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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的话工资是什么时候发放的之前都是15号发工资要求老板离

如果是辞退 一起发 如果是辞职 那就是下个月十五号发工资。大厂是这样的。小个体他愿意你走就会发的
他把你辞退了就是直接发
有工资卡的下个月15发,没工资卡的人满了辞工期马上结工资走人合理的
因你已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就是单方面撕毁劳动合同,他自然应该为他的违约作出补偿。这没有任何异议。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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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榔梨蓝思科技辞职工资多久到账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是立即、一次性结算。 实际操作中,考虑企业需要一定的内部统计、审计、审核等操作时间,因此法律没有规定这个一次性的具体时间长短。一般要求一周时间,但从正常的公司财务制度考虑,最迟应在当月工资发放日之前结清。
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公司是银行代发工资的,那么公司会在统一发放工资时间发的没有劳动合同,那么最好回公司结清工资,公司不支付的,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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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离职后工资该多久结算

如果是自己申请辞职的要到发工资那天才能拿到薪水(上次发薪水至辞职日)。如果是被公司辞掉的是在当天离职之前拿到薪水,如果是无过错被公司辞退,公司会按照签订的合同中条款进行相应补偿,补偿额一般为两个月的薪水。如有对公司不满可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申请时须携带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希望帮到你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按规定是30天内,你的情况是协商好了到月底就可以离职,这样就应该是不扣你工资的。你的工资是按你实际上班的天数结算。按以前发工资的时间发放工资,这个大部分厂都是这样的,并不是离开就马上结工资。你可以问问其他同事,别的同事辞职了,15号是不是拿到工资了,如果能拿到就不用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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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辞职后那个月工资什么时候发 是按公司规定发吗

按照法律规定,辞职时未支付的工资,应当在公司收到辞职申请并批准后即时发放。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相关规定,公司迟发工资超过7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属于拖欠工资,公司除应当想你支付所欠工资外,还应当向你支付所欠工资25%作为补偿金。您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或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工资和补偿金。 以上回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最多拖30天,
最迟你们单位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之前应该给你发工资
《劳动法》《劳动法》关于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有工资支付条例或规定的,按照你所在当地的执行, 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那么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当日发。因此,要参考你们当地有关条例。在现实中,有当地条例规定的按照规定,如果没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那个月工资一般是可以协商,但是用人单位一般会按照他平时发工资的时候发给你。
其实离职后的工资结算劳动法是有明文规定的要求的是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清工资,也就是你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应当结清工资。但是各地方又分别制定了工资支付条例,其中也对这部分做了规定,我知道最长的是解除劳动关系5天内结清工资,象深圳规定的是3天,浙江就是5天。到了当地的劳动部门,由于很多企业会提出临时辞工对企业的现金流造成压力,所以劳动部门一般执行上会认为在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内都不会被认定是拖欠也就是说要你们公司下个发放工资日内应该给你结清工资

5,辞职成功多久结算工资

这个就要看,老板的人品了。老实讲,没有签合同。书面没有法律保护。但是你公司的劳动关系,如果有人证明,就可以算是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的。看你在什么城市了,像上海北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基本一定会给工资的。但是按照你说的,都压两个月工资了...凶多吉少如果真的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先给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一调查,公司也会很麻烦。但是话又说回来,劳动局办事很托...不如跟报社投诉,记者写个专栏。社会压力,公司会就范的。
用人单位批准员工辞职申请的,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即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你的叙述上来看:你工作到了10月底,而工资只结算到23号,公司拖欠你8天工钱。 请问你到了办理辞职的时间为什么又留下来多做了8天呢?按你所说,没办理离职手续,那么这8天应该计算在内发工资。而实质上那8天没有算。既然你们的劳务关系还没解除,他们没权扣除你的工钱。可以拿合同书以及相关资料证明到劳动部门仲裁。这也属于恶意欠薪,你完全可以讨回自己的劳动所得。
正常办理离职是要结算工资的,但是一般都是在离职单里算清楚,双方签字,然后具体核发是按公司正常发工资日结算的。
按照劳动法上规定,不签劳动合同应该赔你两倍工资的,而且辞职后用人单位要在三日内结清所欠劳动者的薪资。建议你跟公司沟通好,先把前一个月工资要回来,不过说实话,你们公司的做法是很违法的,所以如果你和他协商不成也不要怕,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毕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你好运!
根据新版劳动法,不管是否有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应按劳动法执行所以需要一个月以内的时候才能走,具体看你与公司的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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