。在换乘的乘客一片骚动后,公交车又缓慢地开动了,这时车里的人少了许多。车正走着,突然间车厢里传来了女人的叫喊声。我顺着喊声望去,看见那个穿白色碎花裙的姑娘正在被两个流里流气的男人纠缠着。

我仔细一看,那两个男人就是从牛马市场车站上的车。两个男人非常嚣张,他们根本不顾姑娘的喊叫,一直口吐“芬芳”在对姑娘动手动脚。而全车的人也被那两人男人的痞子气给吓住了,没有一个人站起阻止那两个男人。突如其来的状况,也让我们三个人有些猝不及防,不知所措。姑娘也许是求助无门,她不由自主地朝我们三人这边走了过来。

那两个男人也一步一趋地尾随而来,而且嘴巴里还不停地说着挑逗姑娘的话。当那两个男人挤到我的身边时,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宁勇是我们三个人当中,第一个站出来的,他把那个姑娘让到了身后,挡在了那两个男人的面前。虽然宁勇的个子比那两个男人都高出了有大半个头,但宁勇满脸的稚气一看就是一名中学生,那两个男人根本没有把宁勇放在眼里。

其中一个矮壮光头的家伙,眼里露出凶光,他说了一句:尕娃子,你少管闲事。他一伸手就把宁勇拽到身后去了。当姑娘从人缝中,挤到我和方正面前的时候,我看见姑娘双眼里流露出无助加惊恐的目光。这时矮壮光头的家伙已经挤到姑娘的背后,伸手就要搂姑娘的腰。这时一股热血冲上了我的额头,我顺势挤到了姑娘的身后和那个男人之间。

矮壮男人一看,睁大了双眼,他对我说了一句:小子,还真他妈的,有不怕死的啊。说罢伸手就来打我,我一躲闪,矮壮男人一下子把我抱着的小提琴打掉了。而且他还顺势跺了两脚。听到小提琴在我的身下发出的断裂的声音,我的心就在流血。我居高临下朝着矮壮男人劈头盖脸一顿猛捧,看见我动手了,宁勇和方正也加入了与那两个男人的打斗。

说起来非常幸运,要不是那天两个男人都喝了很多的酒,我们三个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最后,又有几个男女乘客站了出来,和我们三个一起,把那两个男人制服了,公交车司机也把车开到了沿线上一个派出所里。那两个男人就被警察带走了,后来我们三个也随那位姑娘去派出所做了笔录。我注意到,在那个姑娘雪白的裙子上有一大片污物,姑娘说是那个光头男人留下的,这也成为了惩治坏人有力的证据。

女性被强奸后,身体上会产生哪些影响,该怎么办?

我国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传统的女人最珍重自己的贞操,处女之身一旦被恶人强行剥夺以后,身体和精神会出现以下变化:第一、最担心会怀孕;怕丢人,不敢报案,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常常会把自己封闭在一间小屋内,哭哭啼啼,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以泪洗面。第二,最主要是心理上伤害,精神上萎靡不振,目光痴呆、恍惚,怕遇到熟人,害怕遭到世俗的白眼,不敢正视面前的一切。

理性分析,你女朋友被强奸后,你还会选择跟她结婚吗?

这是个很是让人无奈的提问。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回答。究竟是不是应该继续与女朋友结婚,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但是,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继续而与女友结婚的。不过这有个前提,就是一定对女友有充分的了解,有较长的相处时间。女朋友在很多方面都十分优秀,尤其人品上更不用说。在这种情况下,做为男人是不会提出与女友分手的,因为这不是女人的错,何况此时的女友更需要心灵上的安慰。

强奸对女人的伤害有多大,你见过身边的人有被强奸的吗?

