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美国在内的任何国家的知识产权在其他国家都不受法律保护。对待知识产权保护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合理合法地保护知识产权,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应得到妥善保护。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种垄断。

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对社会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对社会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任何事情过度的保护都是不对的。对于知识产权,应该予以适当的保护。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空间范围内受到侵权的就需要进行保护,对侵权者进行打击,从而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创新的积极性。但是如果对知识产权进行过度的保护,对于相关领域的次生创新,以及持续的创新都是不利的。稍微有些关联就以侵权为由进行打击报复,这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壁垒行为,造成市场垄断,限制市场竞争,不利于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讲,也不利于社会创新氛围的进一步提升,不利于社会创新的整体发展,不利于社会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过度保护和保护不足都是不可取的。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进行保护,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规定的空间范围内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这种保护不能过于轻视,也不能过于重视造成过度保护。

我们在考虑知识产权,对个别企业的权益维护的基础上,还要考虑整个国家和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要考虑到社会创新和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问题。对于已经过了期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等,就应该成为社会免费的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创新。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一种垄断。这是我们所不应该提倡的。当然对于中国当前阶段来说,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主要问题,而不是知识产权保护过度。

如果美国真的退出WTO,那其它国家可以任意使用美国公司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吗?

不管美国是否退出WTO,其他国家都可以使用美国的知识产权————因为,任何国家的知识产权都是只在本国有效!任何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包括美国在其他国家都不受法律保护。题主是混淆了一个概念美国公司或者个人搞的发明即可以在美国申请专利此时就是美国专利,也可以在其他国家比如中国申请专利但是此时这个就是美国公司申请的中国专利,此时不是美国专利。

。美国公司在美国申请的美国专利只在美国有效。美国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中国专利只在中国有效。美国公司在日本申请的日本专利只在日本有效。。。以此类推。美国公司在美国起诉中国企业侵犯其专利,都是因为这些中国企业的产品出口到了美国同样的产品如果没出口到美国,就不会在美国被起诉。美国公司如果在中国起诉它人侵犯其专利——这时候依据的是该美国公司的中国专利而不是美国专利。

知识产权到底如何保护?

著作权保护。我国法律规定,作品一经发表就享受著作权保护。所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向设计的形象公开发表,就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面对当前网络流动性大的特点,可以发表禁止转载使用的公开声明的方式,进行保护。版权登记。对于自己独立创作设计的形象,可以使用版权注册登记的方法,加强对形象的保护力度。版权注册登记,需要携带原创的设计形象,到当地工商部门的版权局,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办理。

这里是需要收费的,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酌情考虑。注册完成之后,会有一个作品登记证。著作权和版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身及死后50年。商标权保护。商标是区别于他人作品的标识,也包括卡通形象。为防止他人在商标注册上使用原创卡通或动漫形象,可以先行注册。商标注册是按商品分类进行的,需要注册很多商品范围,费用不小。

注册程序是按照相关程序向当地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保护期限为20年,可以延长。专利保护。与上述保护相比,专利权的保护是最有效的,但必须是合格的、有价值的形象。为保护专利权,通常与相关产品结合,以独特新颖的设计向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十年。其他保护。作为版权和版权保护,都需要原创,一般是以发表的顺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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