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企业在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时,发票金额和发票份数最多为多少

全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办企业的门槛大大降低,给人民群众创业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也给很多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大量的注册虚假的公司,到税务机关套取发票,大肆进行虚开活动,扰乱了经济发展。近几年全国各地不断发生比较大的发票案件,所以税务局对发票的管理和控制都比以前要更加严格了,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在2018年6月份发布了一个很有操作性的发票管理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 )申领发票的条件按照这个文件规定,新办的纳税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够申领到发票。这些条件是:(一)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需要采集、验证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范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二)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三)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这些条件中最实质的就是要进行实名信息的采集。全国各地的税务机关也都把控这个条件,没有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都不可能申领到发票的。专用发票申领的限额和数量如果您的公司已经到税务局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并且向税务局提交了申领发票的申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你可以向税务局提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的申请,由于专用发票是可以用来抵扣税款的,所以各地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控制是严上又严。

按照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你第1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是很少的,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一定要注意,是你的最高领用数量,并不一定是你一次能够申领的数量。因为税务局的发票票种核定是核定一次申领的发票份数,当然他们也有监控条件,就是监控每个月的合计领用份数限制在25份。

很多税务局为了减少发票风险的发生,就在发票票种核定上核定一次申领发票的数量非常少,特别是对外地人开的商贸公司,一般专用发票一次申领的量,可能也就5份,更有甚者将你的最高开票限额限定在1万元。所以,新办纳税人,在申领专用发票方面受到的限制非常大的。普通发票申领的数量和限额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税款,相比较而言,所以税务局对普通发票控制得稍微松一些,但是也有相当大的限制。

文件规定,对第一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新版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税务局对外地人开的商贸公司,在普通发票管理上也比较严格,经常是将它的最高开票限额也控制在万元。由于今年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免征增值税的金额大大提高,提高到每月10万元,按季30万元,所以,很多小规模纳税人是不缴纳税款的,所以他们可以申请不使用税控设备的普通发票,如通用机打发票。

这种发票,税务局的控制更加松一些,他们有可能申请到总局规定的最高限额,也就是每月不超过50份。总结以上表述的是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但是在文件中也加了一条更严格的控制措施,就是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这句话就明白的告诉大家,各个省还可以在总局文件的基础上继续进行严格限制,所以,新办的企业和公司,在申领发票方面还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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