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证实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如何对待?

这个问题具体回复是这样的,上面也说到恶意与善意问题,其实现在对已证实虚开发票真正善意是少的,大多数是当事人有明知或应知道情节,尤其是有真实业务,并且发票是交易方提供的情况居多,这种业务税务局办理证明接受方是否恶意比较困难,比如很多当事人取得发票,不管对方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对方提供能认证的发票就付款,认为自己不担责任。

这时如果实际交易方与发票提供方明显为不同地区或第三人,一般判定恶意。如果取得发票付好处费并或有资金回流,那更是证据确凿了。这是最难判定是否恶意的一种业务。其它相对较简单。要提醒的是,司法机关认定的虚开与税务机关有所不同,特别是近年出台的司法解释越来越不一样,相对而言,税务机关认定较严一点。现在有时间,再补充一下,即使没有其他证据,如果有明知而为之情节,税务机关认为你还应承担过失责任,一般应当负担行为责任,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处罚。

如何避免虚开发票?开票人的开票身份被盗用呢?

虚开发票包括对外虚开发票和接受虚开发票两种情形,是非常严重的违反税法的行为,达到一定情节的话,还要负担刑事责任。相信只要主观上有这个认识,纳税人肯定不会主动对外虚开发票,而作为采购方如何防范取得虚开发票,则更加需要专业和具体的应对举措。哪些行为是虚开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以下三种: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举几个例子:案例一:甲企业采购一批农产品,实际价款为20万元,为了多抵扣进项税额,将收购发票金额开具为25万元。这种属于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的虚开行为。案例二:A个体户销售建材5万元给乙企业,但是因本季度内已开发票28万元,再开5万元发票的话,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起征点,将全额缴纳增值税。为了避免缴纳增值税,A借用B个体户营业执照,开具一张5万元的发票给乙企业。

这属于虽然发生了真实交易,但是发票购销双方与实际不符的虚开行为。案例三:C小规模纳税人因享受季度30万元以内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将手上结存的空白发票虚开给医药企业,收3%手续费,医药企业用于列支药品推广回扣费用。这属于没有真实交易的纯虚开行为。上述三个案例,都是典型的虚开发票情形。其实,只需要把握一条总原则,发票上载明的购销双方、金额、数量、品名等相关内容应当与实际交易情况保持一致。

认清哪些是虚开发票的情形,破除无知和侥幸心理,是防范取得虚开发票的前提。如何避免取得虚开的发票?从企业财务角度来看,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能最大限度避免取得虚开发票,陷入虚开的陷阱。一、对取得的发票首先要查询真伪。查询真伪的渠道包括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各省的电子税务局查询发票真伪的平台等。二、结合交易合同或协议、货物入库情况等其他材料进行判断。

查询发票真伪是防范虚开的基础工作,但是“真票虚开”情况也非常多。虽然发票形式上是真实、合法的,但是反映的内容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也是虚开发票。所以,财务人员必须结合其他材料互相佐证,避免来路不明的发票入账。三、对合作的企业做必要的调查了解。可以了解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如果是D级企业,那肯定是高风险的纳税人,尽量不要合作。

还可以通过全国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对合作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对来源于某些虚开风险高发的行业企业的发票提高警惕,如物流行业、咨询行业、商贸行业等。四、资金的结算要通过转账方式,避免现金交易。通过银行账户交易,资金流向有迹可循,且尽可能通过对方的对公账户结算,避免转入对方企业老板或员工的私人账户。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避免随意外借身份证件。

在互联网时代,个人身份隐私信息被盗用,“被欠税”、“被法人代表”等情况屡见不鲜。个人一定要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决不能随意外借身份证件,避免稀里糊涂成了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分子。例如,复印身份证一定要加注复印用途,在网络上传身份信息,打上水印等。如果不幸被盗用个人身份信息,应及时报警,积极向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自证清白的证据,避免发生更大损失。

增值税虚开发票案件频发,如何才能有效遏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的发生?

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是近年来税务机关严打的两个对象。要遏制虚开发票,无疑要遏制住市场上的发票需求。那么虚开发票需求从何而来?首先,老板们要知道,替别人虚开、请别人虚开、介绍别人虚开都是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有了这个意识,才可能降低风险。主要的产生虚开发票的需求可能有几种:1. 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取得采购发票。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总之,无法正常取得进项发票。那么,这会导致企业多交增值税,所得税。沉重的税负压力可能会让企业铤而走险。选择找供应商代开。而代开的人因为能轻松牟利,所以也愿意冒险。2. 躲避税收。由于企业按照正常的经营,取得的利润要按照25%交企业所得税,取得的税后所得,还要再按照20%交个人所得税,税负率比较高。

所以,为了能够把税降下来,所以选择请人开发票,把利润长期做成亏损或者“微盈”。3. 套取资金。虚开发票之后,为了避免账实不符,企业会将款项转给对方企业,扣除虚开的成本后,再将剩余的资金套现回来。当然,有时候仅仅是出于为了套现而去虚开。4. 其他情况。有时候自己没有开票的资质,那就请朋友帮忙代开等等。

或者请朋友帮忙走个款引起的虚开发票。如果要遏制虚开发票的行为,那就要从源头去解决这些问题。但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相关配套政策和企业自己改变两个方面同时进行。1. 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目前为止28号公告是有史以来最清楚的对税前扣除凭证问题的解释。所以,要搞明白哪些是一定要发票抵扣的,比如培训行业,大部分的是人工,要区分是工资还是劳务,怎么抵扣。

对于一些行业性的问题,比如建筑行业,废品收购行业,有些发票的取得,可能确有困难,这一方面需要企业主动去通过各种税收筹划来改进,一方面也希望税收的政策能更加完善地覆盖到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2. 对于避税和套取资金的情况。同样,不仅有赖于企业自身的纳税意识和节税方案,也有赖于国家是否有进一步的减税降费政策。

今年以来,红利政策还是比较多的,因此企业也要利用好这些政策来进行自身的税收筹划。在今后,两套账的时代必将终结。3. 其他情况。这些因为自己不能开某些发票请人代开的情形其实都是有替代方案的。这个需要建立起大家的意识,不一定是要找朋友开,自己有可能能申请开或者能去税务局代开。对于特殊范围的发票,自己不能开的,也不要请别人虚开,要用合法的方式进行替代。


文章TAG:税务机关如何防虚开打击虚开  精准打击虚开行为  税务  税务机关  机关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