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骗局告诉更多人才是根本目的。首先说,这是一种骗局,非常的不靠谱。一般是300-500元。在你的朋友出现逾期之后,金融机构不愿意借钱给他,为什么其他平台愿意免费给他众筹?别人从中得到什么样的收益?这个钱到期了怎么样返回,这个你有认真去想过吗?所以这些所谓的债务众筹款平台即使都是骗人的,是赤裸裸的庞氏骗局,是一种传销。

现在朋友圈好多做云集的,这个是直销还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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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被浙江工商定性为传销,没收罚款958万元据中国财经网消息,2017年5月12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杭州滨江工商)给云集微店开了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云集微店有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808.41万元,再罚款150万元,合计罚没超958万元并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从2016年1月7日开始,杭州滨江工商陆续接到多起关于云集微店开展经营活动涉嫌传销的举报,核查发现云集微店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这些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2016年1月20日杭州滨江工商正式立案调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描述,云集微店的推广模式为:要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须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成为“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60名(直接邀请30名和间接邀请130名),即可成为“导师”,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即申请成为“合伙人”。

据了解,“店主”只有发展成为“导师”以后,才能拿提成,成为“导师”后,导师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导师”能从365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70元,“导师”的上线“合伙人”能拿走70元。8月10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云集微店在微信平台的公众号和服务号已经无法使用。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从事传销活动已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

平台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将永久封禁相关公众账号,并限制相关主体公司注册其他公众账号。“换汤不换药”的模式?杭州滨江工商对云集此前地推的模式定性为传销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描述,云集微店的推广模式为:要成为“云集微店”店主,须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成为“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60名(直接邀请30名和间接邀请130名),即可成为“导师”,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即申请成为“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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