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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风波过后会使房价降下来吗

从短期来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大量涌入市场,会在一定程度上抬高房价。从长期来看,拆迁会提高土地的使用率,增加市场上房产的保有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长期确实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房价,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涨价

拆迁风波过后会使房价降下来吗

2,问本人想买套房子请问是有走廊好呢还是没走廊好

从风水学上讲,没走廊的好。最好是进门一个大客厅,然后有房子围绕着客厅。
没有走廊的好一些。走廊的面积要计入公摊面积的,增加了公摊面积,也就提高了房价。降低了得房率,得不偿失。
仁者见仁吧 主要还是看户型的布局合适程度
没走廊的面积大一些
看是什么方子,要是院房就是有的好,要是楼房就是没有的好,省空间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问本人想买套房子请问是有走廊好呢还是没走廊好

3,定金合同有效吗

在买卖的标的物还不存在或没有具备验收交付的情况下谈买卖,你们间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定金(且不论定金是应给谁的)也是无效的,无效的后果是各自退还财物,造成损失的,有过错方要承担赔偿.
无效。。《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只有定金效力 对总房款和其他事项来说 没有效力 只能怪你当初没有和他签订正式的买卖协议并且到司法部门进行公证 没有本地户口是不能购买这种房子的 这样子看来你真的很被动

定金合同有效吗

4,土地证使用年限40年和70年有什么作用

房子的使用年限由房子所在土地的出让年限决定,另外房屋的质量装款也决定房屋的寿命,房屋寿命自然会影响他的使用年限。住宅出让年限是70年,商业40年其他的是50年。根据物权法,到期后您续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有房子,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都有年限,经济适用房是住宅所以也是70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一般都会续交出让金,不至于到时候就搬家或者拆迁什么的。房价降低还是升高主要由房屋所在地块的价值来决定,房屋折旧会抵消部分价格,但是只要位置好,房屋的价值就会有保证。你买的任何房产都有年限。住宅是70年,您查看您的房产证,上面写了期限。
住宅出让年限是70年,商业40年其他的是50年。根据物权法,到期后您续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有房子,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都有年限,经济适用房是住宅所以也是70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一般都会续交出让金,不至于到时候就搬家或者拆迁什么的。房价降低还是升高主要由房屋所在地块的价值来决定,房屋折旧会抵消部分价格,但是只要位置好,房屋的价值就会有保证。
1.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拥有使用权,而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制的.2.住宅用地的最高使用权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这个仅指最高,也有可能住宅用地只有40年使用权的情况.关键看土地证上的土地性质一栏.3.作用在于指明你对于该块土地及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拥有产权的年限.按照目前的规定,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免费),商业\综合用地等没说自不自动续期.4.土地到期后如果不续期或政府不批准续期,则土地及地上一切建构筑物由国家无偿收回.

5,为什么有人会卖准拆迁房

现在大面积的拆迁,导致很多人因为拆迁而拥有了很多套的还建房,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买卖准拆迁房的行列。  大部分标有“拆迁房”的高价二手房实际只能称作准拆迁房,因为什么时候拆迁以及具体的补偿方式都还没有确定,而不少卖“准拆迁房”的房东大都急需资金,且不愿等待漫长的拆迁期,因此就有了卖房子的意向和动力。  其实不管是哪种原因,准拆迁房这种房源确实存在,也是有一定的投资前景,但是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因素:  1.已划入拆迁区的房源是不能交易的  在拆迁主管部门确定拆迁范围后,禁止划定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交易,政府规划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待拆迁房屋的档案会提前冻结,房源被锁定,房管局是不予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若购买该房屋,将来有可能发生拆迁补偿纠纷。因为房屋征收部门是根据房屋产权权属确认补偿拆迁人进行补偿的,即使买受方持有《房屋买卖合同》,但若产权未过户到其名下,也无法拿到补偿款。  2.成为真正拆迁房的可能性? 如何确定?  在不少高价二手房中,不排除有人打着“拆迁改造”旗号,造成拆迁改造的假象,从而抬高房价,而一旦这些老旧住宅区的更新改造不被批准,高价购入的投资者就可能将蒙受损失。专家表示准拆迁房多集中在政府部门已列入拆迁规划、但具体的拆迁规划方案尚未出台的区域;因而自己的房产是否被列入拆迁规划的范围,这类的消息在二手房买卖市场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共享的情况。
大体有这样两种情况 ,一是急需用钱 ,不能等了 。 二是 对这种拆迁拿不准 ,同时又需要钱 在别的地方买房子,那个地方更有把握 ,所以卖这个房子 ,有人愿意相信这里一定拆迁就来买 。
是指已经纳入征收范围,准备要拆迁的房子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虽然上述条款只规定了改建扩建事项,但是实践中,一旦征收范围确定,一切不动产相关手续的办理都会处于冻结状态。如果要买卖应该根据公告中允许的时间进行,因为如果不允许办理过户手续了,只签订买卖协议的话,风险较大,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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