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社保稽核的问题

农村户口的一定要补上保险. 另两人因劳保关系在别的单位算已经参保就不用补了.
会的。 社保稽核就是社保中心核查你单位的缴纳社保的人数、及上报的工资基数是否属实。如有不实是要按比例罚款的。
楼上已经回答明确,补充点: 程序是让你单位提交员工花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重点还有一个,就是要稽核你单位社保是否足额缴纳

关于社保稽核的问题

2,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1.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4. 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1.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4. 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哪些

3,社会保险稽核是个什么

社会保险稽核的最终目的是要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章顺利的执行下去,对于维护社会保险事业稳定和发展有很好的作用。 作用,社会保险稽核的主要作用有: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防止社保基金的流失;促进参保企业公平竞争;另外,可以提高社保管理质量。 社会保险稽核人员依法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稽核。主要内容: 第九条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社会保险稽核是个什么鬼

4,社会保险稽核的内容和作用有哪些

(一)通过稽核用人单位应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遏制偷漏社会保险费行为,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二)通过稽核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及标准,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防止社会保险基金流失;(三)通过稽核缴费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保证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按规定支付,提高社会保险管理质量;(四)通过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的认同;(五)通过规范参保企业缴费行为,营造公平参保的外部竞争环境,促进参保企业公平竞争。
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社保,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5,139社会保险稽核与基金监督有什么区别

社会保险稽核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之间,联系紧密,相辅相成,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点是,二者均属社会保障范畴,都是依据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进行工作,从根本上维护保护国家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但从微观上看,二者又有不同的主体地位、工作规范、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具体地讲: (1)工作的主体地位不同。社会保险稽核的主体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主体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工作的规范要求不同。社会保险稽核的工作规范主要是依据《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工作规范主要是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2号)。 (3)工作的主要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稽核的对象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对象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金发放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 (4)工作的主要内容不同。社会保险稽核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及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账户收支和结余情况,包括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出及结余情况。 (5)工作的目标任务不同。社会保险稽核的目标任务是通过揭露参保单位隐瞒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弄虚作假骗领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以更好地贯彻社会保险政策,保护国家和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避免或减少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目标任务是规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摘自劳动和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主编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政策解答》)
这个其实可以根据国发【2009】32号文件 规定的内容来对应稽核就可以了举例:从参保范围这一条就可以稽核很多问题:是否按国家规定的范围参保了,可以看看是否又小于16岁的,有在校生、有已经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有非本户籍所在地的、有城镇户口的等等又举例:从基金筹集这一条说:当地是否足额补贴到位、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设立档次等等稽核的目的是看看他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所以在稽核之前建议你熟读政策,要做到看到任何参保行为就可以立刻与政策相对应,对的放过,错的提出。首先自己要弄清除政策的来龙去脉,以理服人嘛。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新年快乐!

6,社保稽查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 1、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4、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1、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2、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3、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稽查的内容: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和登记验证情况。 2、社会保险费申报和代扣代缴情况。 3、职工人数、工资基数、财务状况和缴费能力等情况。 4、社会保险费缴纳和缴费费率执行情况。 5、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其补缴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6、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者的资格条件和领取的待遇项目、标准情况。 7、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稽查的其他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保稽核
是什么意思啊? 社会保险稽查的内容包括: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法规规定需要稽查的其他情况。
你好, 就是检查你们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稽查的内容包括: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和登记验证情况;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和代扣代缴情况; (三)职工人数、工资基数、财务状况和缴费能力等情况;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和缴费费率执行情况; (五)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其补缴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者的资格条件和领取的待遇项目、标准情况; (七)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稽查的其他情况。 一般被社保稽查了的,说明你们 没有正常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应该立即改正
社会保险稽查的内容包括: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和登记验证情况;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和代扣代缴情况; (三)职工人数、工资基数、财务状况和缴费能力等情况;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和缴费费率执行情况; (五)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其补缴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者的资格条件和领取的待遇项目、标准情况; (七)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稽查的其他情况。

