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税务必查的税种和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1.现在国地税已合并,检查按规定应进行各税种全面检查。比如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只要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税种都会检查。实务中可能很多企业部分税种与自己的经营活动不相关,这些税种注销时也就不存在检查的问题。2.关于检查涉及的问题。一般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检查时正常情况下至少检查近三年的账簿凭证及申报资料,如果发现有偷逃国家税款问题,会延伸检查。

如果企业申报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一般会检查近三年就行了。检查一般会结合企业申报资料比如各税种申报表、财务报表、发票及记账凭证等综合分析检查。3.如果企业纳税申报比较规范,纳税信用良好,经过税务机关金三系统各项监控指标分析没有发现明显疑点,可以直接在办税服务厅简易注销,当场办理注销。如果通过金三系统各项监控指标检测判断需要进行一般注销程序,则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实地检查才能完成注销程序。

新政下办理税务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如果企业想要退出市场,那么千万不要忘了税务注销,在2019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9] 64号) , 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的措施。一、应当申请税务注销的情形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

具体包括: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二、税务注销报送资料1.《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条件报送资料(1)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2)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4)未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5)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6)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7)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的纳税人: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3.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小规模公司营业执照简易注销了,但是税务方面没有注销,过了一年多,会有什么问题吗?

只要简易注销程序没有问题,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一、符合简易注销程序的纳税人,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二、税务部门在贵公司简易注销公告期之内没有提出异议,说明贵公司根据税务相关规定,符合简易注销条件。贵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首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内,税务部门如果认为贵公司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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