我的表姐就是被人强奸,影响了她的一生。事情发生在80年代的农村,人们还是思想封建,一个黄花闺女没有处女身会被指指点点更别说被人强奸!听我母亲讲表姐十五六岁那年长相漂亮,很多邻村的小伙子喜欢,那年村里赶集被隔壁县的一个卖猪肉的老男人盯上,后来三番五次骚扰表姐,表姐因为年纪小一直忍让后来得寸近尺,后来不知道过了多久就被强奸了,听说给表姐灌了给母猪催情的药不知真假,那时候的农村不像现在马上报警,家里为了表姐的名声就这样忍气吞声。

后来表姐情绪低落没有之前活泼,可能太压抑了,当时农村重男轻女表姐也没得到重视,就这样过了几年表姐结婚生子,本来以为这些能让表姐走出那段黑暗,谁知结婚后表姐过的很艰难,因为结婚时不是女儿身被婆婆丈夫嫌弃,小到破口大骂,大到拳脚相加,后来因为刺激得了精神病。最后一次见她是18年 不会打招呼 光头,眼神呆滞,偶尔会大声喊些骂人的话。

如果女方强行与男方发生关系,男方是否可以告女方强奸罪?

不能告强奸罪强奸罪主要指男方强行与妻子以外女性发生关系的行为,以及女人协助男人强奸,是强奸犯罪的共犯。女方強行与男方发生关系,为什么不能吿女方强奸罪?我理解有以下原因:1.强奸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妇女做为被强奸的对象,饱受男方欺凌和痛苦,甚至留下终身的阴影,再也看不到她灿烂的笑脸。而強行与男方发生关系的女人,并不违背妇女的意志,而是随了妇女的意愿,把自已的意愿强加在男人身上获得快感。

2.由于女人生理构造的特殊性,没有男人的配合,哪怕是被动的配合,被迫的配合,女人要想完成与男人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因为男女性交,只有一方没有另一方是不可能的。只有一方身体的行为,离了另一方的身体接触是不可能的。只有女人的性行为,没有男人性行为的迎合是不可能的。3.鉴于上述原因,我国《刑法》,只有男方强奸犯罪,以及女人协助男方强奸犯罪。

除此之外,没有女人强奸罪。因此告女人是强奸罪是告错了。那么女人强行与男方发生关系,是否构成犯罪呢?我的回答,是的。犯的什么罪呢?是強制猥亵罪。什么是强制猥亵罪?是指强行搂抱,接吻,抠摸隐私敏感部位等情节严重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制猥亵罪在1979年《刑法》中是流氓罪。1997年《刑法》修正时,删除流氓罪。强制猥亵罪与寻衅滋事罪单列。强制猥亵罪的猥亵他人,犯罪主体既可是男人,也可是女人。不论男人对女人,还是女人对男人,只要强制猥亵就构成犯罪。女人强行与男人发生关系,是强制猥亵罪,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追究女人的刑事责任。

吴亦凡澄清没有迷奸,诱奸未成年少女,假如有会有什么惩罚?

诱奸认定强奸难。迷奸认定强奸易!多人一起玩如查实也是犯罪。听我细说。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为什么说迷奸好定呢?我们这里只探讨未经被害人同意的迷奸行为,经过被害人同意的迷奸行为那就是个二人游戏,不是犯罪。未经被害人同意的迷奸淫行为属于强奸。首先,迷奸手段属于强奸罪的其他手段。

我们知道强奸罪的手段有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其他手段是与暴力、胁迫程度相当手段,具体是使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手段。下迷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使被害人不知、不能反抗,显然属于其他手段。其次,迷奸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即妇女按照自己意志决定性行为的权利。迷奸直接将妇女迷晕,根本没给妇女选择权利。

等于变相剥夺了妇女的性自主权,这不是违背妇女意愿是什么?此外,妇女的性自主权的内涵并不是只有愿不愿意的权利,还有和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何方式发生性行为的权利。只要违背其中一项,都可以评价为违背妇女的意愿。迷奸中,即便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关系,但女方不见得同意在被迷晕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如果女方事后明确表示不同意,也是强奸。

最后,我们得搞清楚一点,就算女方与男方有恋爱、暧昧特殊关系,我们不能就以此推定被害人就是自愿的。刑法对妇女的性自主权实行严格的保护。女方不同意到那一步就是属于强奸行为。至于诱奸,认定起来十分困难。但不是说完全不能认定强奸。记得有个大学老师诱奸学生的案子被认定为强奸的。如果迷奸多人,也即三人以上,抱歉,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


文章TAG:Steam性暴力游戏引发众人讨伐  什么游戏能强奸女人  steam  性暴力  暴力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