7,如何开展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这里除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意识不强、有意规避法律义务等原因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缺乏有力的纠正、查处机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社会保险的一项基础内容,同时又是规范社会保险各业务环节的重要手段。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体现,是社会保险机构的重要职责,也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加强稽核工作,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感到社会保险工作有法可依,拒不参保、不依法登记、申报、缴费是可以查出并会得到处罚的。 二、加强稽核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参保单位家底。通过开展稽核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对全统筹范围内的参保单位构成、变更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了进一步地了解。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和第一手资料。 三、加强稽核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参保单位登记、申报、缴费、待遇申领等行为。稽核工作的开展,也是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通过开展稽核工作,使参保单位加深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 四、加强稽核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申报登记、核定缴费、待遇发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不按规定参保、不如实申报、拒缴和拖欠社会保险费,虚报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等行为都将得到有效地遏制。 一、健全稽核体系,提高人员素质。近几年来,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非常迅速,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保险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同时社会保险事业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社会保险机构人员的增长速度远不适应事业发展的需求,许多社会保险机构仅疲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无力开展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工作。工作再忙,也必须做到有序。因此,必须提高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稽核机构,从上至下形成社会保险稽核体系。省及地级市都要成立专职稽核机构,以加强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领导,县级社会保险机构也要配备专(兼)职稽核员,以保证稽核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在健全体制的同时,还必须重视稽核队伍的培训工作,以提高稽核人员的素质。目前,瞒报与反瞒报、冒领与反冒领的手段是同步前进的,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稽核工作的质量。 1、建立稽核制度。应建立定期走访稽核制度、日常稽核制度、立案稽核制度、专项稽核制度和书面稽核制度。定期走访稽核制度是指稽核人员定期到殡仪馆、医院、老干部局等单位了解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结合单位申报,查处其瞒报、冒领养老保险金的情况。日常稽核制度是以内部科室移交的资料为主,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开展稽核。立案稽核制度是以举报为主,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实行立案处理并进行专项调查的制度。专项稽核制度是以上级部门部署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核工作的制度。书面稽核制度是以缴费单位自查为主,对缴费单位申报的各类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其存在的问题,社会保险稽核机构进行稽核查处的制度。 2、规范稽核行为。制度制定以后,必须制定稽核工作程序,以规范稽核行为。一般的稽核程序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定稽核单位。二是下发稽核通知书。把稽核的时间、内容、要求等通知被稽核单位。三是被稽核单位携相关资料到稽核机构接受询问、检查和稽查人到单位实施稽核。重点稽核应付工资,管理费科目,和有关往来科目,并视情况巡视工作场所,询问职工代表等,全面了解被查单位的财务状况、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漏报、瞒报、拖欠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四是做好调查稽核笔录等取证工作。五是建立稽核台帐、制作稽核意见书。根据稽核情况,对违规问题进行性质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六是下达书面通知。向被查单位提出存在的问题、稽核结论及限期整改责任书,要求被稽核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七是实施处罚。对愈期未按要求整改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三强化措施,为稽核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充分发挥稽核工作预防性和主动性的特点,稽核工作还必须强化措施,使之真正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处罚的作用。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社会保险工作必须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之中,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形成制度,做到常抓不懈,以避免稽核工作中的“阵雨”现象。每年实际稽核面不低于20%,其中大中型企业不低于40%。同时,在稽核工作中,实行稽核责任制、错误追究制,对未及时发现问题、处理不力或违法乱纪的,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设立社会保险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审核、征缴管理及冒领养老金等举报。建立举报备案制、结果反馈制,及时查处举报问题并向举报者反馈处理结果,热情细致为咨询者提供政策解答服务。 三是建立部门协作制度。一方面,稽核机构与经办机构加强合作,建立反馈制度。经办机构将涉嫌违规的单位及时向稽核机构通报,稽核机构查处后,将情况及时向经办机构反馈。另一方面,稽核机构与监察机构加强协作,稽核机构对违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监督机构通报。将三种情况移交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一是不接受社会保险询问稽查或实际稽核的单位;二是在稽核中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被稽核单位;三是稽核中存在问题在规定期间内未整改的单位。稽核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共同加强督办,确保违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问题,接受查处。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阜宁县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一、主办单位: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综合科   二、业务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2、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232号);   四、业务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稽核分为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两种。   (一)书面稽核办事流程   1、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提前3日向稽核对象送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稽核的内容、要求、需要报送的有关资料及资料报送时间。   2、稽核人员审核被稽核对象报送的资料、数据,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资料、数据,应要求被稽核对象补报或重新报送。   3、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稽核人员根据笔录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不能取得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的,稽核人员应注明拒签原因。   4、稽核情况的处理:   书面稽核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问题的,经办机构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被稽核单位其稽核结果,并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发现疑似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问题的,经办机构对被稽核对象实施实地稽核。   5、稽核资料整理归档。   (二)实地稽核办事流程   1、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提前3日向稽核对象送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稽核的内容、要求、方法、时间及需要准备的有关资料。特殊情况下的实地稽核可不予事先通知。   2、稽核人员(两人以上)应主动出示公务证件,说明身份,并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宣传和稽核协调工作,取得稽核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3、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稽核人员根据笔录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不能取得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的,稽核人员应注明拒签原因。   4、稽核情况的处理:   实地稽核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经办机构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被稽核单位其稽核结果,并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实地稽核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稽核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被稽核单位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备案,同时督促被稽核单位落实整改;被稽核单位在收到《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后超过30日未提出复查申请、对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拒不整改的,经办机构填写《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移交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处理。   5、稽核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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