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不影响与官员交往)官员家的子孙也有可能因为官员本人而得到恩荫或者特荫。在清朝乾隆年间,正二品官员退休,他的长子会被授于正六品的职级,就算是正七品的一个县令正常致仕,他的儿子也会得到“不入流下等职事”的职级。当然有职级并不等于去做官,而是一种有俸禄的政治身份和一些特殊的政治待遇,比如可以免除赋税,见官不拜等等。

五、官员退休后的经济待遇清朝官员在任职期间可以享受减免赋税等特权,他们退休后,这种特权还会延续,但是会打折扣。也就是说,原来可以享受免粮三十石的,退休后可能只享受免交二十石;原来家中可以免除十个人赋税的,退休后也许只能免除五个人的。这些区别要视官员的品级、贡献、受宠程度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并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

因为给予致仕后的俸禄属于致仕制度的常制,减免赋税是致仕制度的特制,是因人而异的。(清末退休官员)退休后的官员去世,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恩典。“年老告休之官死后,其寡妇亦照给半俸一年;年老无嗣及孤子寡妇,其应行养育之人,月给一两钱粮”。六、官员退休后的生活清朝致仕官员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不再担任官职,但仍会被政府请去从事教育工作,为王朝培养人才。

很多退休官员回乡后办起书院,或者进入官办的教署兼职,既丰富了退休后的生活,又有一份额外收入,同时又能培养一些弟子门生,为自己子孙入仕或者生活打下伏笔。退休官员回乡后,很多人成为乡里的“五老”,负责对乡民进行教化,维护封建宗族统治。也有一些腹藏诗书者回家后著书立说,或者游览天下,交友吟诗,让自己的老年生活充满活力。

官员致仕制度打破了为官终身制,是政治生态进步的一种反映。通过建立健全的官员致仕制度,能为官场及时的输送新鲜血液,使官僚队伍得到更新与循环,它能防止一些官场老油条人浮于事,又可以适当的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对整个统治阶层来说,是有百利无一害的。做为官员个人来说,年老体衰之后,回乡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是受到绝大多数人欢迎的。

而清朝的致仕制度是可以保障官员的晚年生活,也可以满足他们参与社会的要求,同时在政治待遇上对他们进行了弥补,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拥护。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官员留恋官位,不愿意执行退休的规定的。因为与在任时相比,退休后的权力大幅缩水,也不容易捞取不义之财,所以很多官员会用很多方法来逃避正常的退休。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最大弊端是什么?

谢谢邀请:其实监察制度在我国很早就己经出现,古时侯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秩序的正常进行,设立了监察制度,官员主要负责监督名种法令的实施情况,并监督参与各级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审理,如盛行的三堂会审。监察制度始于战国,战国时期,朝廷御史虽然管理的是史籍文献,但己具有了部分监察职能。秦统一中国后,明确设立了监察制度,从秦朝开始,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制度的统治,都对监察制度作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中央设立御史大夫,是最高的监察官,地方各郡派御史常驻,称"监御史″,不受地方节制,而是受朝廷御史大夫直接管理。这种监察制度保证了监察机关的垂直和独立。最初的监察制度是官、权不分,御史可以任丞相,丞相可任御史,也就是说监察御史并末独立于行政之外。东汉初年,朝廷专门设立了以御史中丞为首的御史台,把监督权与行政权分离,监察机构基本上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从中央到地方自成体系,都有专门的机构和官员。

据《后汉书丶百官公卿表》记述,汉代的监察机关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司隶校尉,主要负责督察"大奸猾″。另一种是州刺史,主要是奉命到地方视察治状,并制定了剌史纠举弹劾的"六条问事″规定,形成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监察监督权的法律依据。起到了约束和防止权力滥用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变迁,这种监察制度基本上逐渐向加强皇权方向转变,成了皇帝削弱蕃王、候、相权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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