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这次一共要被罚多少钱?这次查处结果会对影视圈有什么重大影响

这次罚款,不只是处罚范冰冰一个主体,是处罚范冰冰以及其当人法人的企业(工作室)。法人企业追缴税款2.55亿 滞纳金0.33亿 合同偷逃税罚款2.4亿 工作室偷逃税罚款2.39亿 未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罚款0.51亿 非法提供便利偷逃税罚款0.65亿,共计8.83亿多。很多人问,为什么我国法律会规定逃税第一次被罚,只要补缴就不用负刑事责任?是为了保护逃税者么?不是保护逃税者,这是从社会和国家的最大利益出发的规定。

按照之前1997年《刑法》中偷税罪规定,没有首次处罚补缴免罪规定,一个企业如偷税达到一定数额、比例,一旦发现,不管企业是否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接受罚款,都会定罪,就像刘晓庆公司偷税罪那样,刘晓庆本人被关在看守所一年,企业经理被判刑三年,导致刘晓庆公司无法正常运转,而此前刘晓庆的公司能定期产出大量受欢迎的影视作品,深受观众欢迎,其工作室停摆,对市场也是一种损失。

对其他生产经营企业而言,这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工人下岗需要重新安置,企业老总因为偷税被判刑。很显然,这种处理方式无论对国家、社会、企业和企业主本人都是损害,并不利于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中,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同时增加逃税首次被罚,如果补缴就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规定,同时规定,不仅仅是补缴税款,还要缴纳滞纳金和高额罚款,这样,既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也能保证经济秩序平稳运行。

范冰冰就“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致歉,这事儿对她来说打击有多大?她还会在娱乐圈复出吗?

这件事对于范冰冰的打击当然非常大,但是真正的问题,不在钱上,而是在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范冰冰经纪人牟恩广身上。牟恩广,也就是国内所称的穆晓光,这个人身份很神秘,为人也低调,之前有过一些媒体扒他的背景,但是最终都不了了之,我们只知道范冰冰的大火,背后的操盘人正是牟恩广,但是牟恩广有什么样的能力呢?牟恩广本人有什么能力,我们都不太清楚,但是他2006年在台湾开了一家公司,叫海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有两位投资人,一位监事,其中一位投资人叫张建英,也被称为弟哥,张建英同时还是台湾四海帮的第六代帮主,剩下的话我觉得没必要再说了,毕竟在台湾黑帮插手影视圈根本就不是新闻,竹联帮的前任总护法吴敦也是著名影视公司长宏的总裁,所以你们猜这个海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是牟恩广的呢,还是四海帮的呢?范冰冰的星路堪称跌宕起伏,1998年参演琼瑶的《还珠格格》出名之后,不久就和言情教母琼瑶对簿公堂,之后投靠金牌经纪人王京花被引入华谊兄弟公司,但是2005年王京花率众出走之时,却又选择了留下,而2007年范冰冰再一次出走,组建个人工作室,错过了华谊上市盛宴,一个演员在国内和这么多大佬级的人物发生纠纷冲突,居然还没有凉,反而是星路愈发坦荡,可见这些人并不能真正影响到她,真正助推其星途的,恐怕就只能是牟先生了,而牟恩广现在被抓了,谁来出面替范冰冰收拾残局呢?又有谁会在风口浪尖上,跳出来替范小姐排忧解难呢?这一次范冰冰偷税事件发生之后,显然在社交媒体上公关的消息少了很多,倒是时不时爆出一些范冰冰被抓的消息,如今看来,大家如果能做到不落井下石,也就算是仁至义尽了。

范冰冰本人,是艺人,是明星,是企业法人,但是很显然这都是面子,真正起决定性因素的还是里子,范冰冰的里子就是牟恩广,这个道理吃瓜群众可能看不明白,办案部门当然要心明眼亮,范冰冰到底涉及到多少问题,又有那些问题系被牟恩广所操纵?这也是为什么,当年刘晓庆偷税未予起诉,其经纪人却蹲了三年大牢的道理,毕竟艺人们只擅长前台演出,后台算账的手脚还是得交给专业人士才行。

所以这一打,真正的影响不在那8个亿上,毕竟只要人还在,钱可以再挣,但是如果把一个明星的后台打掉了,没有资本助推,还背着劣迹艺人的身份,我们先不谈复出,能过上普通老百姓的日子,大概就已经算是万幸了。小沈阳当年有句名言: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吗?人死了,钱没花完!本山大叔给升华了一下:人这一生更痛苦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吗?就是人活着呢,钱没了!还有更痛苦的事情吗?那大概就是,人活着,钱没了,给饭碗的老板歇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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